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我村人畜饮水资金的请示 省水利厅:
我村位于威宁县哲觉镇东南面,距离政府所在地16公里,辖区面积8.1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200米。山高坡陡、路绕山梁、路面崎岖不平,人口1298人(其中贫困人口77户220人,占全村总人口的17%),耕地面积600余亩,土地零散破碎、(人均不足半亩)。由于我村属于典型的页岩地貌,石漠化,土地破碎,森林覆盖率低,涵养能力弱,因基础设施不足而导致人畜饮水、农业灌溉困难,粮食自给不足,季节性缺粮3至5个月,人均年收入不足3100元,是威宁县哲觉镇两个极贫村之一。
为推进我村尽快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并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梦想,我们认为彻底解决我村人畜饮水困难和农业生产灌溉用水问题是当务之急。为此,需要立项建设:1、30立方米小水窖18个,需资金28万元;2、提水工程一个(含水泵10个,资金1.6万元,提引电力线路架设11000米,资金3万元,引水管道8500米,需资金3万元,管道安装及调试、配件等费用2.5万元),需资金10.1万元。两项共需资金38.1万元。由于我村经济自给条件不足,乡镇财政困难,特向上级申请补助。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20xx年4月11日
第二篇:申请人畜饮水项目资金的报告
申请人畜饮水项目资金的报告
泾阳县财政局:
根据咸财综合专(2012.4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镇蔡壕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壹拾万元,该村根据文件精神,任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在该村社区用上级资金壹拾万元实施该项目。该项目完工可解决600余人及300头畜牧饮水。下余资金自行解决。
决定实施工程预算如下:
150㎡深井1眼 需资金39000元
水塔 需资金16000元
地下管道 需资金45000元
配套设施 需资金23800元
项目工程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