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MICAL TESTING APPLICATION FORM 编号:RSTS-AP-001(CN)
化 学 测 试 申 请 表 版本号:1.5
限用物质测试申请流程
申 请 流 程 注 意 事 项 4/10/2013/ 3 /1 Effective Date:
CHEMICAL TESTING APPLICATION FORM 编号:RSTS-AP-001(CN)
化 学 测 试 申 请 表 版本号:1.5
联系电话:0755- 25328214 朱小姐/25328216 孙小姐/25328072 雷小姐/25328078 昌小姐/25328357 吴小姐/25328246 杨小姐 4/10/201333/ 3 /1 Effective Date:
All orders are accepted and all reports and certificates issued subject to SGS General Conditions of Service (copy available upon request) 该服务遵从SGS通用服务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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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学 测 试 申 请 表 版本号:1.5
服 务 通 用 条 款
1. 总则 支付应付给本公司的任何款项。 (a)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或(i)和代表政府、政府团体或任何其它公众实(d) 本公司可决定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收取未付款提出诉讼。 体履行服务的管理法规不一致,或(ii)和当地法律的强制规定不一致,
SGS 或任何SGS的关联公司或任何它们的代理(单称“公司”)和客户
(e) 客户应支付本公司全部的收账费用,包括律师费和有关开支。
(“契约关系”),都受本服务通用条款(以下称为“通用条款”)约束。
(f) 一旦在实施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可预见的问题和费用,本公司要尽
(b) 本公司可为发出指令的人或实体(私人、公众或政府)(以下称为“客户”)
力通知客户并有权收取附加费,以弥补完成该服务必需的额外时间和开
提供服务。
支。
(c) 除非本公司事先收到客户相反的书面指令,任何其它方都无权做出
(g) 如果因任何超出本公司控制的原因,包括客户失于履行它在上述第3
指令,特别是关于服务范围或提交做出的报告或证书(“结果报告”)方面
条中的任何责任,本公司不能履行全部和部分服务时,本公司依然有权收
的指令。无论是经客户指示或是依照环境、贸易惯例、作法或实践做出
取:
判断,客户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提交“结果报告”给第三方。
(1) 本公司发生的所有不可偿还费用的总合;和
2. 提供服务 (2) 按比例支付的等于实际上已实施的服务部分的约定费用。 (a) 本公司根据经本公司确认的委托人的具体指令,以合理的审慎和技
5. 服务的暂停和终止
能 提供服务。若无此指令,则根据:
如出现以下情况,本公司有权立即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地暂停或终止提供
(1)本公司的任何标准委托单或标准规格单中的条款;和/或
服务:
(2) 任何有关的贸易惯例、作法或实践;和/或
(a) 客户失于履行任何它应尽的职责,而且在通知其过失后10天内客户
(3)本公司认为在技术、操作和/或财务方面适当的方法。
不作补救;或
(b) 结果报告中陈述的信息来源于检验/测试的结果,执行检验/测试程序
(b) 客户的任何暂停付款、与债权人做出安排、破产、无力偿付、破产是根据客户的指令,和/或根据任何技术标准,贸易惯例或实践的结果评
管理或停业。 估,或应该被考虑的在我们专业建议中的其它情况。
(c) 对样品检测后出具的结果报告仅仅反映本公司对该样品的评价,不
反映对被抽取样品的一批货物的评价。
(d) 如客户要求本公司见证任何第三方的工作,客户同意,本公司的唯一责任是在第三方工作时出现在现场并传递该结果或证实其工作中发生的事情。客户同意,本公司对第三方使用的设备、仪器和测量器具的状况和校准、所用的分析方法、第三方人员的资格、行为或疏漏,以及分析结果均不负责。
(e) 本公司出具的结果报告只反映在工作当时所记录的事实,而且限于所收到指令的范围内,若无指令时,则限于所用的本条款2(a)中给出的可选择参照的范围。本公司没有责任涉及或报告所收到的专门指令或所用的可选择参照范围以外的事实或情况。
(f) 本公司可委派代理或分包商承担全部或部分服务,客户授权本公司向代理或分包商提供其所承担服务的全部必要的信息。
(g) 公司如收到涉及客户和第三方签订的契约文件或第三方的文件,如销 售合同、信用证、提单等,这些文件仅供参考用,而不扩展或限制经本公司接受的服务范围或职责。
(h) 客户确认,本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既不取代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位置,也不免除它们应负的任何职责,此外也不承担、不削减、不免除、不承诺解除客户对任何第三方或任何第三方对客户的任何责任。 (i) 所有样品的保留期最长为3个月或样品性质允许的更短期限,到期后样品退给客户或由本公司自行处理,此后本公司终止对该样品的任何责任。样品存储期超出3个月所产生的存储费由客户支付。如样品退给客户,由客户支付退运费用。如产生样品的特殊处理费用,由客户支付。 3. 客户的责任 客户要:
(a) 保证及时提供足够的信息、指令和文件(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所要求的工作前48小时),以便所要求的服务得以实施; (b) 为本公司的代表取得到达工作地点的所有必要的通行权,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或纠正服务实施中遇到的任何障碍或干扰; (c) 如有要求,根据服务实施的需要提供任何特殊设备和人员; (d) 无论本公司通知要求与否,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实施服务时的工作环境、场所和装置的平安和安全;
(e) 对任何委托、样品或实验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实际或潜在危险或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有害或爆炸元素或物质、环境污染或中毒的存在和危险,要事先通知本公司;
(f) 按照和第三方的任何有关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及法律,全面行使全部权利和清偿全部债务。
4. 收费和支付
(a)在本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或合同磋商时未确定收费额的,应依照本公司的标准费率(有可能调整),并且全部应交税款由客户支付。
(b) 除#5@p上确定了更短期限外,客户应不晚于相关#5@p日期起30天,或本公司在#5@p上确定的期限(到期日)支付全部应付给本公司的费用。如未按时付款,则要按1.5%的月息(或在#5@p上确定的其它利率)支付自到期日起至(包括)实际收到付款日的利息。
(c) 客户无权因声称对本公司的任何争端、反诉或抵销,而留置或延迟
6. 责任和赔偿 (a) 责任范围
(1) 本公司既不是保险商也不是担保人,不承担这方面的任何责任。客户寻求保证不损失或不损害,应该适当投保。
(2) 结果报告的出具是以客户或其代表客户提供的信息、文件和/或样品 为基础,并且仅仅是为了客户的利益,而且该客户应当对其在结果报告基础上所采取的其认为合适的行为负责。对任何根据该结果报告已采取或没采取的行动,对因提供给本公司不清楚、不正确、不完全、误导或虚假信息导致的任何不正确结果,无论本公司还是公司的任何官员、雇员、代理或分包商都不应为此对客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3) 对因任何超出本公司控制的原因,包括客户失于履行它的任何责任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延期、部分或全部服务不能实施,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4) 本公司对任何性质和不管如何产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的任何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超过付给发生索赔的该项具体服务的费用总额的十倍或二万美元(或等值本国货币)这两个金额中较少的一个。 (5) 本公司不负责任何间接或其他衍生性之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利润损失、业务损失、机会损失、商誉损失及产品召回之成本。本公司亦不负责可能由客户所造成之第三者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费用之索赔(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责任之索赔)
(6) 如有任何索赔,客户必须在发现所谓证明索赔的事实起3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且除非在自下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起诉讼,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被免除对损失、损害或费用的所有索赔的全部责任: 1) 发生索赔的服务被本公司实施的日期;或 2) 任何声称未实施的服务应完成的日期。
(b) 赔偿:客户应保证、不伤害并赔偿本公司及其官员、雇员、代理和分包商,抵偿任何第三方提出的和与实施的、声称实施的、或未实施的任何服务有关的,无论是任何性质和无论如何发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包括全部法律开支和有关费用的全部索赔(实际的或要发生的)。 7. 其它
(a) 如发现本通用条款中的某一条和几条违法或在任何方面不能执行,这绝不影响或削弱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执行性。
(b) 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和其后的一年内,客户不得直接或间接诱惑、怂恿或提出聘用本公司雇员,使其离开本公司的职位。
(c)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不允许以广告宣传为目的使用本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商标。
8. 管辖法律、司法权和争端裁决
除非另有特定协议,所有产生的或与合约双方有关的争端都要受瑞士实体法的管辖,但不包括任何冲突法,而所有的争端应按国际商会的仲裁法,由依据该法规指定的一个和多个仲裁员最终裁决。仲裁应在法国巴黎,使用英语进行。 9. 语言
以英文制订的其通用条款可以翻译成其它语言。如有异议,则以英文版本为准
4/10/201333/ 3 /1 Effective Date:
All orders are accepted and all reports and certificates issued subject to SGS General Conditions of Service (copy available upon request) 该服务遵从SGS通用服务条款的规定。
第二篇:SGS申请表
注:只需回传第一页
SGS科技电子电气产品事业部 限用物质测试服务部(EET RSTS) 联系方式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20-1166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89号3号楼4层 张仲平(收), 200233 , 电话:+ 86-21-6107 2721
电话:+ 86-21- 6140 2685沈洁/ 6115 2451吴元华 /6115 2479张良/ 6140 2683朱怡洁/ 61152477薛斯尧
/ 6115 2487范冰洁/ 61402557车洁
传真: + 86-21-6495 3679 / 6485 5412 Database 数据库服务:+ 86-21- 6115 2445 吴晓蕾
投诉电话:+ 86-021-6140 2686 吴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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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蛇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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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755-2532 8214 朱小姐/2532 8216 孙小姐/2532 8072 雷小姐/2532 8078 昌小姐 /2532 8357 吴小姐/2532 8246 杨小姐
传真:+86-755-8318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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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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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98492 姚静谊 /62992035 黄婷/ 62990192朱丽琴/
传真:+86-512-68084408
电子邮箱: Joy.zhao@sgs.com; Jessie-t.hu@sgs.com; Peach.ma@sgs.com; Cee.cheng@sgs.com; Susan.cao@sgs.com; Julia.yao@sgs.com; Juno_huang@s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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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592-5765 850杨小姐 /+86-592-5766 972 陈小姐/+86-592-5773 152 马小姐/+86-592-5775 833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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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86-592-5766 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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