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书写要求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教研室审查后生效。
2.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缩写词,需注出全称。
3.开题报告中,由学生本人撰写的对课题和研究(或设计)工作的分析及描述,应不少于2000字(不含参考文献)。
4.开题报告内容必须采用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5.开题报告内有关学院、专业等名称的填写,应写中文全称,不得缩写;学生的学号要写全号,不能只写最后几位数字。
6.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xx年4月26日”或“2004-04-26”。
7.开题报告随同毕业设计(论文)一同归档。
学 号
天津城建大学
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题目)(黑体、二号居中)
学
专
指生业导姓名教名 称 师
建筑学院
20xx年2月28 日 李程 城市规划 兰旭
毕 业 设 计 开 题 报 告
附件一:
设计(研究)进度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