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三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 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情况
我院购领和使用财政票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无自立收费项目、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无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问题。
二、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我院由主管会计专人管理财政票据,建立了财政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财政票据管理台帐;按规定领取了《财政票据购领证》,实际领购财政票据数量及种类与《财政票据购领证》记录相符;财政票据各栏填写规范、准确、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丢失毁损财政票据行为;无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按顺序清理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三、 加强了非税收入资金管理
我院非税收入按规定纳入了单位统一财务管理,按规定缴纳了财政专户,做到了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此次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自查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到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逐年提高管理水平,让我院的管理更加规范。
李埠卫生院 2009-8-16
第二篇:关于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报告
关于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报告
根据部建计财函?20xx?37号文的要求,协会为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协会票据的使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等问题的通知》(财综字?20xx?76号)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业务的范围,均属于自愿、有偿服务,具有非强制性特征,不体现政府行为。因此,其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当使用税务#5@p。民办非企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63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75号文件精神,协会属于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团体。协会执行民发?20xx?95号的文件规定,使用统一的“全国性社团统一会费收据”,按标准收取会费。其它项目
收费,不属于财政性资金,由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税务#5@p”。
特此报告。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协会负责人:
二○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