市直单位代发工资账户清理自查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集中支付编码: (主管部门公章)
备注说明:
1、清理意见:根据需要按“保留”、“撤销”填写,并注明账户保留原因、账户撤销日期;
2、各单位需向市财政归口处室同步报送代发工资账户清理整改书面材料;
4、本表由基层单位填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集中报送;
2、业务处室意见:财政归口业务处室按“保留”、“撤销”填写;请业务处室审核盖章后,于9月5日之前,交支付中心备案。
第二篇:清理工资自查报告
郓城县黄堆集乡卫生院
清理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的
自查报告
根据菏办发【2010】82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要求,我院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分管财务、政工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菏办发【2010】82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郓城县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清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单位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们重点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已调离原单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两份工资补贴的;不按组织要求,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
领取工资补贴的;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然领取工资补贴、养老保险金的;遗属补助对象已到政策规定年龄或已死亡仍然领取补助的;到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补贴的;独生子女超政策规定年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然领取独生子女补助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等补贴的;违反规定录用,顶名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
经过自查,我院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郓城县黄堆集乡卫生院
20xx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