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告 发 布 结 算 合 同
广告客户:湖南阳光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__必须填写___年_必须填写__月___必须填写_日至20___必须填写__年___必须填写__月___必须填写__日期间发布_五粮醇_酒品牌广告。
二、广告发布范围:车身广告、店招、墙体、印刷
三、广告制作、设计、安装要求
1、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样图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制作,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全部完工及发布。
2、安装要求:广告的制作、安装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及建安标准,否则由于制作、安装不符合质量及安全标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意外事故必须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四、广告发布及维护要求:
1、 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发布广告,否则视为违约。
2、 乙方必须在广告发布期内确保广告的完整性,若发现褪色或破损乙方须在三日内修复至发布时的效果,广告发布时间顺延,否则视为违约。
3、 广告采用甲方样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若乙方需对样稿修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可修改,否则视为违约。
4、 乙方必须在发布期内确保广告的完整性,若出现损坏、变色,乙方必须在壹周以内修复至发布时的效果。广告发布时间顺延,否则视为违约。
5、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所发布广告的外观清洁。否则视为违约。
6、甲方若在广告发布中途需改变广告画面内容,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安装,安装费由乙方负责。方若未经甲方认可,提前将广告位转让给其他单位,视为严重违约。
五、广告验收标准:按合同标准验收。
六、广告总金额: 大写__必须填写_元整(小写_必须填写__元)
七、付款方式:制作清单作为该合同附件,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广告费用。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由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0%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合同签署地当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章):湖南阳光酒业有限公司 乙 方(章):必须填写
委托人: 委托人:必须填写
电 话: 电 话:必须填写
传 真: 传 真:必须填写
开户行:必须填写
收 款 证 明
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开具给贵公司的广宣制作费发票,发票号:________,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现已由湖南阳光酒业有限公司全额垫交,请转为湖南阳光酒业有限公司在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账上的货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湖南阳光酒业有限公司承担,与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及与发票上一致的财务章)
年 月 日
广宣制作清单(范本)
制作公司名称:_____必须填写__________签字:_____必须亲笔签名____盖章:必须盖章
业务经理签字:______必须亲笔签名__________
20必须填写年必须填写酒必须填写市户外广告验收登记表
必须填写省必须填写市______镇/乡/县 共必须填写页第必须填写页
A、广告发布及维修时间:20必须填写年必须填写月必须填写日至必须填写年必须填写月必须填写日
B、广告发布的媒介:_________必须填写____________
C、广告发布规格:(W)必须填写m(h)必须填写m, 面积:必须填写㎡
D、广告发布地址: 必须填写
E、制作日期:必须填写年必须填写月必须填写日.
F、广告制作材料: 必须填写
验 收 手 续:
广告发布制作单位签字(公章) 经销商签字(公章)
必须亲笔签名盖章 必须亲笔签名盖章
20必须填写年必须填写月必须填写日 20必须填写年必须填写月必须填写日
驻地业务经理签字:
必须亲笔签名
20必须填写年必须填写月必须填写日
转 款 证 明
湖南阳光就业有限公司
现将我司与贵司业务往来专用账号告知如下:
卡号(建行):__________必须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建行):__________必须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号(建行):__________必须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卡银行地址(建行):__必须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账户为我司业务往来专用账户,若出现任何经济
纠纷与贵司无任何关系,由我司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名称:必须填写
盖章:必须盖公章
时期:必须填写
第二篇:广告合同
户外广告牌合同
甲方:泗阳县临河镇人民政府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泗阳世纪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 不锈钢宣传栏
二、广告位置: 泗阳临河文化站门前
三、广告规格: 6.3米*2.5米 里面内容为KT板+车贴
四、广告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2 年 1月 1 日。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制作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维修费、基础架制作费,合计:4100元。
2、宣传牌费用支付:宣传牌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宣传牌报批手续,宣传牌稿样审批。
2、乙方负责提供宣传牌样件,甲方负责将宣传牌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甲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宣传牌制作时间,乙方不予顺延。
3、乙方和甲方签订合同后,及宣传牌稿样经确认后 7天内完成制作
(下雨不算工作日)。制作完成当天内,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付
清余款。
4、甲方应按期付款,如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
求甲方赔偿。
5、宣传牌制作期间,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宣传牌制作终止由乙方承担
责任;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宣传牌制作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
抗力造成宣传牌制作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宣传牌制作好后(保修之内)如有脱落出现意外由乙方负责。
八、宣传牌体(不锈钢钢架)保修一年。
九、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临河镇人民政府 乙方(盖章):泗阳世纪传媒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