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申请报销管理制度暂行条例
第一条 总 则
1、 为有效控制招待费用,节约开支,规范业务招待费用申请报销流程,特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适用于苹果集团及各经营单位。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或各部门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餐饮接待费用。具体使用范围为:
1、 因公司内部召开重大会议、开展临时突发性业务;
2、 政府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正常接待;
3、 接待与公司有合作伙伴关系的相关单位、个人所发生的必要性就餐、送礼等费用;
4、 公司各部门对外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就餐等费用,此项费用的使用必须对提升公司价值、经济合作及企业管理直到积极的作用。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用申请管理
1、业务招待费的申请管理
业务招待费的申请流程参照(文件编号:AP-CW-02)《财务审批标准》中相关因公借款审批流程执行。
2、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1) 业务招待费报销流程参照(文件编号:AP-CW-02)《财务审批标准》中相关业务招待费报销流程执行。业务招待费报销时应将原业务招待费用申请单(复印件)作为费用报销必备附件,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后,以便财务人员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与原申请批复要求核对,对超出标准或批复执行项目不符的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特批例外)。
2) 特殊紧急情况未能及时申请招待费的,可电话短信的形式按《财务审批标准》申请,并事后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3) 业务招待费报销时不得超出之前申请时审批通过金额和事项。超出的费用需要个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招待金额或招待事项的,必须事前向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待。
4) 业务招待应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随意增加陪同人员。
5) 餐饮发票的要求为一次请客必须是同一家餐馆发票,不允许有多家餐馆发票拼凑的现象发生,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篇:客户招待费用申请
客户招待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时间:
客户招待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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