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迎检方案
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按照《卫计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落实,推进我院创城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迎检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根据卫生计生委部署,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按照《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以最好的成绩迎接检查,实现文明城市创建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围绕卫计委提出的创建目标,结合创城办《卫计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院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科室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
式和办法,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建成为全院人员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迎检分工
迎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负责迎检的统筹、协调和督办等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1、协调组:主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创建迎接工作方案,统筹、指导、督查各小组工作同时负责迎检的接待工作以及配合实地考察及协助问卷调查等工作。
2、宣传组:主要负责开展迎检期间宣传资料及各类宣传品的制作及印发。
3、环境组:主要负责组织环境卫生、诊疗秩序等的专项整治行动,为测评考核营造良好的院容院貌和文明规范的行业服务环境。
4、资料组:主要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测评档案材料,做好材料审核环节的相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
1、从现在起至20xx年元月初做好以下工作:
(1)材料准备:根据《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审核、整理等工作。
(2)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医学预防门诊为文明服务“窗
口”,要针对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如环境卫生、行业服务规范等,要以良好的文明规范的服务迎接老百姓的咨询和就诊。
(3)加强创建工作宣传。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知晓,个个参与。
2、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本院要求应急小组成员24小时手机保持畅通。接到上级的检查通知后,由组长在第一时间通知各科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做到以最佳状态接受检查。各科主要负责人组织环境卫生、诊疗秩序等的专项整治行动,为测评考核营造良好的院容院貌和文明规范的行业服务环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武汉精神、志愿者服务理念精神内容、全国道德模范、武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等熟记于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攻坚,集中解决遗留问题。重点做好“窗口”行业规范管理。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按创建步骤要求,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搞好环境卫生,营造创建氛围,加强行风建设,强化诚信意识,规范“窗口”行业服务行为,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不断提高行业风气满意度。同时做好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100%。
第二篇:《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惠及群众,为群众多办实事,使群众得到实惠,让群众检验实效,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动力、提高市民素质的途径、打造城市形象的载体、推进社会管理的抓手,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与和谐程度,实现长沙又
好又快、率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各项任务,奋力争创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
三、工作重点
第一,提高市民素质
1、抓住根本,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过程,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长沙精神。深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抓好五个精品工程,即创作一台有影响的戏剧、举办一场中小学生音乐会、出版一本反映市民创建心得的图书、摄制一部高水准宣传长沙的专题片、建设一支活跃的文体工作者队伍。在党政机关、农村、企业、学校、城市、社区扎实开展“千所学校、万名老师、百万市民”素质提升大行动,使两百万人次以上的市民接受一轮公德行为规范的
普训。
2、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投身创建。以“共创文明、共建和谐”为主题,把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六作为“市民文明行动日”,开展“市民文明公约行动日”活动。以“双十”(创建文明城市十大形象示范区、十大文明和谐示范行业)、“双百”(创建100个文明和谐示范社区、100个文明和谐示范村镇)、“双千”(创建1000个文明和谐示范单位、1000个文明和谐示范岗位)、“双万”(创建10000个文明和谐示范家庭,评选10000个文明示范市民)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四双”创建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在参与中共建共享,提
升素质。
3、用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人。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不文明”、“不作为”现象,予以曝光。在城市入口处、主要街道的重要路段、路口设立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广告牌,制作并刊
播一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
第二,切实加强管理
1、加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管理好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等机动车辆,严厉打击摩的和各种非法营运行为。发挥交通干警和文明交通劝导员的作用,不断规范市民交通
行为,力争达到测评体系A类标准。
2、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经营;r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以入城口、重点路段、长途汽车站、地下通道、农贸市场、居民区、涉外宾馆周边、铁路沿线和沿街门店为重点,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加强市政、绿化维护管理,加强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管理,加强城管监管考核、城管行政执法,落实门前市容环境卫生“三包”责任制。经营性公共场所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公共用具严格消毒。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
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平安
长沙”创建工作,使群众的安全感达到85%以上。
4、加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政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巩固政务诚信,树立党政机关勤政廉政的形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机关不正之风,使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90%
以上。
5、加强窗口服务行业的管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必检的医疗卫生行业和重点抽检的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卫、风景园林、工商税务等22个窗口行业,要加强行业管理,擦亮服务窗口,使群众的满意率达85%以上。积极发挥政法公安、环境保护、公用事业、工商税务、卫生、旅游、园林、文化、教育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解决公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旅游出行、城乡环境、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重点领域取得
明显进展。
第三,改善基础设施
l、大力加强社区建设。20xx年,全面完成267个社区标准化提质改造,标准与测评体系充分衔接,老城区社区办公用房不少于300m,新城区500m以上,社区“三防”(技防、人防、消防)进楼栋,加强社区绿化、道路、路灯、楼道灯、卫生设施、文体设施、消防设施、生活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居住小区实行物业化管理。已经完成标准化改造的
100个社区,要按测评体系标准完善提升。
2、大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加快污水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和公共绿地建设。20xx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8m,污水处理率达80%
以上,各项环保指标全面达标。
3、大力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市图书馆达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各区图书馆达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市群艺馆达国家一级标准,各区文化馆达国家二级标准;市档案馆达省一级以上标准,各区档案馆达省二级标准,同时作为市、区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m,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
施>0.15m。
4、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把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变成推动和谐长沙建设的过程。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落实20xx年八件实事,重点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城乡医疗保险体系、城乡义务教育、城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扩大就业再就业、优化居住环境等工作。教育、卫生、文化、民政、财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权益维护等方面要丰富内容,提高标准,大力建设安居乐业
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第四,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及时掌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新要求、测评体系修订完善的新内容和相关工作的新信息,作出及时的部署安排。准备好有关迎检配套资料,编辑出版创建活动专题资料和反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历程和成果的画册,拍摄一部反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成果和经验的电视专题片。20xx年年底,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试行体系的标准要求。20xx年5月以前,确保各项测评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各类创
建宣传全面升温,确保各项申报材料全面到位。
四、实施步骤
l、全面动员阶段(20xx年l一3月)。实现“四个更加”的目标,即动员更加广泛,目标更加明确,认识更加提高,合
力更加增强。
2、全面提升阶段(20xx年4一12月)。实现“五个明显”的目标,即市民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有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和行业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社会和谐程
度有明显提升,创建指导协调水平有明显提升。
3、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0xx年1月)。对照新的测评体系,进一步找出差距问题,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建
立责任机制,进一步精心部署动员。
4、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2—5月)。按照新的测评体系A类标准,确保各项测评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各类创建宣传全面升温,确保各项申报材料全面到位,确保各项迎检准备全面
落实。
5、迎检阶段(20xx年6—8月)。精心组织迎接检查。
五、组织领导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亲自主抓。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挥、督查、协调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主持召开全市大会、文明委全会、季度督查讲评会、专项工作调度会和年度绩效考评等工作。市委副书记吴志雄、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泽珲负责日常协调,陈泽珲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l、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
作班子,真正实施“一把手”工程。
2、坚持目标责任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指标要求,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自己的具体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全市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3、坚持督办讲评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查要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市文明委坚持一季一督查,由书记、市长亲自带队和讲评;市创建办坚持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坚持文明委成员单位向全会述职制度。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适时组织模拟检查和交
叉检查。文明委成员单位向文明委全会述职。
4、坚持考核奖励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与各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任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制度。
5、确保创建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财政要确保创建经
费足额到位,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七、责任分解(见《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工
作责任分解表》)
l、新的测评体系将进一步提高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进一步体现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各单位,各区、县(市)务
必前瞻思考,超前谋划,,提升标准,丰富内容。
2、测评体系采用20xx年、20xx年两年的统计数据,各单位,各区、县(市)务必于20xx年年底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并做好统计数据的上报和对外发布工作。相关数据上报和发布前
报市统计局、市文明办备案。
3、各单位要以“长沙市”的名义努力争取国际、国家或国
家部、委的荣誉,创造更多的特色亮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