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小池镇村级债权债务清理自查工作的启示 按照省府要求:省审计厅要对村级债权债务审计认定,村级要做好清理自查工作。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村级债权债务清理自查工作从2009-03-18开始,历时30
多天,已经完成。这项工作过程给我们两点启示,供农村财政与财务管理者参考:
一、债权债务清理自查工作程序一般要经历五个阶段:
1、思想认识阶段。
刚开始3-5天,村级对债权债务清理自查工作持冷却态度,镇政府传达要求部署工作,村级并没有行动。村级认为:20xx年税费改革时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了锁定,20xx年初全国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了摸底,现在省政府要对村级债权债务审计认定,虽然上级多次关注村级债权债务,但村级债务仍然得不到解决,债权债务清理自查没有干劲,按照组织原则要求,下级服从上级,我们就走程序吧,不讲究工作质量。第6-7天后,当认识到审计认定是为了债务化解时,村级清理自查债权债务的积极性才涨起来。
2、寻找方法阶段。
有多少债权?哪些债权是有效的?有多少债务?哪些债务认定的程度大?村干部们又茫然了。有的村干部找到镇政府领导,有的村干部找到财经所干部。第8-10天,经过讨论统一方法是:债权中农户欠的税费冻结,不能收取,是无效债权;债务中20xx年前的债务认定的程度大,因为20xx年前债务经过了20xx年税费改革时锁定,20xx年初全国对村级债权债务摸底。
3、争取时间阶段。
等有了认识,又等有了方法,但时间不够了,因为任何工作都有阶段性。为了争取时间,村干部们积极寻找没有外出打工的老会计,增加会计专业力量。为
了争取时间,村干部们又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不耽误专业会计清理自查时间。
4、自我完善阶段。
经过6-7天的专业会计的清理自查,20xx年前的债务及明细找到了,凭据、账簿、表册相符。在第20-24天,各村开始自我完善:清理账外债务。一是20xx年、20xx年、20xx年的村委会换届,出现换届、换干、断账现象,客观存在未入账的债务。二是由于村级会计业务水平等因素,税费改革前应上缴镇政府统筹、财政农业税等款项未入账的债务。
5、社会评价阶段。
清理自查债权债务工作已经完成,但社会评价刚开始。这项工作除接受省审计厅的审计认定外,还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一是对债务认定多少有观望和议论;二是对债务化解能力有观望和议论。不管如何,清理自查结果要面对社会,社会评价要在现实中完善。只要我们的工作是求真务实的,那么我们的工作就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债务债权清理自查工作方法一般要突出三个要素:
1、突出时段要素。
这次债权债务清理自查突出时段是20xx年前的债务,除了是审计认定重要时段,更重要的是大量债务在20xx年前发生的。税费改革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减轻了村级负担,所以,20xx年后的债务不是重点是。
2、突出专题要素。
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自查,要作哪些提示呢?一般要提示带有普遍性的专项要素。如:普九建校债务、98-99年抗灾债务、税改前完成税费任务的贷款、农田水利建设债务、通村公路建设债务、税改前拖欠民师(村干)工资等。
3、突出真实要素。
债权债务清理自查工作的真实性十分重要。实事求实、求真务实是共 产 党人的品德和作风。如何做到真实呢?一是不失,实事债务不遗漏;二是不虚,化解的债务不上报,三是不瞒,债务清理自查结果在本村公开,群众眼睛是明亮的。
第二篇:施方案村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实
村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直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有关进一步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文件精神,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的通知》(农经办[2006]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清理村组债务债权的工作实施方案。
一、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切实搞好债权债务清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逐步化解原有债务,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债权债务清理的具体任务
(一)认真开展村组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搞清村组债权债务规模、结构和形成原因,明晰债权债务关系。
(二)建立健全村组债务监测和预警机制,认真研究村组债务的科学监测方法,积极探索村组债务预警方式,努力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三)建立村组债权债务监控台账和监控数据库,监督村组债权债务变动情况,确保不发生新的村组债务。
三、债权债务清理的主要内容
(一)村组债权
1、税费改革前农民下欠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民负担资金;
2、税改后农民下欠的“两工”款和“一事一议”资金;
3、在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存入的资金;
4、村组企业的欠款;
5、外单位的欠款;
6、个人的欠款;
7、其他应收款。
(二)村组债务
1、欠乡镇的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和农民负担资金;
2、银行、信用社贷款本金及利息;
3、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及利息;
4、单位借款及利息;
5、个人借款及利息;
6、应付未付农村公益性建设资金;
7、应付未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8、应付未付兴办集体企业建设资金;
9、应付因垫交农业税及附加和各种费用资金;
10、应付村组干部误工报酬;
11、下欠和应付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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