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管理要求
1、资料装订时应采取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孔距7cm。注意装订时装订线不得将字迹压住。
2、资料用纸统一为A4纸,装订厚度一般在0.5-1.5cm,最厚不得超过2cm。若超过2cm,可分多本装订,但需标出能够说明该资料是一体的标志。
3、各类资料必须有封面,并加盖印章,且附有相应的目录,并在页面底部(中间)注明页码。
4、施工单位应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同时应加盖印章。进行资料移交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资料清单供建设单位查阅。
A、施工单位资料
(1)开工资料
①开工令;
②开工申请;
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方案、措施(含施工单位相应的报验资料);
④进场设备报验单;
⑤进场人员报验单(含项目经理或总工的变更请示及函复);
⑥施工放样报验单;
⑦工程技术要求与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
⑧材料检验报告(含出厂合格证、质量复验报告)。(2)综合资料
①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
② 停工报告、停工令、返工处理报告、复工令;
③ 事故处理资料;
④ 设计变更;
⑤ 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
⑥ 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申验请示);
⑦成立项目经理部的通知及一些萁它资料(如各种通知等);
(3)、第*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报验回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程报验单回复、施工自检原始记录表(按分部)可合订一本;
(4)施工日志:单本装订;
(5)质量评定资料:装订顺序为项目划分报告,单位、分部;
(6)分部工程收签证:分部工程收资料,单本装订;
(7)工程计量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含增加收、核减的各类报告,单本装订;
(8)施工管理工作报告:附件:施工大事记,可合订一本;
(9)声像材料(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软盘等);
(10)竣工图:单本装订;
(11)移交资料清单(三份,盖章,签字)见附表
B、监理资料
(1)监理合同单本装订(建设单位提供);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各订一本;(3)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各订一本;
(4)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单本装订(监理大事记可作为附件一起装订);
(5)监理抽检记录单本装订;
(6)现场监理指示单本装订;
(7)监理通知单本装订;
(8)计量资料单本装订;
(9)有必要归档的萁它资料;
C、建设单位资料
(1)招投标文件;
(2)工程计划、计划批复,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批复文件;
(3)工程合同及协议书(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
(4)征地迁占委托书、征用土地批文附件等;
(5)工程质量监督书;
(6)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文字说明,建设单位检测记录);
(7)设计变更及批复;
(8)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9)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初工作报告,工程竣工收鉴定书(草稿)。
D:设计单位资料(1)设计合同;
(2)设计管理工作报告。
E:质量监督资料
(1)质量监督计划;
(2)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3)质量评定报告(质量抽检记录)。
F:管理单位资料
(1)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二、资料整理中注意的问题
1、监理、施工单位资料中不允许出现代签字现象;
2、监理、施工原始记录要真实反映施工情况,不允许重新抄写,对出现检查、检测项目不合格点次等情况不允许随意改动,在资料中要反映处理结果;监理根据实际施工中质量情况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认真做好质量评定工作;
3、原始资料中不允许用铅笔、圆珠笔、纯蓝笔等非耐久性字迹材料书写;
4、原始资料必须明确反映施工单位实际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三检制执行情况;
5、材料试验报告(土料、土工布等材料)必须有监理认证手续;
6、项目划分报告(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要及时报送,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经监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质量监督站审批;
7、施工单位要有向技术人员、班组的技术交底材料;8、分部工程验收在分部工程完成后由监理组织,建设、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单位参加;
9、单元、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必须用数据说话,不允许用模糊的词语;
10、各单位工程现场监理必须严格计量手续,验收时要提供详细的计量资料;
1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项目部印章启用通知(通知必须为中标施工单位的红头文件);
12、施工单位需要变更项目经理、总工时,必须由中标单位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在报告中须说明变更理由,变更后人员的经历、能力等有关证明,并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认可。在得到认可前,原项目经理、总工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
1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在自检结果合格基础上向监理进行竣工报验(附自检资料),当监理抽检后,认为符合初验要求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初验申请(验收申请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面貌,开、完工日期,完成情况,没完成工程情况及对其作出的完成承诺,资料整理情况,初验工作准备情况等);
工程从进场到竣工资料报验的一般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
2、图纸会审记录
3、技术(安全)交底
4、开工报告
5、管理人员名单
6、各类材料报验
7、设计变更
8、现场签证
9、隐蔽报验
10、检验批报验
11、分项工程报验
12、分部工程报验
13、单位工程报验
14、竣工报告
其中6-8穿插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资料整理及上报顺序:
(一)进场伊始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表附施工组织设计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表附 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与甲方办理进场手续、签定安全协议
内部资料
整理施工队伍人员名单
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
对施工队进行现场及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存档.
技术资料
将经设计签认的图纸存档作为施工的依据。
(随时存档图纸的变化)
工程合同及施工队的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按需要与施工队签定协议作为对合同的补充并存档
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控制线交底、和安装的技术交底并存档.
(二)材料进场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内部资料
材料进场的票据、进场时间、数量、经手人记录存档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及时的追索并要求证明文件的有效(如出具的时间、时效、有否单位盖章)
工程安装报验
工程样板报验
如有要求可自制表格 署明位置、报验内容、时间等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按要求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等
交接检查记录
与上下道工序相关单位进行试验、检测
三性检测、拉拔试验、探伤、胶的相容性试验等。按要求选做、由甲方选型、抽样。
内部资料
施工进度计划
材料进场计划
人员调配计划
机具进场计划
试验检测计划
资料报验计划
施工日志
(四)工程经济、技术文件
工程洽商变更、收发文记录、报价单、认价单存档
图纸及图纸变更存档
(五)施工日志
包含天气变化、施工内容进度、安全管理内容、重要事件的发生记录。
(六)工程竣工
竣工资料整理 暂不细述
工程决算单与施工队的决算单
工程移交
工程总结
第二篇:竣工资料的整理要求
竣工资料的整理要求
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为了加强对工程竣工资料的统一管理,确保施工项目顺利交工,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负责汇总、整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应随施工进度进行及时整理,应按系统和专业分类组卷。审核项目经理部施工全过程中建立的竣工资料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在交付竣工验收前必须加以解决。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还应具备取得监理机构签署认可的报审资料。承包人的有关部门要指导项目经理部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组卷,使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
项目经理部在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排列时,应达到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的统一,做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各种资料表式一律按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规定的表格使用。
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的依据:一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对工程档案和竣工资料的规定;二是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对资料内容的要求;三是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部门和工程竣工备案部门对竣工资料移交的规定。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内容整理的要求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①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A.承包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保存;
B.施工合同由承发包双方各自保存,发包人移交备案。
②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A.项日经理、项目副经理应注明资质等级及编号;
B.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编号;
C.施工管理负责人应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及编号;
D.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人和报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技术准备资料:
①工程开工报告(包括复工报告):
A.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告应由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各项工作完毕或复工条件具备后提出,每个单位工程开工(或复工)都应填写;
B.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和工程监理手续已经完备,具备施工条件;
C.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应在工程开工(包括复工)报告上签认,报审手续齐备。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A.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并报上级审批;
B.编制补充、变动施工方案,应有补充、变动的审批手续;
C.实行建设监理的,应填写报审表致监理人,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③图纸会审纪要(记录):
A.每次会审结束,均应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B.与会各方代表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表示接纪要的内容执行;
C.图纸会审纪要和各种会议记录应有连续编号备查;
D.施工完毕按自然编号作为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④技术交底记录:
A.技术交底应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B.技术交底内容应具体,主要项目应齐全,各项交底内容应有文字记录; c.技术交底程序应严肃、认真,每次交底双方均应有签认手续。
⑤工程施工图预算:
A.承包人负责编制;
B.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查。
⑥施工日志:
A.施工日志应逐日填写,不得遗漏后补,竣工时归档;
B.记录内容应反映进度、气象、质量、安全等情况;
C.记录主要施工部位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
D.记录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提出的要求、意见和做出的决定等; E.记录应连续完整,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与其他相关资料产生矛盾。
(3)施工现场准备资料:
①控制网设置资料:
A.控制网的设置应准确;
B.应有图示和签认手续。
②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及复核记录:
A.每个单位工程都应有定位测量资料,坐标与原有建筑物相对距离应清楚;
B.定位测量包括: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标准轴线柱、平面示意图);
C.工程轴线、定位桩、高程测量应有复核记录。
③基槽开挖测量资料:
A.轴线、放坡边线、断面尺寸、标高、坡度等应验线;
B.应履行报检签认手续。
④施工安全措施:
A.采用的安全措施应有资料;
B.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
C.工伤事故资料应建档。
⑤施工环保措施:
A.文明施工资料应建档,原则上由承包人保存;
B.有关施工环保方面的资料,按约定应提交的,应向发包人移交。
(4)地基处理记录:
①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置图:
A.应按规定绘制钎探平面布置图;
B.钎探应有记录资料,记录应签认审核。
②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A.地基验槽应做记录,有关各方要签认;
B.地基处理应有试验资料、夯实报告、下沉量记录、夯击记录等;
C.处理情况应有复验记录。
③桩基施工记录:
A.应按规定建立打桩施工记录;
B.桩基检测应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
C.检测资料应齐备。
④试桩记录和补桩记录:
A.试桩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
B.补桩应有平面示意图。
(5)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①设计会议会审记录:
A.设计会审提出的问题应有会议记录;
B.由设计单位签章作为正式设计文件指导执行施工。
②设计变更记录:
A.设计变更具有施二[图补充效力,应由设计技术负责人签发并盖有设计单位公章;
B.设计变更通知应及时办理,签认手续应完整,必要时应有图示;
C.实行总分包管理的项目,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人后办理。
③技术核定和工程洽商记录:
A.技术核定与设计施工图等效,有关变更的技术核定或洽商记录,应由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各方代表签认;
B.设计单位若委托监理人、发包人办理技术核定,应依法办理委托签认手续。
(6)施工记录:
• 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A.对工程定位测量应有检查记录;
B.检查记录应完整,应有签认手续。
• 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A.预检内容应注明部位,并说明预检要求;
B.预检意见应明确,复查验收交接手续应完备。
• 冬季施工混凝土搅拌测量记录:
A.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搅拌出机温度等均应详细记录;
B.测温记录应全面记载。
• 冬季施工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A.应有混凝土人模时的气温记录、养护温度记录、内外温养记录等;
B.应有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部位和深度等。
• 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A.烟道应做通风、抽风、漏风、串风试验,结果应做记录;
B.垃圾道应畅通,并做好检查记录。
竣工资料的整理要求(2)
• 沉降观测记录:
A.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工程,应根据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执行;
B.按规定设沉降观测点,对观测的实际情况,应按实做好记录。
• 结构吊装记录:
A.预制混凝土结构及大型构件吊装记录内容应全面;
B.结构吊装应有吊装平面图,完工应有验收记录并经签认。
• 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A.内容应包括:各种试验、施工、交底、张拉记录等;
B.现场预应力张拉施工的质量检查应做好评定记录。
• 工程竣工测量:
A.工程竣工应进行测量,并做好测量记录;
B.竣工测量应履行验收手续。
• 新型建筑材料:
A.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应有法定单位出具的鉴定证明;
B.产品应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的检验报告等。
• 施工新技术:
A.施工新技术的应用应进行鉴定;
B.应有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确认文件;
C.应用情况应有施工新技术的总结。
• 其他施工记录:
A.钻孔桩应有钻进记录及成孔质量检查记录;
B.沉井工程下沉、构筑物沉降应有观测记录;
C.浇筑混凝土应有浇灌记录;
D.管道、箱涵施工应有工程项目推进记录;
E.设备安装工程应做好调试、测定记录等。
• 工程复核抄测记录:
A.工程复核应有设计标高、实测、误差等的抄测记录;
B.工程复核抄测应附图说明,做出结论。
(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①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A.发生质量事故应有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
B.应按规定程序报告。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A.应做好事故处理鉴定记录;
B.建立质量事故档案,主要包括: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实施记录和验收记录。
(8)工程竣工文件:
①工程竣工报告:
A.工程竣工报告应在承包人工程竣工自检合格后提出,竣工条件结论应明确;
B.实行建设监理的,应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附工程竣工报告致监理人审查;
C.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备案表:
A.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对质量检验、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做出综合评价; B.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可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均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 C.承包、发包、监理、设计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认。 ③工程质量保修书: A.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 B.保修期限、范围和内容应符合质量保修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 ④工程预(结)算: A.工程预(结)算资料应按时整理; B.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应包括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 C.办完工程竣工结算后归档。 ⑤施工项目管理总结: A.施工项目技术总结; B.施工项目经济总结; C.施工项目管理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