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率,公司对针对部份员工因工作需要配置个人使用的手提电脑、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及信息工具,为了加强对公司便携式电脑/手机的管理,细化管理责任,提高使用率,简化后期维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配备条件及标准
1. 公司高管、销售、技术及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配备笔记本电脑手机等:
1)公司的正式全职员工。经常需要与公司相关人员互相联系的
2)因工作需要,经常外出并需使用电脑的员工。
3)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因特殊工作需要,由部门申请经公司领导逐级签批后可配备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
2. 配备原则:合理够用,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 配备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公司不再为其配备台式电脑。配备智能手机
4. 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品牌、硬件配置标准依据行政部推荐的品牌,由公司统一采购,杜绝采购指定品牌以外的电脑。
5. 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配备标准及使用年限参考表
6. 公司配备的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达到规定年限或超过年限的电脑列入更新计划。
第三条 职责
1. 行政部负责笔记电脑、智能手机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
2. 行政部网络管理员负责日常使用的性能检测、维修鉴定、通信检查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3. 使用部门及个人负责维护、日常保养及保管。
第四条 购置
1. 需购买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时按公司内部调配的原则,如果确因公司内无资源调配的再行购买。
2. 购置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由部门填写购置计划,后附书面申请,上报行政部,逐级签批后统一购买。
3. 为确保管理职责的使用效果,初次领用笔记本电脑员工,在领取电脑当月财务部需在员工个人工资中扣除20%作为使用保证金。初次智能手机员工在当月财务部在员工个人工资中扣1000.00元作为使用保证金。
4.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6月、12月份上报计划和采购申请。
5. 电脑、智能手机累计使用达到公司规定年限,原使用人可提出重新配备申请,逐级签批后由公司统一购置。
6. 电脑、智能手机累计使用达到公司规定时间,原使用人不提出新购申请,设备继续使用的,由公司将使用保证金退回。达到年限确因软件升级影响工作的,可申请更换新机。
7. 需重新配置笔记本、知能手机的员工,应首先将旧笔记本电脑、知能手机交至行政部鉴定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并由行政部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无误后,公司收回旧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办理新机购买及支领。
第五条 日常管理
1. 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专人管理,配备到个人的仅限其本人使用,部门内部禁止私自调换,以旧换新,一经发现将收回笔记本电脑并取消使用资格。
2. 因离职或达到年限因软件升级淘汰的,但在其它岗位仍能继续使用的,由行政部进行调配,使用年限续计,直至彻底报废。
3. 配备到个人的笔记本电脑、知能手机,在领用时必须填写《笔记本电脑/知能手机使用协议》(见附件一)。
4. 维修和使用费用:
电脑所有发生维修费用,使用人承担;智能手机话费公司补贴50元/月
5. 笔记本电脑的丢失与赔偿:
1)笔记本电脑/知能手机整机丢失,须填写《丢失声明》,并根据规定要求按价赔偿。
2)笔记本电脑/知能手机在使用期间丢失,由使用人按以下办法进行赔付:①使用未满半年赔付购买金额100%;②满半年及一年以上赔付购买金额80%;③满二年赔付购买金额60%;④满三年赔付购买金额40%,满四年或以上赔付购买金30%,并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3)电脑/知能手机发生丢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以减损失。公司保留追究由于使用者丢失电脑/知能手机导致公司资料泄密的相应责任。
6. 辞职、解聘等原因,使用者在公司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按以下办法执行:
1)在公司工作时间半年以内,使用者必须将电脑/知能手机交回公司,公司退回使用保证金的85%。
2)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离职,使用者可以选择退还或按折旧价购买,如笔记本电脑/知能手机退还公司,公司退还使用保证金的95%;如使用者选择按折旧价购买归个人所有,必须将个人笔记本电脑/知能手机内与公司相关的全部资料拷贝到公司指定的电脑或其他存储器中,有密码的应解除密码,并将个人笔记本电脑中公司相关的资料全部删除。
7. 使用者因调职离开原有岗位,使用部门领导检查笔记本电脑确认将资料交接清楚后由个人携笔记本电脑到行政部对笔记本的硬件进行检验,由网络管理员出具检验报告单,办公室根据检验报告单方可办理移交、归还手续。
8. 因使用年限已到公司规定期限或确因笔记本电脑/知能手机质量问题需报废的,由网络管理员检测出具报告单,由个人携电脑/知能手机、报告单到行政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手续终止后重新申购。
9. 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
1)电脑使用者必须采取加密等措施,自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经营数据、经营政策、管理制度、财务数据、技术设计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数据向外界泄露,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及触犯法律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公司重要资料、经营数据和管理文件应当及时备份,或者采用光盘、移动存储进行机外备份,笔记本电脑内保存的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删除不再需要的公司资料。
10. 其他事项
笔记本电脑原则上只保证厂家提供的配置,新增其他设备,如无线网卡等需正常申请。
第六条 笔记本电脑的报废按固定资产的报废流程执行。
第七条 附则
1.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制定、修改并解释。
2.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原公司关于笔记本电脑及配备管理的系列规定、通知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废止。
宁波德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年9月28日
第二篇:笔记本电脑配备管理制度
笔记本电脑配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率,加强对公司便携式电脑的管理,细化管理责任,提高使用率,简化后期维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配备条件及标准
1. 公司高管、销售、技术及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以申请配备笔记本电脑:
1)为公司的正式全职员工。
2)因工作需要,经常外出并需使用电脑的员工。
3)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因特殊工作需要,由部门申请经公司领导逐级签批后可配备笔记本电脑。
2. 配备原则:合理够用,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 配备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公司不再为其配备台式电脑。
4. 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品牌、硬件配置标准依据企划部推荐的品牌,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杜绝采购指定品牌以外的电脑。
5. 笔记本电脑配备标准及使用年限参考表
6. 公司配备的笔记本电脑达到规定年限或超过年限的电脑列入更新计划。
第三条 职责
1. 办公室负责笔记电脑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
2. 企划部网络管理员负责日常使用的性能检测、维修鉴定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3. 使用部门及个人负责维护、日常保养及保管。
第四条 购置
1. 需购买笔记本电脑时按公司内部调配的原则,如果确因公司内无资源调配的再行购买。
2. 购置笔记本电脑由部门填写购置计划,后附书面申请,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逐级签批后统一购买。
3. 为确保管理职责的使用效果,初次购买笔记本电脑员工,在支领电脑当月财务部需在员工个人工资中扣除20%作为使用保证金。
4.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6月、12月份上报计划和采购申请。
5. 电脑累计使用达到公司规定年限,原使用人可提出重新配备申请,逐级签批后由公司统一购置。
6. 电脑累计使用达到公司规定时间,原使用人不提出新购申请,设备继续使用的,由公司将使用保证金退回。达到年限确因软件升级影响工作的,可申请更换新机。
7. 需重新购置笔记本的员工,应首先将旧笔记本电脑交至企划部鉴定电脑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并由企划部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无误后,办公室收回旧笔记本电脑,办理新机购买及支领。
第五条 日常管理
1. 笔记本电脑设专人管理,配备到个人的笔记本电脑仅限其本人使用,部门内部禁止私自调换,以旧换新,一经发现将收回笔记本电脑并取消使用资格。
2. 因离职或达到年限因软件升级淘汰的,但在其它岗位仍能继续使用的,由办公室进行调配,使用年限续计,直至彻底报废。
3. 配备到个人的笔记本电脑,在领用时必须填写《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见附件一)。
4. 笔记本电脑维修:
1)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填写维修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管人员会同网络管理员或外部维修人员,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通报批评一次,因此,致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硬件损坏时,由办公室主管人员会同网络管理员及外部维修人员确认损坏责任,如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笔记本电脑外观损坏的,由本人携笔记本电脑,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确定损坏责任,如是人为原因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非个人原因造成,个人出具证明,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笔记本电脑使用1年内不予升级;使用满1年后,需要升级改造者,由部门领导、办公室主管人员、网络管理员检验批准后给予升级。
5)电脑发生非人为故障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如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等个人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维修费用由使用保证金内扣除。
5. 笔记本电脑的丢失与赔偿:
1)笔记本电脑整机丢失,须填写《丢失声明》,并根据规定要求按价赔偿。
2)笔记本电脑在使用期间丢失,由使用人按以下办法进行赔付:①使用未满半年赔付购买金额100%;②满半年及一年以上赔付购买金额80%;③满二年赔付购买金额60%;④满三年赔付购买金额40%,满四年或以上赔付购买金30%,并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3)电脑发生丢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以减损失。公司保留追究由于使用者丢失电脑导致公司资料泄密的相应责任。
6. 辞职、解聘等原因,使用者在公司工作时间不足一年,按以下办法执行:
1)在公司工作时间半年以内,使用者必须将电脑交回公司,公司退回使用保证金的85%。
2)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离职,使用者可以选择退还或按折旧价购买,如笔记本电脑退还公司,公司退还使用保证金的95%;如使用者选择按折旧价购买归个人所有,必须将个人笔记本电脑内与公司相关的全部资料拷贝到公司指定的电脑或其他存储器中,有密码的应解除密码,并将个人笔记本电脑中公司相关的资料全部删除。
7. 使用者因调职离开原有岗位,使用部门领导检查笔记本电脑确认将资料交接清楚后由个人携笔记本电脑到企划部对笔记本的硬件进行检验,由网络管理员出具检验报告单,办公室根据检验报告单方可办理移交、归还手续。
8. 因使用年限已到公司规定期限或确因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需报废的,由网络管理员检测出具报告单,由个人携电脑、报告单到办公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手续终止后重新申购。
9. 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
1)电脑使用者必须采取加密等措施,自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经营数据、经营政策、管理制度、财务数据、技术设计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数据向外界泄露,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及触犯法律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公司重要资料、经营数据和管理文件应当及时备份,或者采用光盘、移动存储进行机外备份,笔记本电脑内保存的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删除不再需要的公司资料。
10. 其他事项
笔记本电脑原则上只保证厂家提供的配置,新增其他设备,如无线网卡等需正常申请。
第六条 笔记本电脑的报废按固定资产的报废流程执行。
第七条 附则
1.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制定、修改并解释。
2.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原公司关于笔记本电脑及配备管理的系列规定、通知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废止。
唐山开诚电控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