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申请步骤有哪些 能不能在拆迁之前申请
很多需要申请安置房的市民都不知道安置到底要怎么申请,需要什么,到哪里去帮他们申请,还有如果申请到了,什么时候安置房才能分到。对于这些问题,领仕网-整理了相关知识供申请人参考。
安置房申请步骤
一、申请流程:申请 - 审核查证 - 公示 - 轮候 - 公开摇珠认购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鹤山市沙坪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满5年以上; (二)已婚,有组建独立家庭(包括离婚、失婚家庭),以及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士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鹤山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四)申请人(含配偶)在鹤山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没有购建房地产物业,或只购建了住房且住房面积低于鹤山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五)申请人(含配偶)没有享受过福利性购房(含标准价房改购房、商品价房改购房、“三三制”购房、补贴性购房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分房以及补贴性建房。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和配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婚姻状 况证明文件、户口簿;
(二)申请人和配偶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
(三)社区证明;
(四)申请书。
四、审核程序:
(一)市房管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后,首先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申请人户籍、居住时间、婚姻状况、年龄资料; 2、申请人(含配偶)有否在鹤山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购建房地产物业、购建的住房面积是否超出鹤山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人(含配偶)有否享受过福利性购房(含标准价房改购房、商品价房改购房、“三三制”购房、补贴性购房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分房以及补贴性建房(如申请人离婚的,需审核其婚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有否享受过福利性购房等;如申请人失婚的,需审核其婚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有否在鹤山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购建房地产物业,以及购建的住房面积是否超出鹤山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同时,还需审核其有否享受过福利性购房等);
(二)审查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房管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各街道办(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实际情况进行查证核实。
第二篇:关于申请拆迁安置房
关于申请拆迁安置房有关事宜报告 宿迁市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
就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润分公司对拆迁安置房交房之事宜报告如下:
一. 根据鸿润盛景项目开发商与镇拆迁安置办签订协议,不含土地价格为2300元/㎡;因本项目申报宿迁市住建局为商品房销售手续时,可对安置拆迁户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因此在办理两证钱拆迁安置户必须将放款交到房管处监管账户,才能签订合同并签字页确认扫描后上传至房管处,经审核合格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房产证契税及相关费用由拆迁安置户负责自行交纳。
二. 由于房价分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拆迁按住户的放款,另一部分是政府补贴部分。政府补贴部分又涉及价差税收问题。对储藏室价格因申报商品房销售价格是1900元/㎡,而对拆迁安置户就按1780元/㎡执行。
三. 对于土地款,我公司(开发商)是否将土地款付给政府后拆迁安置户分摊土地多余款再结算,也就是土地款项该列支出。
四. 对于房款是否由镇政府将102套房,由拆迁户该出放款收齐统一交鸿润盛景项目部,还是由拆迁户自行交纳?但我公司必须收到每套房子的全部房款后才能交住房钥匙。
五. 由镇政府将所有安置房每户定一个销售价明细给我公司。
六. 各拆迁安置户住进鸿润盛景小区后必须无条件服从物业公司
统一管理,并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