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申请救助报告
市民政局:
我名欧阳律军,男,42岁,务农,住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大路组207号(曾用名:阳律军,浏阳市淮川派出所淮川街道办事处北正社区指背冲大组,系93年浏阳撤县并市购入城镇户口,未享受国家任何待遇)。由于户口所在地原因,多年来一直未购买农村合作医疗,本人多次找两地居委会购买,都没有买成(浏阳居委会认为户口属于寄居户口不予购买,当地村委会以户口不在本村予以拒绝购买)。
本人于20xx年6月3日因病入住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诊断结果为左颊高分化鳞癌住院29天,住院费用11.4294万元,因未购买农村合作医疗,没能享受相关待遇。由于家庭负担较重,上有70岁母亲,下有女儿在上大学,生活来源较困难。今特向政府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人:
20xx年9月20日
第二篇:关于申请大病救助的报告
申请救助的报告
荷塘区卫生局:
我叫毛仙玲,是仙庾镇卫生院的退休职工,本人于20xx年因脑血栓导致中风,多次在株洲市一医院抢救住院治疗,病情平稳后转入株洲市北雅医院进行病后康复疗养。因医疗费用持久且昂贵,几年治疗下来花光了家中积蓄,并欠有外债。现在本人仍瘫痪在床,靠药物维持生命,只有高龄老伴在旁边料理,儿子每日上班维持一家人生活,日子颇为困难。持久而庞大的医疗费用实在是难以承付。为此,特报告贵卫生局,恳请卫生局领导,基于我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救助为盼!
报告人:毛仙玲 20xx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