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文件提审表
第二篇:关于公司工资核算工作的具体流程请示
鑫港财字20080309
关于公司工资核算工作的具体流程请示
一、为明确公司工资造发流程,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工资核算工作流程图
二、关于入离职员工的工资造发
为统一安排办公室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公司对离职员工制定以下工资造发流程: 1、 辞职员工
鑫港财字20080309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提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经相关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并附《员工离职会签单》上交办公室,工资在其部门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如:盐浴区,休闲区员工的每月3、13、23日;固定部门的每月10日工资发放日)
凡是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工资者,可写书面委托书委托同事代领,也可把银行(限建设银行)帐号告诉公司出纳,由出纳在工资发放日打款。
2、每月1日,15日,30日为员工离职办理日,其余时间不再办理
3、若由于员工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即将责令停职者、离职者,
由相应部门填写书面原因并提前2日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部门在接到书面文件的1日内与员工完成“离职谈话”并附《员工离职会签单》由离职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上交《员工离职会签单》(技师岗位上交钟数单)由财务经理审核钟数,马上造发工资。
4、 新入职员工的工资造发:
凡新入职员工(包括技师)经相关部门主管和经理面试确定录用后,于录用后的3天之内由本人带上部门经理签字的《应聘表》到办公室人事部门照电子相片登记并录入电脑注册,然后由人事部门出具《新入员工上岗表》传递财务起算工资,未经注册员工若延误工资造发则由部门主管承担相应责任。
5、 员工的罚款、奖励、奖金发放、补贴、出勤天数
员工的罚款、奖励、奖金发放、补贴、出勤天数由各部门主管在部门工资造发放日前(盐浴区,休闲区员工的每月1、11、21日;固定部门的每月7日)交店经理签字后传财务造发工资。中途不再更改,无书面文件一律不予更改工资数目。 《附鑫港 部员工综合考评表》
6、未尽事宜按照补充文件执行。
妥否?敬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