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出席学术报告情况表》(新)
填写说明
1、《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出席学术报告情况表》除了封面可打印以外,学生填写的其他所有内容必须手写;
2、封面“入学时间”应为“ 年月”格式,如:20##年9月;
3、记录学术报告次数为10次以上,字数为300字以上,字体工整;学生在每次报告后必须有学生签字,并写明日期;
4、《研究生出席学术报告情况表》格式尽量不要调整,可根据每次学术报告记录的内容多少,保证一页1篇(一页2篇),并保证落款位置在每页中间(页尾)。不能出现格式混乱(标题与内容分离,字体变化)。
5、最后一页审核页,单为一页,必须有第二栏:导师意见及其签字;第二栏:院系意见,主管院长签字(盖章),院系盖章;
研究生部培养科
入学时间:
西安石油大学
硕士研究生出席学术报告情况表
学 院
学科、专业
姓 名
学 号
导 师
研究生部
20##年09月制
西安石油大学关于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的规定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领域,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增强学术氛围,促进学科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各院(系)应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鼓励研究生举办学术报告。
2、结合学科建设和科研特色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活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会。
3、各院(系)要对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的情况进行考查和登记,自行确定研究生每学期应参加学术报告的次数,并负责考核,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学术报告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部培养科。
4、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向所在院(系)提交《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记录表》,并将此作为答辩资格审查条件,未完成者将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的答辩。
第二篇:学术报告记录表
辽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
记录表
研究生学院
填表说明
1.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要求至少听取4次学术报告。
2. 参加每次报告后,要求研究生填写其中一页记录(记录表正反面打印),由组织该报告的院、系(部)盖章确认。
3. 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须将该记录表原件交研究生学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备案存档。
4. 经研究生学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核实无误后记载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