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已经部务
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仪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
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九条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 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 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报告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
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条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第十九条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第二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查
第二十一条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当按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通报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 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 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布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
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第四十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其经营者、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传染病疫情控制卫生监督(上)
传染病疫情控制卫生监督(上)
判断题部分
第 1 题. 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法定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2 题. 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是卫生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定及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行为,目的是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健康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3 题. 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4 题. 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5 题. 疫源地是指存在传染源的场所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6 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7 题.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8 题.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9 题.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的临时控制措施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10 题.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11 题. 《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12 题.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1 3 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1 4 题.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 15 题.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1 6 题. 疫源地是指存在传染源的场所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17 题. 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A. √
B. ×
标准答案: A
第1 8 题.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的临时控制措施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19 题. 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A. √
B. ×
标准答案: B
第 20 题. 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
A. √
B. ×
标准答案: A
单选题部分
第 1 题. 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中对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应作到“四早”是
A.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B. 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C. 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早预防
D. 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标准答案: A
第 2 题. 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等。这些单位是
A. 医疗机构、卫生防疫机构
B. 医疗机构、保健机构
C. 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
D. 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单位
标准答案: D
第 3 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 行政处分
B. 行政处罚
C. 行政赔偿
D. 民事赔偿
标准答案: B
第 4 题. 疫区封锁适用于 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地区
A. 甲
B. 甲和乙
C. 甲、乙、丙
D. 甲和乙类中艾滋病
标准答案: A
第 5 题. 机构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有督导管理职责的
A.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B.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C. 乡镇卫生院
D. 社区政务服务中心
标准答案: C
第 6 题. 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有关单位必须按照 规定进行处理
A.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
B.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消毒后处理
C.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后处理
D. 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消毒后处理
标准答案: A
第 7 题. 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A.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B.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C.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D. 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标准答案: B
第 8 题. 属于空气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是
A. 伤寒
B. 乙脑
C. 脊髓灰质炎
D. 流脑
标准答案: D
第 9 题. 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 ,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
A. 传染科
B. 医院感染管理科
C. 传染病分诊点
D. 感染性疾病科
标准答案: D
第 10 题. 张村发现有9人患流行性出血热住院,经调查,5天前该村张长青诊所接诊过一名已确诊的流行性出血热病外地患人,张长青既未向疾病控制部门报告,也未采取任何隔离措施,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张长青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 行政处分
B. 行政处罚
C. 行政赔偿
D. 民事赔偿
标准答案: B
第 11 题. 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等。这些单位是
A. 医疗机构、卫生防疫机构
B. 医疗机构、保健机构
C. 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
D. 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单位
标准答案: D
第1 2 题. 某校住校学生郑某感到不适,几天后确诊患病毒性肝炎。校医务室初步诊治,便安排其去市院住院治疗,并未引起注意。过几天后,又有郑某的同学、班主任教师、军训的军官相继发病。当地疾控机构调查认定为病毒肝炎爆发疫情,应当对学校教室、宿舍等场所采取消毒措施是
A. 卫生局
B. 卫生监督所
C. 学生
D. 学校
标准答案: D
第1 3 题. 的医疗机构,应当将传染病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A. 不具备传染病相应救治能力
B. 传染病定点诊疗机构
C. 不愿意接诊
D. 军队设置
标准答案: A
第 14 题.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 确定
A. 潜伏期
B. 临床症状
C. 医学检查结果
D. 病人要求
标准答案: C
第1 5 题. 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有关单位必须按照 规定进行处理
A.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
B.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消毒后处理
C.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后处理
D. 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消毒后处理
标准答案: A
第1 6 题. 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机构是
A.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B. 二级以上中医专科医院
C. 二级以上传染病专科医院
D. 三级综合医院
标准答案: A
第1 7 题. 直接接触传播的传染病是
A. 狂犬病
B. 乙脑
C. 脊髓灰质炎
D. 流脑
标准答案: A
第 18 题.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有
A. 艾滋病
B.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C. 手足口病
D. 炭疽
标准答案: B
第 19 题. 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 等
A. 处置室和抢救室
B. 医疗废物处置室
C. 供应室
D. 手术室
标准答案: A
第 20 题. 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中对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应作到“四早”是
A.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B. 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C. 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早预防
D. 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标准答案: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