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包茂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坝至陕川界
房建工程FJ5合同段
编制单位:西安市益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2年6月4日
一、 工程概况
安康至毛坝至陕川高速公路FJ5合同段房建工程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高滩镇张家湾村。
本合同段占地约45亩,建设规模7906·96m2,主要工程有管理所综合楼、门房、超市、车库、库房、联合站房、权河东西收费大棚,权河综合楼、权河门房,发电机房等工程。
综合楼七层框架结构(局部八层),建筑面积6587.60 m2,是集办公、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
权河东西收费大棚为钢网架结构,建筑面积556 m2,建筑高度为7.6M。
门房,设计建筑面积37 m2, 建筑高度为3.6m,结构形式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超市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53.76 m2。
车库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95 m2。
库房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为25.1 m2。
联合站房设计面积为168 m2,建筑高度为5.7m,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
发电机房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2.5 m2。
权河收费站综合楼,设计面积为215 m2,建筑高度3.6m,结构形式为钢结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权河门房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37 m2 。
该房建工程任务重、工期紧、施工难度大、加之征地工作难度大,安全防护要求严,从进场之日起就成为本合同段的控制性工程。合同工期395天,从20##年4月28日开工,20##年5月28日基本完成本合同段主体工程。
参建单位:
设计单位: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西安市益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 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情况
系统功能调试方面,目前,各系统均已通过了单系统调试,如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绝缘电阻测试,结果均符合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站内环境检测合格,认定符合设计要求,卫生间及各操作间做蓄水检验均无渗漏;给排水系统,已接通永久供水和排水,并均已可正常使用,排水做灌水检验管道无渗漏,做通水、通球检验管道均畅通,给水管道做试压均无渗漏,做通水试验管道均畅通,通过对各分项、分部工程检验,工程均达到设计使用功能。
三、材料试验、环保检验评价
目前,安康至毛坝至陕川高速公路FJ5合同段房建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完成,施工材料的选用,均为环保产品,我们对照了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了材料的进场复试及检验,其中:土建材料复试112项,装饰材料复试9项,给排水材料复试4项,电气材料复试3项,检验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本工程墙面干挂瓷砖后置埋件和顶棚吊杆进行了锚杆拉拔检测,共进行了2组M12、M8的膨胀螺栓的拉拔试验,荷载值分别为15.6KN和1.0KN,试验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在20##年12月27日对FJ5合同段房建工程进行了室内环境抽检,检测项目为: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经检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符合GB50325-2001规定Ⅱ类建筑要求。
四、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的抽检和检测情况
五、子单位工程环保评定情况
单位工程所含建筑土建、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设备安装五个分部工程,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含变更洽商)及合同要求,质量合格。材料使用均为环保产品,抽检复试合格,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安全和功能检验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根据以上材料质量评定情况,包茂高速公路房建工程FJ5合同段子单位工程环保总评价为合格。
西安市益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年6月4日
第二篇:洁美环保科技评估报告
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评估咨询报告
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
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目 录
摘 要... 2
正 文... 3
一、资产占有方概况... 3
二、评估目的... 5
三、评估范围... 5
四、技术发展概况... 6
五、产品市场概况... 7
六、价值估算... 9
七、评估结论... 15
八、评估咨询报告提出日期及有效期间... 16
附:相关法律文件... 17
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权评估咨询报告
摘 要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操作细则》的规定,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委估的“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相关情况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为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专利技术无形资产。
三、评估基准日:20##年11月8日。
四、评估方法:收益法。
五、评估结果:经评估,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ZL200820155917.9)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RMB360万元)。
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
20##年12月16日
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权评估咨询报告
正 文
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操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委估的“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专利权进行了检索评估工作。本中心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评估的专利权实施了实地查勘、情报检索,对委估专利技术在20##年11月8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评估咨询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产占有方概况
资产占有方名称: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杨高北路528号14幢30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905室
法定代表人:赵金山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环保专业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环保设备及零部件的安装及销售,金属材料、橡塑制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的加工、制造及销售,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企业简介: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年,位于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园区,依托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上海科技创业中心的大力支持,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氨法脱硫环保企业、上海大气污染治理环保工程龙头示范企业,现专业从事烟气脱硫脱硝项目,为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提供从设计、建设到运营服务的先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牢固树立人才是基础、技术是关键的发展方针,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的“三新”策略。
公司员工结构合理,现有员工一百余人,其中博士4名,硕士10名,本科以上学历占88%,公司组织资深技术人员刻苦攻关,现已拥有十余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拥有一整套自主研发知识产权技术;严把服务关,以客户服务满意度100%为我们努力的方向;截止到目前公司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了环保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建筑类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同时承担了包括成果转化项目、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国家“氨法烟气脱硫863计划”在内的多个项目的实施,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严格的管理体制是洁美赢得顾客满意的坚实基础。
同时,公司根据我国国情以及相应的产业政策,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积极与山东化工设计院,华东理工大学,天津渤海规划设计院等多家科研机构和院校密切合作,针对中国电力行业以及钢铁的发展现状,在治理电厂烟气除尘和烟气脱硫脱硝的同时,着重研究智能化氨法烟气脱硫脱硝技术,主要进行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的研发以及脱硫系统塔内件、专利设备的制造。同时公司人员配备科学,有项目管理、工艺、设备、电仪、土建等多个专业,形成了以设计研发为龙头的总承包体系。
公司承建并完成了多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参考。
三、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和对象为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专利技术无形资产。
四、评估对象法律状况
3.1、专利权概况
专利名称: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专利号为ZL 200820155917.9,国际专利主分类号为B01D53/78(2006.01)I,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迪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人:刘晓飞;杨义球;辛亚生;赵金山。
法律状态:该专利于20##年11月25日申请,20##年,10月14日公开并获得授权,本专利年度年费已缴纳,目前为有效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该专利技术为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迪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拥有,目前无许可和知识产权纠纷情况。
3.2、专利权技术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包括吸收结晶塔和吸收氧化塔,吸收结晶塔和吸收氧化塔间连接一饱和硫酸铵处理设备,其中:吸收结晶塔在烟气进口至烟气出口之间设有三级喷淋装置,底部设有结晶池,结晶池中的料液输送至三级喷淋装置;吸收氧化塔的除雾器下方设有喷淋吸收段,下部设有吸收循环段,吸收循环液与结晶池联通,吸收循环段下方为氧化段,氧化段中设有空气喷枪;氨水分别通入结晶池以及氧化段中;通过浆液泵将结晶池内的饱和硫酸铵浓溶液经旋流器进入离心机、干燥机,得到硫酸铵产品,而由旋流器、离心机和干燥机回收的清液返回吸收氧化塔的吸收循环段。既可以高效脱除高浓度二氧化硫,又兼具操作性和运行性。
3.3、公司拥有的相关技术及知识产权情况
作为国内氨法烟气脱硫的一流技术企业,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10余项脱硫专利,涵盖了氨法脱硫的全部核心技术,其中发明专利两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还有多项正在申报中。
除商业秘密外,公司无其他相关的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等技术类知识产权。
四、技术发展概况
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一,其中火电行业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中国每年排放一吨的二氧化硫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两万元,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压力,针对以上情况,近年来国家鼓励新脱硫技术的开发应用,特别支持资源回收型的绿色环保脱硫技术的推广应用。资源回收型湿式氨法烟气脱硫技术是一种可实现循环经济的绿色脱硫工艺,该工艺采用国内分布广泛的氨资源进行脱硫,副产品为高价值的硫酸铵化肥,没有二次污染,不增加碳的排放,不消耗新的矿产资源,是一项适合我国国情的烟气脱硫技术,对缓解我国目前烟气脱硫行业的困扰具有重要意义,值得在我国的烟气脱硫行业大规模推广。
我国目前无论投运、建成还是设计的大型火电机组中,其高硫的烟气脱硫设备几乎全部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工艺过于单一,随着石膏综合利用的压力不断增大,脱硫废水难以有效处理。而可资源化的氨法脱硫工艺,既可以副产硫酸铵,又可以避免二次污染,按照循环型经济发展要求,可以提升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水平。
资源回收型湿式氨法烟气脱硫技术是以氨(液氨、氨水等)作吸收剂,脱除烟气中的SO2并回收副产物硫酸铵的烟气脱硫工艺。
反应原理分以下两步进行:(1)以水溶液中的SO2和NH3的反应为基础的吸收过程:SO2+H2O+xNH3 = (NH4) xH2-xSO3 ;利用氨将废气中的SO2脱除,得到亚硫酸氢铵中间产品。( 2 ) 采用空气对亚硫酸氢铵直接强制氧化:(NH4)xH2-xSO3+1/2O2 +(2-x)NH3=(NH4)2SO4;此过程是将吸收反应的中间产物—不稳定的亚硫酸氢铵氧化成稳定的硫酸铵,即农用的硫铵化肥。
技术路线
经锅炉引风机(或脱硫增压风机)引来的烟气进入脱硫装置后,经氨吸收液循环洗涤降温并反应生成亚硫酸氢铵。脱硫后的净烟气经除雾后,雾沫量小于75mg/Nm3,脱硫效率大于95%,而亚硫酸氢铵溶液被鼓入的空气氧化成硫酸铵溶液,硫酸铵溶液在洗涤降温过程中自身得到浓缩(结晶)后送入硫铵装置。含固浆液送至旋流器、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形成湿硫铵,母液回脱硫系统;湿硫铵经干燥机干燥后进包装机包装即可得到商品硫铵。
适用范围
氨法烟气脱硫技术适用于氨来源可靠的地区,可以广泛应用于火电厂锅炉烟气脱硫、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化肥企业及其它工业窑炉烟气脱硫。该技术适用于燃用高中低含硫量煤种的各种炉型,目前在我国已取得应用的装置中,燃煤的含硫量为0.4%~8%。
氨法烟气脱硫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一、脱硫塔不易结垢:
由于氨具有更高的反应活性,且因硫酸铵的化学溶液特性,决定了可以避免结垢。
二、氨法更适合于中高硫煤的脱硫:
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时,煤的含硫量越高,石灰石用量就越大,费用也就越高;而采用氨法时,因副产品的价值较高,含硫量越高,其副产品硫酸铵产量越大,也就越经济。
三、对环境友好:
在氨法脱硫的过程中不仅副产品成为肥料,而且不产生废水;目前国内运行的许多氨法脱硫装置处理的锅炉烟气中,SO?的浓度不高于5000mg/Nm³,而对于浓度高于10000mg/Nm³的烟气目前所运行的脱硫装置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五、产品市场概况
近年来,我国企业自主开发的资源回收型氨法脱硫工艺已取得了众多的应用成果,装置运行良好,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技术指标
回收型氨法的主要技术指标:脱硫率大于95%;氨逃逸不大于10mg/m3;氨(回收)利用率≥97%;副产品硫酸铵达GB535-1995合格品标准;装置可用率≥95%。
2)回收型氨法的典型工程业绩
回收型氨法在电力行业的应用氨法脱硫工艺最初主要应用于化工企业,近年来,随着其工程应用的不断增多,该技术的稳定性、经济性等都得到了充分的验证,逐步开始了在电力行业的推广应用。以国内已投运最大的氨法脱硫装置——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田东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为例,分析回收型氨法脱硫技术在我国火力发电行业的应用情况。
(1)工程概况
田东电厂脱硫工程总烟气量2×550,957Nm3/h(标态,湿基,实际氧);SO2含量7684mg/Nm3(标态,干基,6%O2);烟气中的尘含量130mg/Nm3(标态,湿基,6%O2);原烟气平均温度141℃;设计脱硫效率≥95%;装置投运时间为20##年8月。
(2)装置运行情况
1)技术性能及工程经济消耗指标
田东电厂脱硫工程168小时考核的技术性能指标,工程经济消耗指标。可以看出,该工程各项性能完全达到设计要求,脱硫效率超过了设计值,氨逃逸远远低于设计值,氨利用率达到了98%。说明资源回收型氨法脱硫技术在大型火电厂特别是高硫煤锅炉烟气治理中性能优越,同时具有一定的脱硝效果。数据显示,所有的经济消耗指标皆低于设计值。
2)副产品硫酸铵质量
副产品硫酸铵的检测结果数据表明副产品硫铵质量稳定,完全达到了设计要求的GB535-1995。田东电厂脱硫装置主要性能指标内容单位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设计值入塔气量(干基)104Nm3/h 90.5 108.4 92.0 103出塔气量(干基)104Nm3/h 81.4 113.0 93.13 -入塔烟温℃ 136.5 163.9 153 ≤170脱硫效率% 95.0 99.5 96.2 ≥95塔出口NH3含量mg/Nm3 0 0.71 0.07 ≤10总脱氮效率% - - 30 -脱硫塔压力降kPa 0.68 0.85 0.77 ≤1.0表3 田东电厂脱硫装置主要经济消耗指标项目小时单耗设计值工艺水用量(t) 37.7 ≤54耗电量(kW·h) 1548.2 ≤1682蒸汽(t) 1.05 ≤1.8氨消耗量(t/h) 2.48 ≤3.946氨利用率(%) 98 97表4 田东电厂脱硫副产品硫酸铵质量 (单位:%)分析项目指标实测值最高值最低值平均值N ≥20.5 21.18 20.93 21.0H2O ≤1.0 0.24 0.08 0.19H2SO4 ≤0.2 0.17 0.08 0.13注:硫铵售价按600元/t计。格品标准,绝大部分已达到GB535-1995一级品标准,完全可作优质农用肥使用,甚至可以作工业级硫酸铵使用。
3)工程运行经济分析田东电厂脱硫工程的运行经济指标,本项目的直接单位脱硫成本约为187.4元/吨SO2,折算到发电成本只增加了0.0033元/kW?h,经济效益显著。
(3)应用效果
田东电厂的成功投运表明,资源回收型氨法脱硫技术已成熟可靠,且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运行成本低,无二次污染,副产物质量优良,适合在大型火电厂脱硫领域推广。回收型氨法脱硫技术在化工行业的应用化工行业尤其是氮肥行业,一般都有稳定的氨源或废氨水产生,采用氨法脱硫,既减少了吸收剂的购置费用,又减少了废氨水的处理费用,真正做到了以废治废。
六、价值估算
1、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目的等情况,确定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年6月8日。
2、评估基本原则
(1)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等操作性原则;
(2)贡献、替代和预期的经济原则;
(3)持续经营原则。
3、评估咨询报告的假设前提
1、评估咨询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本评估咨询报告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及评估结果建立在对委估产品设定以下基本假设的基础上。
(1)国家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对预期收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2)银行存贷款利率、税率、汇率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3)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于本报告中全部或部分分析结论所依据的且由委托方或其他各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是真实、可靠、完整的;
(5)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所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6)委估专利权在未来的预测收益期内,能够按时缴纳相关专利维持费用,且在收益期内能够针对行业发展不断完善;
(7)公司申请的贷款使用在预定的用途,且得到充分利用;
(8)公司的经营方针在产品受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当上述基本假设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可能会失效或部分失效。
2、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委估专利技术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基准日)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抵押、担保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书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上述条件以及在本次评估中遵循的公开市场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2)本评估咨询报告中,本次对委估专利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预测是以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相关销售、财务和预测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评估人员不承担数据预测的法律责任;
(3)本评估结论是在独立、客观、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本中心参加的评估人员与委托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
(4)本中心未对企业提供的委估专利权的权属文件等证明资料进行独立的审核,亦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本中心未对企业提供的有关的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及账册等证据资料进行独立审查,亦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影响项目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4、评估方法及说明
4.1、计算方法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以及委托方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对委估无形资产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公式如下:
评估公式: V =
其中:Rt=第t年预测净收益
r=折现率
t=收益年期
其中各评估参数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4.2、确定收益年限
专利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技术型无形资产,它的寿命期限由权利寿命和技术经济寿命二方面决定。对收益期限的确定采用专利法定保护年限和技术经济寿命孰短的原则确定。
按照法律的规定,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本次评估专利为中国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分别为20##年11月25日,剩余法定保护期限分别约为6年6个月。剩余法定保护期限是专利技术收益期的上限。
技术寿命,是指专利资产能为特定的经济主体带来超额收益的期限。
本次评估的专利技术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运行可靠的,既可以高效脱除高浓度二氧化硫,同时又兼具操作性和运行性的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是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重要技术工艺设计之一,具有一定的社会推广意义。
综合考虑前述因素,法定剩余寿命和剩余经济寿命二者取其短,故无形资产的收益年限确定5年。
4.3、无形资产年收益的测算:
对无形资产的收益测算一般采用销售分成法或利润分成法进行计算,在本案中,拟采用销售分成法进行预测。其中,使用无形资产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的确定,在本案中主要指在未来收益期内产生的收益。
4.4、确定分成率
分成率的取值范围是根据国际技术贸易中已被众多国家认可的技术分成比率范围确定的。随着国际技术市场的发展,分成率的大小已趋于一个规范的数值,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各国的技术贸易合同的分成率做了大量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分成率的取值范围0.5%--10%,本例中根据该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性分析,以及对该专利技术的法律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的分析来确定合适的分成率。
在本次评估确定分成率的过程中,结合本次委估对象的技术含量、创造性、实施的条件、产业化的重要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的专利权,是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氨法烟气脱硫方法进行技术改造后,形成的技术成果,该专利技术实现了该公司氨法烟气脱硫技术工艺,提高了公司工程技术的质量,使得公司具备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形势,使得公司加强市场竞争能力,体现了该专利技术的价值贡献。
本专利文献的保护范围,主要涉及1 、一种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包括吸收结晶塔和吸收氧化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收结晶塔和吸收氧化塔间连接一饱和硫酸铵处理设备。
综合考虑前述因素,以及公司其它专有技术的价值贡献,确定本次评估项目的技术分成率。
4.5、未来收益预测
在公司未来经营和销售中的有利因素:
1)公司多年从事氨法脱硫技术及相关工艺的研究,经验丰富。
公司作为目前国内领先的氨法脱硫环保企业、上海大气污染治理环保工程龙头示范企业的专业公司,依托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致力于氨法脱硫的专业工艺研究和专利设备的制造,执着于推动氨法脱硫工艺水平的提高。
公司推出的氨法脱硫一体化解决方案已广泛运用于电力、钢铁及化工行业,受到客服一致好评。
公司已经能提供全方位氨法烟气脱硫系统塔内件、专利设备的制造预制产品。
2)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上海科技创业中心的大力支持,积极与山东化工设计院,华东理工大学,天津渤海规划设计院等多家科研机构和院校密切合作,并与全国多家电力、化工及钢铁企业形成合作关系,其产品销售渠道稳定。
不利因素:
1)公司模较小,虽取得了一定业绩,但生产的产品涉及行业覆盖面较窄,其主要以电力、化工及钢铁铁企业为主。就现在情况看难以做大,做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还不强。
2)公司工程实施时间较长,合作企业回款较慢。其运营需要的资金缺乏,难于直接通过银行贷款获得。
综合前述因素,同时参考公司历史销售情况(详见一下统计表),对公司未来销售情况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注:数据由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计提供
4.6、确定折现率:
折现率简称为收益还原率,是将未来有限期的预期收益换算成现值的比率,即把委估无形资产在未来收益年限内带来的收益换算成现值时确定的一个比率。其实质是技术型资产的投资收益率,它是对技术型资产投资活动中的风险、获利因素的补偿,通常以投资收益的年利率来表示。本次评估中,折现率采用国际通用的社会平均收益率法模型累加法来估测评估中的适用折现率。即折现率=行业风险报酬率+企业个别风险利率。
(1)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是指在本行业中资本的一般收益水平,根据国资委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年版》公布的指导数据,工业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1%,故本案的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取值为4.1%。
(2)企业个别风险利率,单个企业即属于整个行业中的一份子,又具有自己的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特点,所以应该考虑公司特定的风险。公司的个别风险主要考虑技术风险、经营和财务风险。
在技术方面,本次评估的专利技术,已实现销售,近年来公司年销售额达两千万元,无生产风险。
在经营和财务方面: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销售以及工程项目承接包含国内市场,目前最主要的产品是:脱硫系统塔内件及相关专利设备的制造。客户主要分布在上海、四川、山东、大连等省市。公司目前管理结构十分清晰,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此外,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体现在公司的产品涉及行业覆盖面较窄,合作企业回款时间较长。
综合上述因素,确定公司的个别风险为10.8%。
折现率=行业风险报酬率+企业个别风险利率
=4.1%+10.8%=14.9%
七、评估结论
经评估,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湿式氨法烟气脱硫装置”(ZL200820155917.9)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RMB360万元)。
八、评估咨询报告提出日期及有效期间
本报告提出日期为20##年12月16日。
本评估咨询报告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即从20##年11月8日至20##年5月7日止。
附:相关法律文件
1. 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申请书;
2. 上海洁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专利权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