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民办高校的招生问答
关于民办高校的招生问答
1、 民办院校毕业生安排工作吗?能采取什么措施?
从19xx年开始,全国所有大学毕业生一律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方针,民办院校对毕业生也采用同一方针。采取的措施:
⑴ 学院的就业指导中心与若干省、地(市)人事(劳动)部门和人才市场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每个定期举办招聘洽谈会,开展各项就业前培训指导工作,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⑵ 为了增强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大多数民办高校开设了各种技能培训课程。如:应用文写作及口才、公关礼仪、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英语等,使学生在学校能学有所长,走向社会能学有所用
2、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招生学校按国家考试计划组织教学,实行考教分离,全部课程参加国家统考。国家为了保证自学考试教育质量,每个自考专业都指定了一个主考院校,由主考院校组织编写教材、考试及评卷工作。
3、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什么不同?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属于国家考试,都是学历认定考试,这两种考试也有不同的地方。
㈠ 考试对象不同: 文凭考试的对象只限于在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取得学籍的学生,而自学考试的对象没有限制,可以是自学者,也可以是社会助学单位(招生学校)的学生。
㈡ 考试学历层次不同: 文凭考试目前只有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的考试(目前有的学校利用“2+2”办法拓展到本科层次,详情见《择校指导》栏目),而自学考试既有专科层次的考试,也有本科层次的考试。
㈢ 教学计划(考试计划)不同: 文凭考试专业教学计划中基础理论课程以“够用”为度,突出专业和职业技能训练,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教学计划中课堂理论教学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
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理论教学课程分为全国统考课、省市统考课和学校考试课三部分。分别由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编写教学大纲。每个专业全国和省市统考课为10门,约占教学计划所设理论课程的70%,其余30%的理论教学课程以及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考办的监督下,由学校负责考试。而自学考试的考试计划中各门课程考试大纲均由国家考试机构负责编写,并且各门课程的考试均由国家负责组织施行。
㈣ 考试时间和成绩公布时间不同:文凭考试一般在每年的1月和7月进行;而自学考试一般在每年的4月和10进行。文凭考试成绩在每年3月、9月公布:自学考试成绩在每年6月、12月公布。
4、 什么是主考院校?
所谓主考院校,主要是一批由国家或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同类院校中专业水准较高的名牌大学,负责编写教学计划组织或主持命题,阅卷或答辩等工作。在自考生取得的毕业证上加盖校章,证明自考专业水平与主考院校专业水平相等。如法律专业是北京大学主考,自考合格毕业后,就获得由北京市自考委和北京大学共同盖公章的毕业证。从而国内以及国际上都认可你的专业水平与北大相同专业毕业生是同等的。
5、 什么是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它是教育考试制度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以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教考分割为特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考试形式按科目大约分为三个1/3,1/3课程为学校考试,1/3为北京市统考,1/3为国家统考。
6、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不及格的课程能否补考?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全国和省统考课程可以补考。校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由学校组织补考。全国和省统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由省组织补考,方法是:
1、安排参加该课程的下次考试(即一学年安排一次);2、可以参加同期同课程的自学考试;3、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为一些不及格的课程单独组织补考。学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而未取得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者,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业证书,一般不能在校继续学习,但允许参加下届相应课程的考试(目前有的学校已改变这一作法,允许学生在校继续选修)。凡在离校三年内修完不及格的课程并全部取得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换发所学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
7、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招生对象有哪些?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全日制式的高等学校教育,为保证毕业生质量,其招生对象一般是当年参加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未被录取而又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但经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也可招收应、往届成人中专的毕业生和职业高中的毕业生等。
8、 热门专业有哪些?
所谓热门专业是根据近几年报考人数统计出来相对集中或增幅较快的专业。依据这一标准,目前统计出的热门专业有工商企业管理、会计、金融、国际贸易、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法律、英语、中英商务管理、中英金融管理等十大热门专业。
我们认为热门专业一定程度上反映市场需求及人们对专业的价值判断,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仅仅只有参考价值而已,不能作为唯一依据,甚至是重要依据。一个专业“热门”与否,关键要与自身兴趣爱好,自身的特长,文化基础功底相结合,全面综合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才是自己的热门专业。 有关选择专业原则,请参见《择校指导》栏目。
9、 能否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高等教育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具有允许学历文凭考试及自学考试教育招生资格学校的学生,可在专科段的学习过程中,同时报考本科段自学课程,即考试通过后可同时获得专科文凭和自学本科文凭。详情见《择校指导》栏目中提及的“2+2”形式。
10、 中英合作自考已在哪些省市开考?如何报名?
目前中英合作自学考试“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两个专业已在北京、天津、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湖北、重庆、广东9个省(市)设考。报名学习考试的有关事项,各地考生可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咨询,并在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11、 自学考试能否改报专业?
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12、 高教自考每门课程能考试几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
13、 如何取得结业,毕业证书?效用如何?
㈠ 关于结业证书:学生在非学历教育即计划外招生的高等学校就读,学习修业期满,由所在学校发给写实性结业证书。
㈡ 关于毕业证书:参加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或自学考试,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实习、实验、毕业论文(设计)合格,鉴定合格,准予毕业,由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并附署(即加盖)主考院校公章,如北大、清华、北方交大、人大等。对于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也使用高教自考的毕业证书,但在内容上注明文凭考试和助学单位,即就读学校。 ㈢ 毕业证的使用和工资待遇;对高等教育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国家承认其学历,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同工资待遇。
14、 中英合作自学考试“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的报考对象是哪些人?
中英合作自学考试“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面向高中及“三校生”(中专、技校、职高)学历层次的学生,在职从事商务管理、金融管理工作的人员和有志于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
1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向本省(市)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具体办法请向本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有关主考学校查询。
16、 学制有何规定(或几年)?
计划外招生学校的学制,一般参考计划内学校专业的学制规定实施。一般学校规定本科四年(含专连本“2+2”形式)、专科三年、专升本二年。
国家规定自考或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报考当年算起,六年内考完国家(市)规定的课程成绩有效。
学校在具体操作上,自考、学历文凭考试学校按专科三年、本科四年(含“2+2”)、专升本二年的原则组织教学(含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全部通过国考、市考,即可取得毕业证书。若在规定时间还有部分课程未通过考试,一般学校规定:学校考试全部合格发给学校写实性毕业证书;学校考试未全部合格发给学校写实性结业证书。
学校为了解决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没有取得国家颁发毕业证书的问题,学生想继续取得国家文凭的问题,一般学校采用二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方式一:学校按补考课程重新补课教学,按每门课程300—500元/门左右收取教学补课费;
方式二:学生离校自学。国家规定六年内考试有效,学生可在这一时间再继续学习(含自学)后,参加国考、市考、校考,成绩合格,同样有效。
17、 学历文凭考试、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研究生吗?可以出国吗? 学历文凭考试、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
的研究生考试。
报考条件是: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国家承认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具体报名、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可直接询问准备报考的有关大学或科研机构。
目前,我国学历证书得到了国际上广泛的承认,出国深造受到很多国家的欢迎。
具体事宜考生应与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厅、教育局)联系。
18、 中英合作自考课程及考试时间规定有哪些?
中英合作自学考试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两个专业的邓小平理论概论、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大学语文3门课程参加每年4月和10月的全国统一考试。 中英合作课程的首次开考时间为20xx年1月8日,共安排2门课程考试。其中“企业组织与环境”课程的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00,“商务交流”课程考试时间为下午2:00—4:30。
从20xx年后,每年1月和7月各考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1月第二周的星期
六、星期日,7月第三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商务管理专业其他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为:商法,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市场营销,自20xx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人力资源管理,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国际贸易实务,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企业组织与环境,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商务交流,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数量方法,自20xx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经济学,自20xx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会计学,
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管理信息技术,自20xx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财务管理,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英语(BEC)。 金融管理专业其他课程及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金融法,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管理会计,自20xx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财务报表分析,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金融概论,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企业组织与环境,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商务交流,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数量方法,自20xx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经济学,自20xx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会计学,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管理信息技术,自20xx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财务管理,自20xx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英语(BEC)。
—北大资源研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