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制订和实施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及时向党工委汇报工作,
提出工作建议;
二、 协助政法委书记和综治委专职副主任工作,主持综治办和维稳中心日常工
作;
三、组织开展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开展综
治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五、加强基层党支部、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抓好
“治保主任”、“调解主任”的培训、管理和整顿。
六、协调综治委、政法委解决综治工作中重大问题,组织处理本街道突出的治安问
题、突发性事件和民事纠纷;
七、组织开展全街道平安穿件日常活动;
八、严格监督和检查执法情况,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九、组织开展全街道社会管理日常工作;
十、组织开展维稳中心及综合治理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综治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综治办副主任、专干职责
综治办副主任职责
1、协助综治办主任抓好区综治办工作;
2、草拟工作计划,并按确定的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布置、检查督促、分析研究,定期讲评和小结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全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4、协助综治办主任组织人员加强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5、协助综治办主任总结推广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建立严格的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6、协助综治办主任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努力提高预防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7、协助综治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8、协助综治办主任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把综合治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方向推进;
9、负责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确保制度的落实;
10、办理政法委书记和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专干职责
1、协助综治办主任、副主任做好综治办工作。
2、负责本科室文件收发、登记工作,管理好各类文件的传阅、使用、定期清理和立卷归档。分类管理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资料,按规定保管好综治办印章。
3、负责拟写综治简报、通知及有关材料。
4、负责搞好全区综治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5、负责搜集全区各责任单位综治信息,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督促镇、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综治工作情况。
7、负责全区铁路护线文件起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铁路沿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清理检查和宣传工作。
8、承办综治办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