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审批程序
1 总则:
为切实保证中心从事特种设备检验的工作质量,使检验鉴定报告的填写、审核、审批工作有专门人员负责,并有工作见证,特制定本程序。
2 检验、鉴定报告审批。
2.1 特种设备检验、鉴定报告审批分为如下三级:
一级:由检验(测)人员自审和互审,在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包括证书)上签字; 二级:由一级审定完毕的检验、鉴定报告,报责任工程师(或室主任)审核签字;
三级:由二级审核的检验、鉴定报告,报质量管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责任工程师)审批签发(电梯检验报告抽查签字比例不低于5%;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检验报告抽查签字比例不低于10%;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检验报告100%审查签字。)
2.2 特种设备的检验、鉴定报告,须经二级以上(包含二级)的审批方能生效。
2.3需三级审核的检验、鉴定报告,由责任工程师(或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总师室。审批后的检验报告由总师室返回检验室,并由检验室转业务室,按业务工作程序由业务室负责盖“检验专用章”办理报告签发工作;审批后的鉴定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室报业务室,并由业务室负责编号、盖“技术鉴定专用章”后,一份发委托单位,一份办公室存档。
2.4只需二级审批的锅炉压力容器驻厂《监检报告》及《监检证书》,监检员须同时填写《申请发证通知单》,一起报责任工程师审核签章后,报送业务室。
2.5 需三级审批的检验、鉴定报告,检验(测)人员需同时填写《技术检验报告审批记录》。
2.6由三级审批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报告,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审批签章的,经审批返回后,由项目负责人员按《检验报告存档要求》整理存档报告,再经二级审批后报办公室审查归档。
2.7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经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后,检验报告中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四种检验结论。检验(复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办理签发手续时,必须附有副总工程师审批“同意”的《技术质量问题反馈单》,业务室方可办理报告及证书的签发工作。业务室应将检验结果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3 检验、鉴定报告审批级别的归类。
3.1 属于二级审批的报告:
3.1.1 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等实行产品安全质量监检的产品监检报告和监检证书;现场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检报告和监检证书;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在用工业锅炉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
3.1.2 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等产品的监检报告和监检证书。
3.1.3 非指令检验报告。
3.2 属于三级审批的报告:
3.2.1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等设备的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
3.2.2 现场安装的球形储罐等产品的监检报告和监检证书;
3.2.3 在用自备电站锅炉的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
3.2.4 在用压力容器、在用汽车罐车、在用铁路罐车、在用医用氧舱、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
3.2.5 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厂内机动车的定期检验和验收检验、在用游乐设施定期检验、电梯验收检验、起重机械验收检验、游乐设施验收检验的检验报告书。
3.2.6 特种设备的鉴定报告。
4 检验、鉴定报告及存档
各类检验、鉴定报告的名称及内容应符合相应特种设备检验程序的要求,存档内容应符合《检验报告存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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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检测报告
基桩质量检测报告
工 程 名 称:中大?圣马广场2#楼
现场试验人员:欧阳彬昌 邓友 徐振华
报告编制人员:钟宝枚
校 对:涂志强
批 准:李承华
地 点:南昌市
报 告 编 号:20##-136
江西天祥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报告备案意见书
编号:20##-A-2278-1
备案意见与说明:
1、本认定书系根据江西省建设厅赣建质字〔1988〕第111号文的规定,由省桩基动测报告审查认定小组对上述工程的检测报告、工程地质资料、设计图及施工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综合分析的结果。
2、本认定书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为技术认定依据。
3、经技术审查,本检测报告可作为桩基质量工程验收的技术依据之一。在进行下步施工时,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其沉降观测成果一并作为质量验收的技术依据。
4、仅提供了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对现场检测活动进行见证的证明材料。
20##年10月12日
抄送:检测单位、项目质检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目 录
注意事项... 2
一、工程概况... 3
二、检测依据... 4
三、检测结果... 4
四、结论... 5
注意事项
1、检测报告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现场试验、报告编制、校对、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
一、工程概况
1、概述
中大?圣马广场2#楼位于南昌市,该工程的工程概况见表1-1.
表1-1
建设单位的委托,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选定的111根工程桩全部进行了低应变检测,3根工程桩进行了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静载桩参数见表1-2),12根工程桩(桩号为:40#、46#、49#、51#、61#、62#、71#、75#、76#、80#、81#、90#桩)进行钻芯法检测。静载试验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使用标准砼预制块作为堆载物,静载现场检测时间为20##年8月12日-20##年8月13日,现依据现场检测所获的具体数据提交检测报告。
表1-2 静载桩参数表
2、工程地质概况
工程地质概况见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总院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二、检测依据
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2、《关于规范江西省建筑基桩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的意见》赣力基础[2011]第006号;
3、工程图纸(桩基平面图、桩身大样图);
4、施工记录;
5、本工程试桩报告 (有 √,无 □);
6、有关论证会议纪要 (有 □,无 √)。
三、检测结果
1、低应变检测结果
对111根工程桩进行了低应变法检测。
具体检测结果详见低应变数据汇总表(附表1)及实测波形曲线图(附图1)。
2、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结果
65#桩:在加载至3600KN时,桩顶累计沉降量为6.40mm,当加载至7200KN时,桩顶累计沉降量为19.55mm,仍未达到极限状态,卸载观测回弹量为6.87mm,回弹率为32.04%。该桩静载试验前后桩头状态完好,Q-s曲线较圆滑规整,无明显拐点,s-lgt曲线尾部未出现明显向下弯曲,故该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不小于7200KN。
88#桩:在加载至3600KN时,桩顶累计沉降量为5.72mm,当加载至7200KN时,桩顶累计沉降量为18.32mm,仍未达到极限状态,卸载观测回弹量为5.87mm,回弹率为35.14%。该桩静载试验前后桩头状态完好,Q-s曲线较圆滑规整,无明显拐点,s-lgt曲线尾部未出现明显向下弯曲,故该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不小于7200KN。
89#桩:在加载至5950KN时,桩顶累计沉降量为6.05mm,当加载至11900KN时,桩顶累计沉降量为16.58mm,仍未达到极限状态,卸载观测回弹量为5.44mm,回弹率为32.81%。该桩静载试验前后桩头状态完好,Q-s曲线较圆滑规整,无明显拐点,s-lgt曲线尾部未出现明显向下弯曲,故该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不小于11900KN。
具体检测结果详见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汇总表及Q-s、s-lgt、s-lgQ曲线图(附表图2)。
3、钻芯法检测结果
钻芯法检测工作概况见统计表(附表3);
砼芯样描述、持力层描述、砼试样抗压强度值见钻孔柱桩图(附图3);
砼试样抗压强度值见《砼芯试验成果表》(附件1);芯样强度试验由江西瑞祥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
检测结果如下:
1、本工程取芯检测的十二根桩,桩身均完整,未见短桩、松散、夹泥现象,桩底胶结好;51#桩砼芯样侧面局部见沟槽。
2、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J256-2003)第7章钻芯法的规定:
40#、46#、49#、61#、62#、71#、75#、76#、80#、81#、90#桩均为Ⅰ类桩。
51#桩为Ⅱ类桩。
3、十二根桩的持力层均为中风化泥质粉砂岩,暗红色。
四、结论
1、桩身完整性检测
总桩数111根,低应变检测全检,钻芯法检测12根(桩号为:40#、46#、49#、51#、61#、62#、71#、75#、76#、80#、81#、90#桩),检测结果为:
Ⅰ类桩107根,占抽检总数的96.40%;
Ⅱ类桩4根(桩号为:51#、65#、88#、89#桩),占抽检总数的3.60%。
2、承载力检测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3根,检测结果为:65#、88#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均不小于7200KN;89#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不小于11900KN。
该3根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均满足设计要求。
江西天祥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附表1:
低应变法检测数据汇总表
低应变法检测数据汇总表
低应变法检测数据汇总表
低应变法检测数据汇总表
低应变法检测数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