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报告是否任人可看呢?
征信报告除非本人或本企业,其他人不可随意观看。不管是个人信用报告还是企业信用报告中,有很多信息都是个人及企业的敏感信息,民间联合征信中心是不能让别人随便查、随便看的。各国在这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限制信用报告的使用,保护公民的隐私。具体做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本人授权
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首先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否则,征信机构不能将您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机构和个人。
法定目的
即法律规定信用报告可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概括而言,是在您本人提出了交易申请后才可以使用,包括审核您提出的借款和信用卡申请、审查您的工作申请等。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和用途。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征信机构就可以向其提供您的信用报告,不再需要您的书面授权。
本人授权与法定目的相结合。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
第二篇:征信报告说明
报告说明
1.本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依据截至报告时间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除查询记录外,其他信息均由相关机构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本报告中的评分处于试用验证阶段,仅供使用本信用报告的银行等授信机构参考,授信机构因使用评分引起的消费者的异议、纠纷应自行解决,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3.本报告中如果没有"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信息,说明消费者最近5年内没有连续逾期。
4.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数据均以人民币计算,精确到元。
5.本报告不展示5年前已经结束的逾期及违约行为,以及5年前的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民事判决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电信欠费记录。
6.贷款(发卡)机构说明是数据报送机构对具体业务添加的特别说明信息。
7.本人声明是消费者对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所附注的简要说明,消费者对本人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异议标注是征信中心添加的,用于说明消费者对信用报告中的哪些信息有异议,以及商业银行对异议信息的核实情况。
9.本报告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查询者应依法使用、妥善保管。因使用不当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的,征信中心将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