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为了船舶和设备设施随时处于适航状态,使船员掌握船体及设备的技术状况,防止机械设备损坏,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燃润料和备配件的消耗,根据《船舶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特制定本计划。
一、 维护保养对象:
1.船舶设施设备(所有船舶)
2.电器线路
3.消防设施(所有船只的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泵、消防沙)
二、负责人
由机务部经理负责执行本计划,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定期保养
1.船舶设施设备实行一年两次保养。(所有船只)
2.电器线路实行一年两次保养.
3.消防设施,实行一年四次保养。(所有船只)
四、不定期保养
1.根据各种设备的使用情况,按照相关时限要求及时进行保养。
2.对于已经发现异常的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各种设施设备保证处在适航的状态。
3.根据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情况,每月进行状况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充装压力异常的,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安排更换。
五、维修保养办法
1.船舶设备的保养,在船只的保修期限内,联系船厂或专门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
2.不在保修保养期限的,多个单位进行询价,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进行维护保养。
3.本公司机务部能够自己维护保养的情况下,由机务部进行完成保养工作。
第二篇:20xx船舶维护保养计划及完成报告(全年)
船舶月度维护保养计划及完成报告
编号:100100-2
注:本表由部门长根据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和上个月完成情况制订下个月维修保养计划,报船长批准后实施;月底由部门长汇总填写维护保养完成报告,一式二份,一份存船,另一份报送船舶大队主管设备领导审阅签字后存档。其中,船存表不需要船舶大队领导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