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学年“三区”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
考核鉴定表
(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意见要写明考核的最终结果“优秀”、“合格”或者“不合格”。本表一式五份,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其余分别由受援学校和派援学校所在县级、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篇:贵州省“三区”支教教师考核表
附件4
贵州省“三区”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表
- 16 -
- 17 -
说明1.个人总结包括支教内容、方式、日期(课时)成效及体会等。
2.受援学校填写鉴定意见时,要求填写以下内容:支教期限(课时数)、所任学科、支教工作表现、教学效果、师生反映及考核评价等。
3.选派学校填写落实支教老师在支教期间的各项待遇等情况。
4.本表一式四份,受援县教育部门、受援学校、选派学校、支教教师本人各一份。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