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工会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工会财务为工会工作服务水平,确保工会各项职能得以较好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
第二章 预算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预算管理机构为工会,工会财务人员具体负责预算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为:
1、编制年度预算、决算草案报批。
2、组织执行经批准的年度预算。
3、年中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需调整则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批。
4、协调处理工会与上级工会及财务涉及预算管理的经济往来等其它事项。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五条 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工会预算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拔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它收入。
工会预算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它支出。
第四章 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 工会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和按照本年度工会工作具体计划进行编制。
第七条 预算编制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收支计算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八条 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参照基础,结合本年度的可能增减的各项因素进行编制。
第九条 预算支出编制:要体现工会为职工服务的特点,要突出重点工作,突出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权益维护、职工素质提升、岗位劳动竞赛和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送温暖等方面。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预算草案,每年2月前完成预算草案编制,提交院经审委审查,并经工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工会主席审批。经批准的预算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预算由院工会委员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工会工作部负责。
第十二条 收入预算应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任务积极组织收入。支出预算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用款。
第十三条 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四条 每年中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编制年中预算报告;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收入减少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章 决算编制及审批
第十五条 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当预算执行进入终结阶段,要根据年度执行的最终结果编制决算。它反映年度工会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是工会经济活动在财务上的集中反映。决算未经批准,称为决算草案。
第十六条 编制决算草案,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实际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决算报批及时。应于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完成编制报批。
第十七条 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审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 监 督
第十八条 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本级经费审查员会审查。
第十九条 工会要切合实际认真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如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报要求及表格
附件:
xxxx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报要求及表格
1、预算报表中各科目的“说明”栏中,应简要填写编报的依据及计算方法,以便审核。
2、根据预算编报情况,写出预算编报说明书附在表后,说明书主要内容:预算编制的原则,收、支预算总的情况。收入预算中重点说明“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情况;支出预算中重点说明“维权支出”、“职工活动支出”以及“其他支出”中逢年过节在本级留成经费中慰问开支的预算情况,并写明完成各项收支预算措施。
3、本预算需经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委员)审查,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4、预算编制后,应将预算报表、说明书、加报表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和表内各页均加盖公章。
第二篇: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企业工会及其分工会。
第三条:本规定是依据下列国家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而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二)《中国工会章程》
(三)《工会经费预算办法》
第二章 经费收支管理
第四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收入
凡加入工会及其分工会的会员每月按照工资总额的0.5%缴纳会费。
(二)企业拨交经费收入
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并按照计提总额的50%上交集团企业总工会。
(三)其他收入
第五条: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会员活动费
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和给予会员生活困难补助的费用支出;
(二)职工活动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三)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四)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
用;
(五)其他支出
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第三章 管理原则
第六条: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一)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企业工会经费实行集中收付,统一建帐,明细核算,分别管理。
每年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于下年度的第一季度50%解交集团工会帐户,单位不得截留挪用。会员会费于每年第四季度由企业工会会同人力资源部按会员工资水平计算造表,委托财务部代扣代缴后转入企业“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其科目的贷方用于核算计提数,借方用于核算解交数。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经所在工会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二)预算管理原则
企业工会每年年初对当年工会经费收支编制预算,经审查委员会审核后并报工会代表大会批准,工会经费严格实行预算审批制度,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分工会收支预算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年度结束后,工会财务要及时编制年度工会经费决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同时要公示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
(三)勤俭节约原则
坚持民主管理,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效益。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厉行节约。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条:本规定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