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
1.目的:
检验报告单是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病人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因此,对检验单内容、格式、报告及发放有必要作详细的规定,指导检验人员正确书写检验报告,为患者提供完整、正确、规范、及时的检验报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所有检验报告单的书写和发放。
3.职责:
检验审核/检验人员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及规范性负责。 科主任对检验报告发放流程及监督负责。
计算机中心对检验报告信息网络传递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要求:
(1)临床医生(具有职业医师的资格)申请检验项目(电子申请或化验单申请)必须规范填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临床诊断、科别、标本种类、送检日期、送检医生),对申请内容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
(2)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严禁涂改,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
(3)检验报告一经审核,就通过患者本人或家属送到门诊服务台和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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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的检验报告单统一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并由病房护士核实接收。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病人的隐私,不得随意泄漏病人检验结果,病区办公室只限于医务人员进入电脑(或病历)查看病人检验报告,门诊需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门诊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检验报告单发放和咨询。
(4)即时检验(POCT)检验报告:由检验科负责质量监督,报告单书写要求与检验科报告单一致,检验科定期检查POCT检验报告书写质量,对书写不规范、采用热敏纸打印,单位用错,缺项等报告单,应递交本院质管科处理。
(5)发送报告单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报告单的丢失、遗落。报告单如有丢失,务实验室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
(6)检验报告单应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污染的报告单必须经消毒后再发放。
(7)检验报告单发放时间的规定:急诊优先原则,具体参照“检验报告公开承诺公示”
(8)临床医生和护士收到报告单应妥善保管,粘贴在病历上应整齐,严禁在检验报单上任意的涂改、划线做记号或列公式等不规范的行为。
(9)检验报告存盘由本院计算机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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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电测技术监督 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1、 试验检测员应根据实际试验检测情况填写试验原始记录,采用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统一规定的格式,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信息,以保证其可溯性,检测员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试验检测记录、报告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自己清晰,其中数字保留要与试验规程一致。检测工程师负责对试验原始记录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引用标准的正确性、试验工作的规范性、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数据运算的准确性、复核完毕后签字确认。
3、 所有试验检测记录不能有空白,没有内容的地方填“/”。
4、 试验检测记录需要更改时,应在修改处划水平删除线,更改人必须在更改内容附近签字或加盖更改人签章。试验原始记录由试验室资料室进行保管,不得进行复制。
5、 实验报告由资料员根据试验记录出具,试验报告编号规则报试验室主任审批后,按规则为每份试验报告赋予唯一编号,编号应保持连续,应按照表格设计要求填写,签名齐全。
6、 检测工程师负责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然后报送试验室主任进行签发,试验室保留一份发出一份,发出的报告份数不够经批准后可以复印。
7、 试验报告及复印件加盖试验室检测专用章后有效。
8、 资料员应及时对签发完成的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进行归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