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子至天瑞酒业片区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土桥子至天瑞酒业片区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现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二次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1)场址选择: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
(2)建设规模及内容:土桥子至天瑞酒业片区土地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7990万元,包含七条道路建设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给排水、道路路灯、市政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该片区的土地整理以及7条道路(其中:主干路5长550 m宽40 m,次干路1、2、6、7分别长400m、1440m、470m、480m,分别宽22m、24m、18m、24m,支路3、4分别长290m、710m,宽16m、18m),全长4340m,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面,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30~40Km/h;污水管道8680m,雨水管道8680m,铺装人行道39880 m2,新建道路102760 m2。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于长宁县长宁镇,是长宁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以加快长宁镇片区经济建设的步伐,提高长宁镇居民的生活水平,缓解区域的交通运输压力,完善片区的基础设施功能,加强城市的整体竞争力。本项目为长宁县城市规划道路,符合长宁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时,长宁县规划和建设局出具了项目建设的选址意见书。项目用地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选址合理
2、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道路交通噪声对两侧居民的干扰,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道路两侧150m范围内,这些设备噪声的声源强度在80~100dB(A)之间;营运期产生的交通噪声主要由以下两方面引起:车辆行驶时发动机产生噪声及车辆行驶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磨擦产生噪声以及由于道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振动所产生的噪
声。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和道路基础开挖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混凝土搅拌机清洗水和民工洗手水等,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润湿浇洒等,不排放;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和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此外,危险品运输车发生事故后也可能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拟建项目全线采用水泥砼路面,本项目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混泥土拌合站,直接购买商品水泥,工程施工过程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TSP,主要污染环节为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上述各环节在受风力的作用下将会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产生TSP污染,另外,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工程营运期产生的空气环境污染物是汽车尾气,主要为TSP、NO2和CO等污染物。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取、弃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弃土对土壤资源的浪费、弃土时对植被的破坏造成新的裸露地面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污染水体。
(5)生态环境: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挖、填土方而引起的取、弃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地面植被的破坏而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影响;营运期,项目通过道路硬化、绿化,可以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社会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表现为对土地的永久占用、对附近居民出行的影响以及大气、噪声的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但同时大量施工人员的居住对当地的经济有着积极的作用,餐饮、零售、娱乐等服务行业部门在施工期会增多,项目施工期对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服务业、施工人员的需求量会增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问题;项目建成运营后不仅有利于完善当地路网功能、对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便利,同时还承担了长宁县长宁镇各功能组团之间及组团内部长距离的综合交通联系和主干路向片区交通系统疏散的功能,加速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
及主要运输道路等;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粉煤灰运输车盖篷布,采用湿装、湿运,防止产生扬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出施工场运输车辆必需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临时堆土场和施工工场应定期洒水,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料高度的封闭围拦;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弃渣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运输车辆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并完善排水设施,车辆驶离场地前,应冲洗轮胎及车身,防治泥土粘带。
(2)废水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含SS和石油类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和基础开挖排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再回用,多余部分达标排放。基础开挖排水经简单处理后尽量回用,用于设备冲洗和防尘,多余部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92m3/d。本项目工程区人口稠密,有一定的闲散空房,本次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既有的卫生设施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水体。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用于回填,生活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场;对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清洁人员按时清扫,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中药材拣选废渣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药渣由专业单位收集用作农肥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不合格产品根据其检验不合格指标进行再次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再进入下一步工序;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垃圾回收站;预处理池及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置。
(4)噪声防护措施: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施工工场(基层拌合站和预制场)设置在敏感点200m以外的地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的施工机械禁止夜间(22:00-6:00)在居民点附近施工。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事先告知居民;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及交管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靠近居民路段施工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降噪措施,如设置施工围挡等。
道孚县鲜水东路市政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
公众参与第二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道孚县鲜水东路市政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道孚县鲜水东路市政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选址于道孚县城区,项目起于解放西街及鲜水东路交叉口(X=3429611.720,Y=415770.549),止于东至民居路交叉口(X=3428653.733,Y=416783.603),全长1.56km,为城市次干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及道路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548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主要是:
1、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及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2、施工活动对区域声学环境的影响。
3、施工弃土对环境的影响。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简易化粪池收集,用于农灌或市政绿化。
5、运营期车辆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6、运营期环境风险。
7、对市政设施及正常交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建设期产生的粉尘和噪声,要求施工人员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文明施工,随着施工完成而消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回收用于砂石骨料加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开挖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市政绿化用土。 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营运期间会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
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道孚县鲜水东路市政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道路沿线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保护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环评公示] 白山市青山湖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告
受白山市青山湖区域配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白山市青山湖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白山市青山湖区域配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青山湖区域,项目拟建区域现为青山湖区域群生村棚户区,现无路基及排水管线。
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广场、排水、绿化、照明等工程。本项目共铺装机动车道面积15420m2,人行道面积7865m2;修建路灯56盏;绿化2033 m2;修建桥梁50m;新建污水管线长1240m;新建雨水管线长1643m。新建人民广场,占地14245.7m2;新建人民公园,占地14679.18m2。总投资8347.02万元。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⑺公众参与调查;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黄土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在完成了《黄土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黄土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项目位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黄土乡,由贵州沿河乌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进行开发建设。本项目用地总面积给181888.6m2,其中政府及广场用地面积6772.82m2,绿地率32%。项目旨在开发完善黄土乡街道硬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将整体开发为现代、生态型、具有土家民俗风格的居民住宅一条街,小区主街道总长3068.62m,宽18m(其中路宽12m,人行道6m),彻底改善黄土乡集镇居民的居住环境、生活水平。
二、建设项目主要产污点概述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沥青烟。本项目使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并定期对其进行保养和维护,其产生的废气较少;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搅拌站,产生的沥青烟较少,施工扬尘通过洒水降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房现有的旱厕收集后用做农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行等噪声。基础减振和降噪措施,车辆限速、限鸣等。
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一部分用于项目地低洼处填平,剩余部分堆放至排土场,待施工结束后在排土场种植树木。
5、生态影响:本项目在进行地表开挖之前行对施工场界四周修建排水沟,用于导出施工期间雨水,以防止雨水冲刷裸露地表而造成水土流失,修建护坡,另外对堆放土石方的场地进行挡护和加固措施,雨季来临时,采用塑料膜或纺织袋等对堆场进行覆盖防护,修建排水沟。
(二)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项目营运后,道路两边的绿化植被会起到降尘和吸收尾气的作用。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对纳污河段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过往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建设绿化带等措施后,能有效地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箱对垃圾进行收集,每天清运一次,同时做好垃圾收集点的除臭、防蚊蝇工作。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选址及用地符合黄土乡总体规划要求;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在黄土乡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第二篇:环评报告
广东新广国际砂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珠江口海域海砂开采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拟申请的海砂开采区位于珠江口桂山岛西南海区,属于广东省珠海市海域。申请采砂区北邻桂山锚地、桂山装卸作业第二区锚地、桂山连岛浅海贝类增养殖区,东侧为三牙排人工鱼礁区,西侧为珠海头洲候潮和过驳锚地,南侧为竹洲—横洲人工鱼礁区。本次申请海砂开采的海域面积102.2398公顷。区域内砂源总存贮量为1240.4万m3,评估基础储量分别约为868.28万m3。本项目采用采砂量约为5000m3/天的大型射流抽吸式采砂船1条进行连续采砂作业,每天工作时间20小时,采砂强度为5000 m3/d;初步确定其每个月可作业天数为25天,开采期限为一年9个月,每年按225天计算,年采砂强度112.5万m。配备5艘舱容为500m3运砂船运砂,每船每天往返2次。按照申请的采砂强度5000 m3/d,预计可连续开采约7.7年。
采砂作业期间主要污染环境影响体现在:采砂作业过程中高压射流扰动底质中的砂和淤泥,以及溢流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工程非污染环境影响主要是:采砂后采砂区的海床塌陷对海底地形地貌和海床边坡稳定的影响;海床变化对水动力环境的影响;潮流场改变对附近海域冲淤环境的影响;采砂作业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砂作业对周边环境敏感区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以及采砂作业对通航环境的影响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海域水文动力影响
工程后采砂区内流向变化为沿潮流方向,采砂区上游辐骤到采砂区、然后采砂区又向外辐散;流速变化比较明显,采砂区域内最大涨潮、落潮流速减少幅度在20%左右,区外东西两则流速减少5%左右,采砂区东南、西北流速增大,增大幅度在6%左右,丰水期与枯水期相当。总体来说,采砂坑导致局部流态改变,对上游呈吸流状态,对下游呈放射状态,流速变化大于0.05m/s的范围约为采砂区外0.2km。
2、对波浪的影响 3
由于本采砂区域及周边水深近15m,工程完成后水深增加到近30m,波浪由外海传入,受岛屿阻挡,一般天气情况下采砂区波浪不大,采砂区及附近的水深增加对波浪折射、绕射影响微少,因此采砂前后基本不会影响工程区及邻近海岸波浪动力环境。
3、水质环境影响
根据模拟结果,采砂施工期产生的悬浮物增量超一、二类水质标准,受影响面积枯季大于洪季,24小时连续施工的情况下,采砂悬沙增量>10mg/L面积,在采砂区不同位置采砂包络线最大为24.9km2,影响的区域主要为采砂区东南部和西北部,影响距离是采砂区西北区域外4.2km左右,东南区域外3.5km左右;悬沙增量超三类水质标准集仅出现在采砂点。
外伶仃岛—大襟岛海域幼鱼和幼虾保护区,受采砂施工期产生的悬浮物影响,悬浮物超一、二类水质标准,竹洲—横洲、三牙排人工鱼礁区(未用)也受悬浮物影响。竹洲湾浅海养殖区、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基本不受影响。
4、冲淤环境影响
本采砂施工导致低于原海床面14m采砂坑,回淤0.24m/a,估计回复原海床的地形地貌约要为施工后60年左右。
本采砂区远离大陆岸线,因此本采砂项目进行适量采砂不会危及深圳、珠海大陆岸线稳定,采砂区附近的岛屿为基岩海岸,抗侵蚀较强,因此本采砂项目也不会危及附近岛屿岸线。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的海砂开采活动会降低海洋初级生产力及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的生物量;大部分底栖生物的生长较缓慢,开采区被抽砂作业后底栖生物的栖息环境受到破坏,其生态环境的恢复需要较长时间,可能在几年内,开采区的底栖生物种类和生物量都偏于贫乏;悬浮固体物质含量过高,容易使鳝类的腮聚集泥,减损鳃部的滤水呼吸功能,甚至导致窒息死亡。不同的鱼类对不同浓度的悬浮固体的耐受性是有所不同的,另外,水中含有过量的悬浮固体,细微的固体颗粒会粘附在鱼卵的表面,妨碍鱼卵的呼吸与水体之间的氧和二氧化碳的交换,从而减弱鱼类的繁殖。本项目造成的底栖生物直接经济损失值3.2万元,造成的渔业资源直接经济损失值170.36万元。
具体的生态补偿金额建议业主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确定。采砂工程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采砂结束后,附近海域生态系统将会建立新的平衡使采砂期间的影响逐渐消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采砂船舶的防污措施
(1)加强对采砂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提高其对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使采砂人员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2)采砂船和运输船要防止漏油,更禁止在生产过程中将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海域。
(3)不得在采砂区域清洗油舱和有污染物质的容器。
(4)在采砂期间,业主应该在开采区设置明显的标志,同时也应和邻近企业加强沟通,避免海损事故的发生。
(5)在海砂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不得装载过满,以避免在风浪作用下发生满舱溢流,造成海域污染,影响海洋水质和生态环境。
2、项目采砂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
(1)采砂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射流功率和抽砂泵功率应相配合,以尽量减少抽砂作业产生的悬浮物。
(2)采砂船溢流泄水口上安装管道,进行水底排放,可减少悬浮泥沙对表层水体的影响。采砂船溢流泄水排放从目前的海面漫流状况改为通过溢流管进行水底排放的形式,利于悬浮物沉降,减少悬浮泥沙对表层水体的影响。
(3)在采砂过程中做好采砂设备的日常维修检查工作,保持抽砂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密闭性,发生故障后应及时予以修复。
(4)委托相关的环保机构监测采砂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发现的具体问题采取加强环保的措施。
(5)业主应该严格按批准的采砂区范围依法采砂,对采砂作业准确定位、详细记录其过程,防止越界开采、超量开采、超强度开采。
(6)施工船舶须预留距离边界50-60m的距离进行开采,形成约1:6边坡的开采塌方,以保证在本海砂开采区开采完毕后,塌方的范围不会超过申请用海的区域范围。
3、船舶污染物的环保措施
(1)生活污水
采砂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统一收集后带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含油污水
船舶压舱水和其它含油污水不得在海域私自排放,带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
采砂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应进行集中收集,装入垃圾桶,带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业主已经与专业的资质处理公司签订船舶污染物处理的协议书,该清洁服务公司将对本项目的船舶污染物实施分类处理,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将运往生活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则运往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可确保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船舶污染物不会对海域环境造成威胁。
4、采砂期生态影响防治对策
(1)本项目所在海域每年农历4~7月为外伶仃岛—大襟岛海域幼鱼和幼虾保护保护期鱼类产卵及幼鱼幼虾生长季节,为了减轻本项目施工可能对鱼卵及幼鱼的发育生长不利,因此应尽量减少在农历4月~7月进行采砂作业等。
(2)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大型野生生物(如中华白海豚等),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宣传教育活动,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遇有这些大型野生动物进入施工海域时应停止施工,待这些野生生物离开工程海域后再施工。
(3)生物栖息地的保护措施
对水生生物栖息地造成影响的作业主要是采砂造成的悬浮泥沙增加及噪声等。采砂作业会对水生生物栖息地造成破坏,应尽可能防止超出采砂范围及不可恢复的破坏和影响。采砂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减少对底质环境的扰动强度和范围。
(4)采取措施,控制悬浮物再悬浮的范围和强度,减小对浮游生物和渔业资源的影响。
(5)采砂将对水下工程区域内的底栖生物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业主应予以一定的生态补偿。
(6)为减小对水生动物的干扰,应对噪声加以控制。
5、水产资源的恢复措施
为了减少海砂开采对珠江口水域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根据影响的情况作出恰当的经济补偿。
(1)生态补偿数额
海砂开采对资源造成最直观的损失是底栖生物、鱼类,以及鱼卵和仔鱼的损失,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项目在施工对生物资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73.56万元(一个损失周期)。建设单位应根据农业部《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对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和补偿年限的规定,对项目附近水域的水产资源恢复作出经济补偿。
(2)生态补偿方案
抽砂会对开挖区域内的底栖生物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建议业主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有关生态补偿的办法。
? 贝类底播:
底播种类:适合在珠江口海域生长的经济贝类。
底播时间:根据南海休渔时间,建议在6月初进行。
底播地点:三牙排人工鱼礁区
经济鱼类增殖放流:
放流种类:适合珠江口海域生长的经济鱼类。
放流时间:根据《南海国家级及省级渔业品种保护区分布图》,经济鱼类选择在南海休渔初期的6月初进行放流。
放流地点:三牙排人工鱼礁区
具体贝类底播和鱼类增殖放流种类和放流量应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6、交通安全保障措施
(1)业主须在获得当地海事局颁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通航公告后再正式进场进行采砂作业。同时向海事部门申请派巡逻船加强现场监管工作。
(2)在采砂区内进行挖砂作业时,严格控制采砂船只的活动范围,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规程,尽量在远离航道的位置进行作业,避免影响水上交通运输。
(3)采砂作业和运输应认真严格执行《海上交通安全法》和《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试行)》,严格落实采砂现场安全措施。
(4)夜航和视线不良时,航行船舶的驾驶人员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夜间航行、避让的经验和视线不良条件下安全航行的经验。应该迅速判明深水区、浅水区、采砂区、主航道、上水航路、下水航路,从而决定航行路线和避让方案,并密切注意航路上运砂船与其他航行船舶的动态,加强联系,取得一致的会让意图,控制好速度与船位,安全顺利地通过采砂区域。 (5)严禁运沙船超载,严格按海事部门的相关规定运营,以免发生海损事故。
(6)建议业主在采砂船和运砂船上安装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以确保航运安全。
(7)采砂船和运砂船应悬挂正确的旗号和号灯,以确保航运安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广东新广国际砂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珠江口伶仃洋海域海砂开采项目选址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项目的经济效益良好,对整个珠三角的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采砂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如该项目能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从环境保护可行性角度衡量,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到项目建设地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印刷版;
(2)向联系人咨询。
1、建设单位:广东新广国际砂石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寺右新马路111-115号五羊新城广场2135
联系人:韩永生 电话:020-612059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3xxxxxxxx 查阅期限:20xx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各机关、团体、个人。
1、对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给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项目联系人提出意见。
(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xx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