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财财政监督局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索引号:
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日期:年 月 日
检查组制单人签名: 检查组复核人签名:
注:1、本工作底稿应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并摘录检查事项的主要内容,此单的印制规格为A4型。
n2、被检查人签证时,只需对认定检查工作底稿摘录的事项是否属实进行认定,如属实,签“情况属实”;如有不同意见,应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n3、未经财政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本工作底稿不得对外提供。
财政检查工作底稿附件
n (一)与情况摘要所反映事项有关的被检查人账簿、报表、凭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n(二)与情况摘要所反映事项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或摘录件;
n(三)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出具的有关报告等资料;
n (四)与情况摘要所反映事项有关的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n (五)检查人员制作的与情况摘要所反映事项有关的表格和文字材料等;
n (六)其他与情况摘要所反映事项有关的视听资料、鉴证结论等证明材料。
第二篇:财政检查工作底稿
备注:1、被检查人签署意见时,应当对认定检查工作底稿摘录的事项是否属实进行认定,如属实,签“情况属实”;如有不同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被检查人签名是指被检查人是单位的由经办人或主管人员签名;被检查人是个人的由被检查个人签名。
3、本工作底稿的印刷规格为A4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