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报告
企业名称:山东科力华电磁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报告
企业名称:山东科力华电磁设备有限公司 评价组长: 王海强 联系电话:0536-3399220
评价日期:20xx年09月10日
企业自我评价报告
编号: 日期:
评价开始日期
20xx年9月5日 评价结束日期
20xx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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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与改进管理标准
ICS
Q/YCC
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与改进管理标准
2012-03-24发布
2012-04-01实施
发布 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Q/YCC.G1701—2012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1
5.1 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2
5.2 自我评价 ………………………………………………………………………………………2
5.3 自我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3
5.4 自我评价的结果处置………………………………………………………………………… 4 6 报告和记录…………………………………………………………………………………… 4
I
Q/YCC.G1701—2012
前 言
为了适应企业上规模、管理上档次、质量上水平及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加速技术进步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制、修订了各级管理标准,以完善企业管理标准体系。本标8准是企业管理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代替Q/YCC.G1701-2008《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与改进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批准。
本标准由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祥桃 叶凡 曾学礼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为20xx年5月24日,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Q/YCC.G1701—2012 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与改进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标准体系的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条件和评价后的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进行标准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016-2009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2008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5496—2003 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
GB/T 15497—2003 企业标准体系 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GB/T 19273--2003 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
企业为确定其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所涉及的各项标准以及相关联的各种标准化工作是否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话动。
3.2 企业标准体系水平确认
判定企业建立和实施的标准体系以及相关联的标准化工作是否满足企业预定要求的客观证明活动。 4 职责
4.1总裁确定企业标准化评价小组组长。
4.2标准化评价小组组长主持公司标准化体系的评价会议。
4.3 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协助评价小组完成企业标准化体系的评价工作。
4.4 评价小组成员按照组长布置的评价程序、步骤和工作分配,认真完成集团公司的标准化自我评价和改进工作任务。
5 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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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CC.G1701—2012
5.1 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5.1.1 评价的原则
集团公司标准体系实施自我评价的人员应坚持和遵守以下原则,以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评价原则如下:
a) 坚持以事实和客观证据为判定依据的原则;
b) 坚持标准与实际对照的原则;
c) 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
5.1.2 评价的依据
集团公司标准体系评价的依据如下:
a) 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
b) 标准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c) 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GB/T 15496、GB/T 15497、GB/T 15498以及GB/T 13016、GB/T 13017和GB/T 19273。
5.2 自我评价
5.2.1 自我评价的基本条件
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 公司建立起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要求的标准体系,并在标准体系文件批准发布后,有效实施在三个月以上;
b) 公司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以及明确的标准化职能;
c) 公司全体员工应经过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熟悉企业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本岗位的职责、 权限;
d) 公司最高管理者和中层以上管理者,应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企业标准体系文件的有关内容;
e) 成立了由最高管理者代表领导的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小组,并制定了较完整的评价计划。
5.2.2 自我评价组织和人员要求
5.2.2.1 评价组织
集团公司成立由最高管理者代表参加的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小组,并确定一名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或岗位的负责人(也可外聘专家)。小组人数根据公司体系的完善和健全情况来确定。
5.2.2.1 评价人员
自我评价小组成员在集团公司内已经过充分的企业标准化培训,并经委派前往上级标准化组织参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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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培训,获得相关的评审资格,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掌握GB/T 15496、GB/T15497、GB/T 15498等系列标准,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企业标准体系文件。
5.2.3 自我评价方法和程序
5.2.3.1 评价方法
自我评价一般采用整体评价的方法,由集团公司组成独立的评价小组,对建立的标准体系以及实施相关标准和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价。具体方法主要是通过评价人员的观察、提问、听对方陈述、检查、比对、验证等获取客观证据的方式进行。根据检查记录表和评分表的评价结果,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实施和改进。
5.2.3.2 评价程序
评价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a) 制定评价计划;
b) 成立评价小组;
c) 评价准备;
d) 评价实施;
e) 编写自我评价报告和不合格报告;
f) 评价结果处置;
g) 考核奖惩。
5.3 自我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5.3.1 标准化工作要求
5.3.1.1 应制定企业的总方针和目标,同时应有明确的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具体要求。
5.3.1.2 应有完整的标准化组织机构图和明确的职能要求。
5.3.1.3 应制定适合企业发展要求的标准化规则、计划和员工的标准化培训计划。
5.3.1.4 标准化信息管理应符合GB/T 15496的要求。
5.3.1.5 建立能满足企业经营要求且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GB/T 15496、GB/T 15497和GB/T 15498的要求,企业标准体系表应符合GB/T 13016和GB/T 13017的编写要求。
5.3.1.6 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应符合GB/T 15496的规定,标准的实施符合标准的要求。
5.3.1.7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符合GB/T 15496的要求。
5.3.2 技术标准体系的编制要求
5.3.2.1技术标准体系(包括体系表、目录、编号)构成合理,结构完整,符合GB/T 15497的要求。
5.3.2.2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构成内容见GB/T 15497-2003中图2(企业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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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体系层次结构形式)。
5.3.3 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编制要求
5.3.3.1 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包括体系表)构成合理、结构完整,符合GB/T 15498的要求。
5.3.3.2 管理标准体系的构成见GB/T 15498-2003中图 (管理标准体系结构形式)。
5.3.3.3 工作标准体系(包括体系表、目录、编号)构成合理,编写内容、格式符合GB/T 15498的要求。
5.3.3.4 工作标准完整、齐全,能满足和实现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需要。
5.3.3.5 工作标准应有检查、考核要求,各种记录、表格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
5.3.4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改进
5.3.4.1 有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监督计划和实施程序。
5.3.4.2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应满足标准的要求。产品质量、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5.3.4.3 设备、物资资源的检验、试验的合格率应满足标准规定要求,并有相应记录或报告。
5.3.4.4 产品实现过程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质量控制,每道工序都应按标准进行检验,并有合格或不合格记录。
5.3.4.5 包装、般运、贮存、安装、交付实施的质量控制,应符合标准要求,并有记录存档。
5.3.4.6 营销和服务过程控制应符合标准,能满足顾客要求。各部门协调、沟通、配合默契,对不合格项有纠正和预防措施。
5.3.4.7 新产品开发、改进、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标准化审查,应符合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3.4.8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应符合GB/T 15496的要求。
5.3.4.9 应建立标准体系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并通过对不合格项的测量、分析、评审,制定改进措施和跟踪措施,不断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和各项标准化管理工作。
5.4 自我评价的结果处置
集团公司自我评价后,写出自我评价报告和不合格报告。对评价效果、问题、不合格项产生的根源 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向所有员工明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标准体系的内部评价 和持续改进工作。
6 报告和记录
6.1 《标准体系评价小组任命文件》
6.2 《企业标准体系确认申请表》
6.3 《企业标准体系检查记录表》
6.4 《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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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CC.G1701—2012
6.5 《不合格报告表》
6.6 《企业标准体系评分表》
6.7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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