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委托单位 辽宁省中小学校舍建筑 鉴定报告 沈阳市东陵区 编号(2010-XDL-015) 沈阳市东陵区张沙布分校教学楼 沈阳市东陵区教育局 鉴 定 单 位: 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xx年4月9日
鉴 定 报 告
沈阳市东陵区长青小学张沙布分校教学楼鉴定报告
依据国家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教育局委托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对沈阳市东陵区长青小学张沙布分校教学楼进行鉴定。
一、工程概况
长青小学张沙布分校教学楼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张沙布镇。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沈阳市东陵区教育局,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施工单位均不祥,无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监理。该工程为二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面积约为1000 m2。该工程建成于19xx年并投入使用,现有工程龄期为19年,现作为长青小学张沙布分校教学楼使用,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因该工程年代久远等多方面原因,相关图纸及资料等均已散失,无法获得。该工程基础为毛石基础,平面大体呈矩形布置,为纵横墙混合承重结构。该工程横向总长度约为56000mm,纵向最大宽度约为9600mm,一、二层层高均为3500mm,檐高为8100mm。纵墙及山墙墙厚为370mm,内墙墙厚为240mm。
二、鉴定目的
为校舍建筑提供抗震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
三、鉴定依据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xx年版);
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8.《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03(20xx年版);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0. 其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及标准等;
11.受检单体工程的原建筑、结构设计图纸。
四、鉴定内容
(一)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建筑按照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系统,按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进行鉴定评级
综合评定为Ⅲ级。 (二)抗震鉴定
1、本工程抗震措施鉴定不通过项如下:
(1)楼板为预制混凝土空心板,无现浇面层构造措施、板缝灌缝构造。 (2)纵横墙体交接处未设置拉结筋。 (3)女儿墙角部存在裂缝。 2、第二级综合抗震能力指数验算:
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基本满足抗震鉴定要求。
五、安全鉴定等级
该建筑物综合评定为Ⅲ级。
六、抗震鉴定结论
该建筑物抗震性能存在不足,抗震鉴定为局部不满足抗震鉴定标准。 主要表现为:
(1)楼板为预制混凝土空心板,无现浇面层构造措施、板缝灌缝构造。
(2)纵横墙体交接处未设置拉结筋。(3)女儿墙角部存在裂缝。 该建筑物抗震鉴定结论为加固,当进行加固处理后,可以满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的抗震鉴定要求,该建筑的后续使用年限应为30年。
七、建议
该建筑应对砖混部分进行加固。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建议对预制楼、屋盖建议增设钢筋混凝土现浇层。
2.建议外墙(梁下)和墙体连接处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板墙进行加固。
3.建议对屋面女儿墙(有裂缝处)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进行加固。
八、附件
检测报告。
第二篇:瓦斯鉴定报告
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兴煤矿
20xx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我公司于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8月13日对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兴煤矿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根据现场采集的数据,确定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一、矿井概况
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兴煤矿始建于19xx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万t/a,核定生产能力4万t/a,《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为:202305239039。
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兴煤矿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城西南54km处。矿井行政区划属双鸭山市宝清县富山乡管辖。从宝清县城通往七台河市的高级公路在矿区的东侧通过,从井口通往宝七公路仅3km,距宝清火车站63km,有运煤简易道路相接,交通较方便。
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兴煤矿处于丘陵山区,井田内地形简单,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井田内最高标高+329米,最低标高+198米。井田内无地表水体,最高洪水线标高在+228米。矿区处于最高洪水位线标高以上。
矿井批准开采每层为7#、8#煤层,可采煤层平均厚度0.9m,现主采煤层为7#煤层,煤层倾角为20?,煤层厚度为0.8m,单一结构煤层,无较大变化,煤种为贫煤。7#煤层水分0.93%,灰份25.05%,挥发份为5.10-6.89%,自燃倾向为Ⅲ级不自燃,煤尘无爆炸性;8#煤层水分0.62%,灰份30.54%,挥发份为22.4-32.54%,自燃倾向为Ⅲ级不自燃,火焰长度大于400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80%,煤尘具有爆炸性
该矿井采用三班组织生产作业,年生产工作日为330天。在瓦斯鉴定月中矿井正常生产。本次瓦斯鉴定共有2个半煤岩掘进工作面,为7#层二段下山掘进、7#层二段右一片掘进。本次鉴定该井无采煤工作面。
矿井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提升方式为单勾串车提升,共有二条井筒,二条井筒情况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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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井 筒 情 况 表
二、气候条件
本区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夏温差较大,根据宝清县气象局提供资料,冬季最低温度-36℃,夏季最高温度36.2℃,年降水量757-827mm,每年的4—10月期间以东-东南风为主,风力一般在1-2级,有时有5级以上大风天。冬季以西-西北风为主,风力一般在2级以上,时有暴风雪天气。封冻期长达6个月,冻土层最大深度2米,一般在1.6-1.8米,无永冻层。
三、监控系统
矿井采用KJ19 (N)监控系统,实施对中兴煤矿的安全监控。实现三层四级联网。
四、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共有二条井筒,分别为主井、风井。其中主井入风860m3/min,风井回风 970m3/min。
掘进工作面通风路线:
新鲜风流:地面 → 主井 → 掘进工作面
乏风风流:掘进工作面 → 右一片回风道 → 风井 → 地面。 工作主扇与备扇有关参数如表2所示。 表2 工作主扇与备扇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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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井瓦斯鉴定结果及分析
根据矿井现有通风状况、生产条件,通过井下采集相关数据计算,确定矿井瓦斯等级。
(一)鉴定结果
通过20xx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兴煤矿沼气绝对涌出量为0.388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358m3/min;因无采煤工作面,无采出量,未对沼气、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进行测定,参照建设矿井瓦斯鉴定标准暂定为低瓦斯矿井。
(二)鉴定结果分析
1、瓦斯来源分析
经本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显示,矿井瓦斯来源中,掘进工作面占37%,已采区及其它为矿井瓦斯主要来源,占63%。
2、与上年度比较
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兴煤矿上年度未进行瓦斯鉴定。
(三)瓦斯管理重点及防范措施
1、矿井瓦斯主要来源为已采区及其它,在开采过程中要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加强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力度,尤其要加强已采区瓦斯管理力度,及时封闭已采区;
2、生产过程中始终贯彻以风定产方针,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如有瓦斯异常涌出变化,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3、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注意监测矿井瓦斯梯度变化规律,强化矿井瓦斯检查制度,加强矿井预揭煤层、过断层、破碎带的通风和瓦斯监测工作,强化矿井瓦斯管理力度。
4、强化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上齐 “两闭锁”安全装置,加强矿井通风仪器、仪表的校验、保养和维修工作。
双鸭山市煤安煤炭技术咨询公司
2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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