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
我国涉及到进出口陶瓷产品检验和企业监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1.20xx年国家质检总局第51号令《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2.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4号关于印发《出口日用陶瓷质量许可证审核要求》的通知;
3.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8号关于下发输美日用陶瓷认证有关文件的通知[附件1输美日用陶瓷生产厂认证条件(2003版)、附件2输美认证程序文件];
国质检通[2002]194号关于印发《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4.国家商检局国检检[1993]35号关于印发《出口陶瓷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检验依据、方式、程序、出证、查验、管理等);
5.质检检函[2006]16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
6.国检认函[1999]310号关于执行输美陶瓷谅解备忘录的通知 (附件1“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附件2“执行《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工作要求”);
7.国检检[1991]149号关于出口美国陶瓷禁止使用稻草包装的通知;
8.国检检[1989]39号转发香港海关关于“中国瓷器上的标签”规定的通知(输港仿古瓷的标签问题)。
9.《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0.《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涉及到日用陶瓷检验、检测、监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1.美国:FDA/ORA CPG7117.06-1995进口和国产陶瓷的镉污染;
2.美国:FDA/ORA CPG7117.07-1995进口和国产陶瓷的铅污染;
3.美国California Prop.65-2002美国加州65规定(California Prop.65-2002);
4.欧盟84/500/EEC指令 使各成员国有关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
5.欧委会2005/31/EC号指令:对理事会84/500/EEC指令中关于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分析方法标准的采纳和执行声明的修订;
6.新加坡食品销售法案 283 章;
7.新西兰食品规则(19xx年)第九表;
8.加拿大SOR / 98-175、SOR / 98-176{加拿大产品法定 1999(陶瓷\玻璃器皿)}。
双边协议、多边协议及备忘录:
1.中国与美国《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
2.国检监联[1995]27号关于贯彻实施中俄、中蒙质量认证协议及会谈纪要的通知, 国检务[1995]52号关于贯彻执行中俄、中蒙质量认证协议等有关证书问题的通知。
适用标准
国际标准:
1)IS06486/1[1999(E)]与食物接触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检验方法;
2)ISO6486/2[1999(E)] 与食物接触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3)ISO8391-1-1986食品的陶瓷蒸煮器皿 铅和镉的释放第1部分:试验方法;
4)ISO8391-2-1986食品的陶瓷蒸煮器皿 铅和镉的释放第2部分:容许范围;
5)ISO/TC166/SC2N58与食物接触陶瓷烹调器释出有毒物质检验方法。
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标准:
1)ASTMC738-1994(1999)从上釉陶瓷表面萃取铅和镉的试验方法;
2)AOAC973.32陶瓷器中铅和镉的溶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AOAC973.82陶瓷器中铅和镉的溶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补充方法;
4)EN1388-1:1995 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硅酸盐表面——第1部分:陶瓷铅镉溶出量的测定;
5)DIN EN1388-1:1995 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硅酸盐表面—第1部分:陶瓷铅镉溶出量的测定;
6)DIN51032日用器皿中对健康有害物质溶出极限值;
7)SI1003-1999陶瓷器皿金属溶出量和标识(以色列);
8)斯里兰卡进口管理条例DOPL NO.326(20xx年2月29日);
9)SLS 1222:Part 2:2001 陶瓷餐具规范 第2部分:检测方法;
10)SLS 1222:Part 1:2001 陶瓷餐具规范 第1部分:要求;
11)ГОСТ28930-89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瓷质制品技术条件;
12)ГОСТ28931-89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陶质制品技术条件;
13)ГОСТ50186-92(NCO6486/2) 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同食品相接触的陶瓷器皿铅和镉的析出允许极限。
14)ISO 13006:1998? 陶瓷砖 定义、分类、特性和标志
15)EN 14411:2003陶瓷砖 定义、分类、特性和标志
16)JIS A 5209-1994陶瓷砖
17)ANSI A137.1-80美国陶瓷砖国家标准规范
18)AS 4662-2003陶瓷砖 定义、分类、特性和标志
19)SSA 1031/1995陶瓷砖
20)SLS 1181:2005陶瓷砖
21)DPNS154:2005陶瓷墙地砖标准规范
22)ΓOCT 6787-2001陶瓷地砖技术条件
23)EN ISO—10545陶瓷砖
24)HJ/T 297-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
25)SLS1181陶瓷地砖和墙砖规范
26)PNS?154:2007陶瓷墙面和地板砖规范
27)ASME A112.19.2M-1998《瓷质卫生洁具》
28)ASME A112.19.6-1995《坐便器和小便器冲洗功能》
29)ASME A112.19.9M-1991《非瓷质卫生洁具》
30)CJ164-2002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31)JC/T 694-1998《卫生陶瓷包装》
32)JC 886-2001《卫生设备用软管》
33)JC/T 931-2003《机械式便器冲洗阀》
34)JC 987-2005《便器水箱配件》
35)JG/T 3040.1-1997《大便器冲洗装置--液压式水箱配件》
36)JG/T 3040.2-1997《大便器冲洗装置--液压缓闭式冲洗阀》
中国标准:
1) GB/T3302-82日用陶瓷器验收、包装、标志、运输、储存规则
2) GB/T11423-89日用陶瓷纸箱包装技术条件
3) GB/T3532-1995日用瓷器
4) SN/T0364-95出口日用陶瓷抽样方法
5) GB/T10814-89建白高级日用细瓷器
6) SN/T0954-2000进出口砂锅检验规程
7) GB/T10816-89紫砂陶器
8) GB/T10813.1-89青瓷器系列标准:日用青瓷器
9) GB/T10813.4-89青瓷器系列标准:食用青瓷包装容器
10) GB/T10811-2002釉下(中)彩日用瓷器
11) GB/T10812-2002玲珑日用瓷器
12) GB/T10815-2002日用精陶器
13) GB/T14150-1993粤彩瓷器
14) GB/T13522-1992骨灰瓷器
15) QB/T2579-2002普通陶瓷烹调器
16) QB/T2580-2002精细陶瓷烹调器
17) QB/T3732.3-1999普通陶器 包装坛类
18) GB/T13523.-1992铜红釉瓷器
19) GB/T14150—1993粤彩瓷器
20) QB1464—1992薄胎瓷器
21) GB12651-2003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22) GB/T3534-2002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测定方法
23) GB14147-93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24) GB/T5009.62-2003陶瓷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25) GB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
26) QB/T1634—1992唐三彩
27) GB/T 3299 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
28) GB/T 3298 日用陶瓷器热稳定性测定方法
29) GB/T 3295 日用陶瓷器光泽度测定方法
30) QB/T 1503 日用陶瓷白度测定方法
31)SN/T 1570.1-2005 出口建筑卫生陶瓷检验规程 第1部分:陶瓷砖
32)JC/T 765-2006 建筑琉璃制品
33)JC/T 465 - 92 (96)陶瓷锦砖
34)JC/T 457 - 92 (96)劈离砖
35)JC/T 709 - 88 (96)烧结瓦
36)JC/T 456-2005陶瓷马赛克
37)JC/T 994-2006微晶玻璃陶瓷复合砖
38)WS178-1999日用陶瓷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豁免
39)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40)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1)GB 16353-1996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42)GB/T 4100-2006 陶瓷砖
43)GB 6952-2005《卫生陶瓷》
44)GB/T3768-199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 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45)GB/T9195-1999《陶瓷砖和卫生陶瓷分类及术语》
46)QB/T 3649-1999《大便器冲洗阀》
47)GB/T 13524.1-92《陈设艺术瓷器 雕塑类》
48)GB/T 13524.2-92《陈设艺术瓷器 器皿类》
49)GB/T 13524.1-92《陈设艺术瓷器 文化用瓷》
注:以上标准和法规可能被修订或增补,在使用中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二、办事指南
报检程序
报检资料的提供:
出口陶瓷报检需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报检时除需按规定提供对外贸易合同(销售确认书或函电)、信用证、装箱单、#5@p、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有木质包装时)、报检委托书(代理报检时)、厂检结果单等单据外、还需提供铅、镉溶出量周期性检测报告,并提供质量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输美陶瓷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检验:
出口陶瓷实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实施查验,查验工作按照国家局《出境货物口岸查验规定》执行,并加强与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的联系和沟通。
标志核查:输往美国的日用陶瓷需要核查其外箱上是否加贴了“输美认证标志”。
抽样:
抽样按进口国技术法规及标准或我国技术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执行。
实验室检测:
日用陶瓷的实验室检测项目有:
安全卫生项目:铅、镉溶出量;
物理性能项目:吸水率、热稳定性、光泽度、白度、抗冲击性等。
实验室项目的所需的检测时间(仅指实验室在正常情况下完成检测的标准时间):
铅、镉溶出量检测全过程至少需要30个小时;
吸水率检测需要30小时;
热稳定性检测需要30小时;
光泽度检测需要4小时;
白度检测需要5小时;
抗冲击性检测需要6小时。
建筑陶瓷的检验主要分为放射性核素、物理性能的检测和化学性能的检测三种。放射性核素的检测主要是检测镭、钍、钾的比活度、物理性能检测包括现场查验项目和实验室检测项目。现场查验项目一般指建筑陶瓷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等;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包括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抗冲击性、无釉砖耐磨深度(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线性热膨胀、抗热震性、湿膨胀、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小色差、摩擦系数等。化学性能检测项目通常指耐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等。
检验检疫系统内所有日用陶瓷产区均有综合性实验室能完成日用陶瓷主要项目的检测,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日用陶瓷重点实验室有四个,分别是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沙)陶瓷检测中心、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陶瓷检测中心、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陶瓷检测中心和唐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陶瓷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均能完成日用陶瓷所有项目的检测。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陶瓷实验室是系统内唯一的建筑卫生陶瓷检测重点实验室,能完成建筑卫生陶瓷所有项目的检测。
注册登记:
根据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4号《关于印发〈出口日用陶瓷质量许可证审核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出口日用陶瓷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管理,需生产出口日用陶瓷的企业,在生产前,应向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
根据《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和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8号《关于下发输美日用陶瓷认证有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输美日用陶瓷实行生产厂认证管理。此项认证是在出口质量许可证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进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
1.进口陶瓷实行入境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
2.进口陶瓷按照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铅、镉溶出量采用国标GB12651-2003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进行控制。
3.国家质检总局对产品质量好的进口陶瓷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实施备案管理制度采取自愿原则。为方便贸易,直属检验检疫局对质量稳定、进口数量较大的进口陶瓷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备案管理按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轻纺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检验检疫机构对已备案的进口陶瓷采取抽批检验方式;根据进口陶瓷的产品特性和风险程度以及生产企业、发货人和收货人的质量诚信情况,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陶瓷采取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对未备案的和需要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进口陶瓷采取逐批检验方式。
5.进口陶瓷报检时,报检人应如实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除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提供贸易合同、#5@p、提单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等有关单证外,还应提供国外生产企业或发货人出具的该批货物质量合格的符合性声明。对已备案的进口陶瓷还应提供《进口轻纺产品备案书》复印件。
6.进口陶瓷经检验铅、镉有害元素等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处理后仍不合格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退货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 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7.进口建筑陶瓷产品中的瓷质砖属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进口时应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不能提供的将做退运处理。
三、常见问题咨询
1.目前国外对我国出口日用陶瓷的要求是否有新的要求?
暂时还没有新的要求出台,需要关注的是欧盟REACH法案已经开始实施,何时会涉及到日用陶瓷产品,对日用陶瓷产品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近期需密切关注的事情;欧盟有可能对我国的出口陶瓷进行反倾销调查,继而实施反倾销措施,印度也拟对我国的出口陶瓷启动反倾销措施。
日用陶瓷中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的问题一直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应随时注意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对日用陶瓷铅、镉溶出量的限量要求的最新变化。
2.国内外对出口日用陶瓷安全卫生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日用陶瓷的安全卫生项目主要是铅、镉溶出量,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日用陶瓷的铅、镉溶出量均有限量要求。
3.哪些建筑陶瓷产品出口时需报检?
列入《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建筑陶瓷产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陶瓷产品。
4.陶瓷出口一般应提前几天报检?
按规定,最迟需在装运前7天报检,需出具检验证书或有其他特殊检验要求的,需适当再提前。
5.一级的陶瓷砖是否可以出口?
现行的陶瓷砖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绝大部分国家的标准,对陶瓷砖只有一个等级,即合格品,其他均为不合格品。因此,通常名义上的一级品均为不合格品,不准出口。
6.输往欧盟的建筑卫生陶瓷产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按欧盟法规要求,输往欧盟的建筑卫生陶瓷产品需进行CE认证。
7.检验检疫局采取什么标准来检验出口的陶瓷产品?
按照输入国或地区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
8.进口瓷砖是否必须办理3C认证?
并不是所有的进口瓷砖需办理3C认证,只有进口的瓷质(砖瓷质砖是指吸水率≤0.5%的陶瓷砖)才需办理3C认证,其他陶瓷砖不需提供办理3C认证。
9.参展用的瓷质砖样板是否需要提供3C认证证书?
参展用的陶瓷砖样板,可按照国家认监委20xx年第3号公告《无需/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可不提供3C认证证书。
10.现在输往部分国家的产品需要进行监装,有的由SGS、ITS等机构监装,有的由检验检疫局监装,请问有输往哪些国家的产品由检验检疫局监装?
现由检验检疫局监装(也叫装运前检验)的商品有埃塞俄比亚和塞拉利昂。20xx年将增加埃及。
11.现在有很多国家要求检测“PEI”,请问检验检疫局能检验吗?
“PEI”,就是釉面砖的表面耐磨,表面耐磨作为建筑陶瓷一项重要的安全性能,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重视。检验检疫机构一些重点实验室能够检测该项性能。
12.哪些国家和地区对建筑陶瓷出口有特殊要求?
(1)欧盟CE认证
欧盟新方法指令中的建筑产品指令 ,包括建筑陶瓷和卫生陶瓷。陶瓷砖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进入EEA市场(欧洲经济区域或者欧盟+挪威,爱尔兰和列支敦士登市场)就必须贴附CE标记,此要求是强制的,当陶瓷砖用于与食品接触的场合时,还需要对有害物质溶出作强制性验证。CE标记认证是针对具体产品的认证,侧重于产品的安全特性。如陶瓷砖主要检测项目有耐火性、防滑性能、耐久性、铅镉溶出量(当被国家法律要求时)、抗冻性、破坏强度、抗弯强度(用于天花板装饰的陶瓷砖)、抗热震性(根据材料的不同)、粘结强度和粘结剂(对生活区使用的砖,受危险物掉落的要求限制时)。
(2)日本JIS认证
日本对建筑陶瓷产品的认证是一种用于产品的JIS标志认证,经过认证的产品表示符合日本建筑陶瓷产品标准要求,属于自愿性认证,我国建筑陶瓷产品进入日本需进行JIS标志认证。
(3)俄罗斯的GOSTR认证和卫生认证
自19xx年1月1日起,俄罗斯开始对大部分商品实行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建筑陶瓷进入俄罗斯时,要通过俄罗斯政府要求的卫生认证(放射性检测认证)和GOST R认证(品质认证),卫生认证必须在GOST-R合格证前领取。没有GOST-R证书的产品不能在俄罗斯上市销售。
(4)韩国KS认证
KS标志认证制度即针对韩国工业标准对制造商进行产品检测和现场检查,通过后,向制造商颁发证书,制造商可在其产品附上KS标志。KS标志表明该产品符合韩国工业标准的规定,制造商具备或超过韩国工业标准所规定的制造能力。KS标志认证范围包括陶瓷产品。
(5)尼日利亚SONCAP认证
SONCAP是尼日利亚联邦政府批准由尼日利亚标准局实施的一组适用于进口到尼日利亚的某些类别的管制产品(包括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的合格评定和认证程序。这些必须在装船前达到或符合尼日利亚工业标准(NIS)的规定以及/或者其它经批准的国际标准。?SONCAP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于20xx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6)沙特阿拉伯的SASO认证
SASO认证是根据沙特内阁法令批准实行的一项新的针对出口沙特王国的产品评定方案。评定方案要求所有沙特进口的建筑卫生陶瓷必须附有一张符合性证书(CoC)(以证明产品符合沙特王国规定的标准要求。证书必须确认这些产品在原产国、在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监督下,进行了正规的检定。
(7)伊朗VOC认证
伊朗工业标准协会(ISIRI)要求进口工业产品(包括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的进口商持有进口货物“检验合格”(VOC)证书,VOC证书必须在发货前由国际检验公司根据形式#5@p标明的工业标准号出具,如不能提供相关的证书,货物进口时必须由伊朗国家商检公司(IEI)进行检验,等伊朗国家工业实验室按备案的标准抽样测试合格后方予放行。
(8) 肯尼亚KEBS认证
肯尼亚标准局自20xx年9月30日起,授权Intertek公司负责中国地区的产品“装船前认证”工作,协议有效期3年。。“装船前认证”是肯尼亚标准局根据WTO规则取代过去“装船前检验”的一项新措施。该措施规定所有进入肯尼亚的商品必须证明符合肯尼亚的标准,且得到由通过ISO/IEC 17025认可的实验室、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或国际检验机构联盟签发的“产品测试证明”。
(9) 马来西亚的MS认证
马来西亚建设工业委员会自20xx年2月开始,对水泥、陶瓷砖、卫生陶瓷和PVC管材等建筑材料进行
检验认证,认证由马来西亚建设工业委员会授权马来西亚SIRIM QAS INTERNATIONAL 和IKRAM QA SERVICES Sdn Bhd两间认证机构进行(此两个机构在中国大陆抽样的建筑陶瓷产品现委托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陶瓷实验室检测),认证除对产品按马来西亚的标准进行检测外,还需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没有取得马来西亚MS认证的建筑材料不准进口到该国。
(10)其它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黎巴嫩、孟加拉、厄瓜多尔、坦桑尼亚、科特迪瓦、布基纳法索、多哥、塞内加尔、埃塞俄比亚和塞拉利昂均需对进口到该国的货物进行装运前检验,这些货物包括建筑卫生陶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