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站发﹝2012﹞9号 签发人:刘浏
罗江县汽车站
关于汽车站广场停车收费的请示
县发展和改革局:
罗江县汽车站是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窗口,为达到罗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乱”督查标准,规范车站广场停车秩序,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窗口形象和确保旅客进出站安全,减少因停车秩序引起的纠纷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县 -1-
交通运输局《关于同意县汽车站申报广场停车收费的批复》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特此申请对汽车站广场停车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备注:收费时间从早上7:00至18:00,18:00至次日7点不予停车;停车超过15分钟收取停车费;当次停车#5@p4小时内有效;停车超过4小时的,加收1元/小时;。
请贵局给予批复为谢!
特此请示
附件:1.罗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汽车站广场停车收费的批复(罗交发﹝2012﹞9号)
2. 罗江县汽车站广场停车场成本核算报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广场停车 收费 请示
罗江县汽车站办公室 20xx年3月12日印 -2-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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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6号关于调整站务收费标准的请示
罗站发﹝2012﹞6号 签发人:刘浏
罗江县汽车站
关于客运班车进站收费标准调整的请示
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车站收费行为,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德阳市 -1-
交通局、德阳市物价局《关于二级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标准的批复》(德市交(2001)字第179号)文件规定,现申请调整罗江县汽车站收费项目标准,调整情况表如下:
请贵局给予批准为谢!
特此请示
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
2. 德阳市交通局 德阳市物价局《关于二级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标准的批复》(德市交(2001)字第179号)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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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收费标准 调整 请示
罗江县汽车站办公室 20xx年2月8日印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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