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残疾人医疗补助的
报 告
天长市残联:
我叫倪玉华,是本市大通镇双柳村新涧组村民。本人今年37岁,身高1.2米,下肢没有膝盖,无法正常行走,出门靠一辆电动残疾车,是残联评定的一级肢体残疾。今年3月2日在骑车回家的路上,为避让行人不小心撞上石桥的石护栏,造成左下肢骨折,脾破裂大出血住进天长市中医院。在住院的一个月里,先后做了接肢、脾切除等手术,共计用去医疗费两万多元,加上生活及其他费用近3万元。幸好有国家的新农合政策,虽报销了一万二千元,还剩下万余元。因本人无经济来源,父母已分开且又年老。无奈之下再次厚颜申请政府能帮帮我,解决一点我的医疗费,我万分感谢!
申请人:倪玉华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第二篇:残疾人申请补助
申 请 书
申请人:***、男、出生于***年**月**日,现年***岁,身份证号:****,系良田镇良田村村民,务农,残疾人。
申请事由:于19xx年10响应党中央号召,参加湘黔铁路大会战,当时编制为国防建设民兵六营十二连二排(营长:王建祥 连长:杨少祥 排长:段少州),19xx年3月因驾驶开土机时侧翻身受重伤,在铁路二局十三处医院住院治疗,伤势属骨折,未根治全愈。回家后时常复发,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庭负担过重,此困境难以摆脱。特向良田镇人民政府申请,给予生活补助为盼!
申请人:*** 20xx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