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
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报告
(流动式起重机)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对起重机进行定期(首检)检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报告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结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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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报告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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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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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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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流动式起重机监督检验报告
流动式起重机监督检验报告
检验类别:验收 报告编号:2015QLD000004
1、 本报告书适用于流动式起重机的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
2、 报告书应当有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涂改无效。
3、 本报告书一式二份,有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 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人、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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