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销 报 告
第二篇:核销海关报告
报 告
致深圳海关驻现场业务处三科:
兹有爱派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开发、生产电源适配器。厂房面积5415平方米,工人数98人,注册资本30万美元,生产能力180万个/年。于20xx年12月18日被深圳海关评定为A类企业。我司保证未有过期未核销的合同,且无限制类的商品。
现向贵科办理手册号为:C53058420238核销手续,有效期至20xx年9月9日。原备案数为:100.75万个,已出口数量为:42.89万个。实际进口总值USD:566,4228.61,实际出口总值:USD:894,5190.86。
我司于20xx年5月22日和6月29日分别向皇岗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电源适配器到美国,报关单号分别为:176065588、176086068。由于这两批货物都是先由深圳陆运到香港,后从香港空运到英国。先在机场预申报报关,后转关到皇岗报关,故没有海关核销联。现我司将拿企业留存联原件向贵科办理核销手续。 鉴于我司的情况,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不胜感激,谢谢!
此致
爱派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