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征 信 查 询 授 权 书
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
本单位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可以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单位信用报告,并将包括本单位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审核授信业务申请;
□审核本单位作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需要查询企业信贷业务情况及信用状况;
□对已发放的信贷业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异议核查;
□经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其他查询事项;
授权查询期限为:业务申请日至业务终结日;
被授权人超出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被授权人承担。
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授权条款的内容,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以上空白处请完整填写)
第二篇:新版征信查询授权书
附件: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一、授权事项
1、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授权人在办理以下业务时,被授权人可以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 】(下同)的数据库查询授权人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审核本人/配偶授信/贷款申请(含共同还款);
□审核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配偶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对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保证人(自然人)信用状况;
□发展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
基于本人/本单位资格审查、授信方案制定、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债务追索、担保方案制定、担保资产质量监控、担保责任追索、关联关系查询及其他为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相关授信业务合同下利益之目的,被授权人有权查询、使用和保存前述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被授权人有权将在双方相关授信业务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与本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的数据库。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授信意向下发生的业务(如有)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三、其他
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