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程序
1、责任疫情报告人(住院部、门诊部、检验科、放射科)在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首先进行登记,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再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一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当最终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5、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漏、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登记以便备查。
6、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7、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业务院长。
8、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医务科、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第二篇: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
1、门诊、病区建立疫情报告登记本。接诊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书写工整,无涂改,及时准确、完整,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2、医院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到各科室收取疫情报告卡,及时核对,登记。
3、接诊医务人员对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疫情直报人员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立即通过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盒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由疫情直报人员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5、对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由疫情直报人员于6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6、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由疫情直报员每日上午9点前收集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整理、核对后,10点前必须登陆报告系统,按照系统有关提醒,首先检查前次报告是否审核通过,然后完成上网录入报告,并在相应传染病报告卡顶端注明“已回报”字样。
7、网络报告完成后,疫情管理人员将疫情卡集中统一保管。
8、需要对已报传染病做出订正报告和死亡报告时,由医务人员填写订正卡或死亡卡。疫情管理人员改卡,网上直报,做好登记后集中收集管理工作。
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