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
----论慈善机构信任危机
一、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
慈善事业是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上的社会救济事业,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慈善事业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在我国,乐善好施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但将善举作为一项事业来规范、发展,还是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近几十年的事情。在现代社会中,慈善机构是参与公共事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它的存在,一可以为政府分忧,二可以为百姓解难。在扶贫、帮困、赈灾、助残等方面,既能起到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补充作用,又是对社会保障和福利系统的拾遗补缺,对创建和谐社会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郭美美事件”、 上海红十字会“餐饮#5@p门”等与慈善组织相关的负面新闻陆续被曝光。既然慈善机构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那么为何屡遭公众质疑呢?
二、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
(1)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
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曾做出这样的评价: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我国慈善机构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几个领导手中,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慈善机构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作用。这就造成了慈善机构有时候会做出一些违背慈善机构章程宗旨,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慈善基金会的半官方化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2)慈善组织内部财务不透明
围绕着公益慈善组织的种种争议,往往与公众质疑财务不透明有关。例如20xx年发生的“小数点风波”事件。20xx年,网络举报人周筱赟微博举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xx年的账目上,一项“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为48.4亿元,远远高于当年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8000多万元。按照上述数据,20xx年儿慈会的账目上均约48亿元的现金收入和支出,远远超过其“主业”—捐款收入和支出,且与一般的慈善基金会一年的募款总额相比高很多。针对周筱赟的举报,中华儿慈会官网昨晚发布致歉,称是由于基金会工作人员和领导审核的严重失误,导致报告中“银行短期理财”这一数据小数点错位,将4.75亿元,写成了47.5亿元,致使20xx年度基金会《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达到年报上刊出的错误数字,即4,766,273,045.02元。尽管如此,
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公众对此持怀疑态度。这从侧面反映出慈善组织财务信息透明化的迫切性。
(3)慈善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
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改革开放后经济改革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各种矛盾突现,而有限的财政无法为所有社会成员缓解社会风险,这时政府不得不寻求第三部门的帮助。而当时社会力量比较弱小,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当时几乎没有慈善组织。政府只能从内部分化出慈善组织,以便以合法的手段获取慈善资源。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因而,我国慈善组织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在慈善组织运作过程中,慈善组织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和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的大部分领导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休干部,极容易造成组织的官僚化,效率低下。
(4)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事实上,不完善的管理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已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值得庆祝的是,今年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表示,今年2月已形成慈善事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和慈善信息公开都有专章规定,争取今年底提请常委会审议。 由此,一直依靠行业自律、接受大众道德评判的公益事业,终于离慈善立法更近了一步。这也很好地说明,慈善法律法规建设的迫切程度。
(5)慈善组织款项去向不明
慈善事业主要与金钱、物资挂钩,公众的注意力也自然集中在这方面,而款项的去向不明引起的后果将直接影响到该组织的形象,甚至组织的生存。例如,2015-03-25,王玉琼因艰辛寻子的历程而出名,因声称“欲斥资500万筹建敬老院”被媒体誉为“慈善妈妈”,并从政府手中低价拿地60亩;声称李连杰、壹基金向其捐助1500万,成功从政府手中获得了14年(文山)出租车广告收益权。然而,王玉琼承诺的敬老院至今没开工,而“壹基金投资1500万”一事,已被壹基金证实“没有此事”,60亩的“医疗慈善用地”却用来搞房地产开发。打着慈善的旗号来收集资金,获取某些权利的行为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打击,但是还是不能杜绝。慈善组织款项去向的公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三、对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建议
1、弘扬慈善文化,提高公民慈善意识。在社会进行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慈善意识,加强慈善立法,建立健全慈善事业的法律保障机制。通过立法,使慈善事业有法可依,以规范相关部门发现需要捐赠的对象的工作机制,同时确保捐赠款物用到正当的地方,
保证慈善事业的规范性。相关法律法规应能够激励人们多做慈善。
完善的遗产税和慈善基金管理制度是刺激美国慈善事业高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建立健全各类慈善组织,实现慈善事业的社会化,推进慈善组织的民营化,慈善机构应与政府部门保持相对的独立,必须脱离官方的背景。参与办理慈善的任职人员应当是义务的,不应向慈善机构收取任何报酬。我国慈善机构从募集的慈善捐助中抽取固定比例作为机构运作费用的做法,有违捐款者的意愿,且容易滋生腐败。
3、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提高组织的公信力。重视慈善工作建设,踏实践行组织的慈善目标,慈善机构的资金运作过程和资金运用方向必须要主动做到信息公开,全程透明。只有资金的去向透明,保障募集的慈善资金流向捐款者所希望的地方,才能激发捐助者的积极性,才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捐助的行列。
4、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加强法律法规,一方面,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让慈善品质更优良;另一方面,有助于政商关系的改善,预防权力的任性,培养慈善的个性。在充分吸引社会营养的前提下,加快慈善立法步伐,这对中国慈善事业不无裨益,可以更好地释放慈善正能量,激活更多人的善心与良知,让慈善在法治轨道上一路前行。
5、加强民众道德建设。正如美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句经典台词,“真正能救赎的是我们自己”。面对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乱象,很多人都着眼于制度和秩序建设。这当然必不可少。只不过,最朴素的道德感也是通往有品质、有安全、有情怀的公共生活的重要保障。只有人性得到救赎,公共生活才会更加温暖。
四、总结
在我看来尽管中国的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但是需要肯定的是我国慈善事业还是在进步的,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各地相继建立了慈善公益组织,做出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帮助到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现在很多人对慈善的看法就是某些人在打着慈善的幌子圈钱,而主张不给慈善组织捐款,这说明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慈善组织,提高公信力,恢复民众的信心势在必行。但是事情一码归一码,我们可以理性地批评中国慈善事业做得不当的地方,但应该看到中国慈善事业做出的贡献。作为具有爱心的现代公民,我们应该在批评的同时,善意地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出建议,并积极参与到对慈善事业监督中去,这才是理性的选择。中国慈善事业要走的路还很远,经过一番折腾后,希望中国慈善组织能制定更加明确的制度,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清晰的公示平台,相信中国慈善事业将会逐渐发展壮大,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