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案的结案报告
****,女,19xx年1月18日出生,系*******村人。 杨***于201*年6月份上访反映****************的问题:
1、************的赔偿问题。
2、***********案,处理不公。
3、*****************。
4、*************************。
经查,其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区给杨********经济补偿共计******万元,杨********不再因以上事由上访。
201*年*月*日
第二篇:关于###非正常上访反映问题的结案的报告
石政[2012]69号
★★★镇人民政府
关于※※※赴京非正常上访有关问题的
报 告
县委群工部:
我镇袁棚村群众※※※赴京非正常上访,反映其母亲△△△低保待遇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此案专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女,汉族,初中文化程度,19xx年11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412821197311247&&&,住★★★镇§§§村周岗西组。
二、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处理情况
20xx年6月29日,※※※赴京非正常上访反映其母亲◇◇◇的低保待遇问题。
经调查,2011年前后,※※※与其母亲△△△多次赴京上访反映与邻居周金生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后,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国土所于20xx年8月在本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强行将其家院墙部分拆除,要求查处。20xx年7月8日镇政府做出处理意见:其所建院墙为违章建筑,维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做出的拆除其部分违章建筑的决定;对其提出的赔偿损失问题,不予支持。信访人不同意。在此过程中,信访人※※※带领其70多岁的母亲到京反映问题,造成其母亲两次到中南海地区非访。另外,※※※提出要求解决其母亲△△△的低保待遇问题。为了使信访人彻底息诉罢访,20xx年8月19日,依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此案属特殊疑难信访个案,经确山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求助2.1万元。※※※、△△△签署了息访息诉承诺书。自承诺书签订之日起△△△按季度享受c类低保标准救助,资金发放至20xx年3月底。20xx年4月在全县低保复核审定时,按低保审批程序给△△△上报了材料,现低保证正在办理中。
20xx年6月29日张新经以其母亲低保待遇问题手续繁杂,兑现不及时等为由再次到京非正常上访。经调查,在解决其母亲低保待遇问题上,在签订息诉罢访协议时全县低保审定已结束,无法按程序办理低保证等手续,镇政府研究按c类标准随低保按季度发放,由民部门给予救助。在办理救助时,本人不
愿亲自去办理相关手续,嫌手续繁杂。
三、发生非访的原因
20xx年春,※※※违反计划生育法计划外生育第三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在掌握其超生证据的基础上依法通知其交纳社会抚养费,※※※为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便以其母亲低保问题为由到京非访,以此向镇政府施压,实属无理要求。
四、依法处置情况
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关于规范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豫公通〔2010〕290号)和省公安厅、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通知》(豫公通〔2011〕194号)要求,20xx年7月11日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镇人民政府已制定了稳控措施。
★★★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