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办学校项目变更
报告书
申办学校名称:
申报者:
申报时间:
变更提交材料及要求
举办者变更:
1、变更申请表“变更事由”栏内原举办者和新举办者需手写签字并盖手印;
2、新举办者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校(园)长变更:
新校(园)长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地址变更:
1、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一年以上租房合同(自有产权无需提供);
3、房产证复印件。
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于表后。
2、举办者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乡镇中心校或举办者主管单位初审通过有效。
乡镇中心校或举办者主管单位仔细审查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在审查无误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查意见“原件已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
3、举办者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目录所列项目。
XX县民办学校项目变更申请表
第二篇:民办学校年鉴报告书
濉溪县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〇〇 年度)
学 校 名 称 : (盖章) 办学许可证号: 号 学 校 负 责 人: 学 校 地 址 : 报 告 日 期 : 年 月 日
濉 溪 县教 育 局
1
一、基本情况
办学类型: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
2
二、事业基本情况
3
三、学校决策机构成员情况
4
四、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5
五、教师基本情况
6
六、学校资产及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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