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消防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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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日 期: 20##年 12月11日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总平面布置........................................... 2
3.1临时设施布置............................................. 2
3.2防火间距................................................. 4
3.3消防车道................................................ 5
四、 临时用房防火........................................ 5
4.1宿舍、办公用房防火....................................... 5
4.2交配电房、锅炉房、可燃性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防火. 5
五、临时消防设施......................................... 5
5.1灭火器................................................... 5
5.2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6
六、防火管理............................................. 7
6.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6.2相关防火方案............................................. 8
6.3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8
6.4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8
临时消防策划书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4.地下管线交底记录;
5.施工总承包合同;
6.施工组织设计。
二、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南京市龙蟠中路东侧,东面距离大学城片区不到1km,中心和玄武湖及中山陵距离大约5km,是南京市交通、历史、区中心地段的核心地带,其中A3地块用地面积约为37699.76㎡,A5地块用地面积约为57114.83㎡。
本工程有A51(中央公园)、A52及A3住宅区组成,总计22栋住宅。A3地块总建筑面积146235.16㎡,地上有10栋单体,最高为26层,高度为79.8m;A52地块总建筑面积107439.2㎡,地上共有12栋单体,最高为11层,高度为35m;A51地块建筑面积13822.8㎡,为下沉式广场和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67497.16㎡。
三、总平面布置
3.1临时设施布置
本工程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围挡,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大门,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警卫室,现场施工、生活用道路和硬化场地,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排水设施,现场生产加工操作棚,机械设备防护棚,安全文明施工展示宣传设施设备等。
根据施工总体部署,工人生活区与办公区、施工现场独立分开,实行封闭式管理。
交配电房4个分别布置在A52洗车台东侧、解放路大门南侧、A52场地东南角、A3场地西南角。考虑南京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为西北风根据规范要求顾把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均分布在民工生活区北侧,且之间间距均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布置见临时工程策划总平面布置图。
施工场区总面积94924平方米,按照施工需求,并结合现场情况,将出入口、洗车台、道路、钢筋加工场、钢筋材料堆场、木工加工场、周转材料堆场、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排水沟、泵房、工地厕所、茶水室有序布置,以满足施工要求。具体布置详见临时工程策划总平面布置图。
3.1.1总规划图、办公及生活区布置(详见临时工程策划总平面布置图)
3.1.2现场临时材料堆放场、加工场分布情况
3.1.3消防水源分布
消防水源分布详见临时用水及消防设计方案图。
3.2防火间距
(1)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
(2)本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
表中空格的原因为可燃材料库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固定动火作业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均只设置一间故之间部存在距离。
3.3消防车道
A51、A52、A3、办公和生活区场地临时消防车道为场地周围一圈场地硬化道路。A51道路宽度为4m,场地有不在同一方向两个大门的分别为消防车进出口。
A52、A3道路最窄地方宽度为4m,场地有3各大门且3个大门不在同一方向,可工消防车出入。办公区生活区道路宽度为4m,场地有4个进出口。消防车道及消防车行进路线详见临时工程策划总平面布置图。
四、临时用房防火
4.1宿舍、办公用房防火
宿舍、办公区用房彩钢板房采用专业厂家安装的轻型钢结构板房,板材采用岩棉防火夹心板材,防火等级A级,岩棉板颜色白色。民工宿舍均为3层彩钢板房,员工生活区、办公区均为2层彩钢板房。每栋板房均在两侧设置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宽度为5m,板房单间开间尺寸为3.6*5.4m,单层高度3m,楼梯、走道宽1米,栏杆高不小于1米。板房基础沿四周设置,宽300mm,深300mm,采用 C20砼浇筑。
4.2交配电房、锅炉房、可燃性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防火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
(2)该类房屋、库房层数均为1层,且建筑面积均小于200平方米;
(3)房间内任意一点至最近的疏散们的距离均小于10m,房门净宽均在3m以上方便人员逃生;
五、临时消防设施
5.1灭火器
5.1.1配置灭火器的场所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5.1.2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
5.1.3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5.2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2.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设计
本工程设计同一时间内火灾发生次数为1次,本工程现场消防用水量按15L/S考虑。室内外消火栓采用加压泵提供消防及施工用水所需压力。现场环状敷设的消防干管按50m至70m的间距布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具体安装方法参见相关施工图集。
由于是临时消火栓系统,故室内消火栓系统按一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楼内竖管均采用DN100焊接钢管,竖管上每层设室内消火栓。竖管根据施工现场设置,随着结构施工进度逐层加高。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Ф100栓口,25m长麻质水龙带。
5.2.2.现场临时消防管敷设
本设计施工现场的室外消防管直埋(埋深80CM)布置敷设。楼内消防给水引入管依据在施工程的实际情况,设置预留洞引入位置,避免破坏结构,在工程开工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竖管的具体位置应满足位置明显、易于取用、位于建筑中部的原则,现场确定。
5.2.3.消防水泵扬程及水泵型号的确定(以A3地块3#栋楼为例)
(1)室内水泵扬程计算公式
H=H1+H2+H3
H 为水泵扬程(m)
H1 为水泵吸水口到最不利点高差(m)
H2 为管道水头损失(m)。按H1的10%计算。
H3 为最不利用水点出水水压(m)
根据室内消防及生产加压泵流量30L/S,建筑物高区、低区高度均按78米考虑,室内消防水泵扬程计算如下:
H=H1+H2+H3
H1取78m
H2=H1*10%= 8m
H3 =4 m
H=H1+H2+H3=78+8+4=90 m
(2)水泵选型
根据以上计算,室内消防及施工用水智能变频控制加压离心水泵的流量30 L/S,扬程90米,设计选用立式多级分段式离心泵:扬程为90m,转速为1450r/min,电机功率为27KW,一用一备。同理可确定A52地块水泵,参数为:扬程为45m,转速为1450r/min,电机功率为15KW,一用一备。
六、防火管理
6.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活动,本项目制定了一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要内容如下: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电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6.2相关防火方案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应对消防编写相关方案如下: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与防范措施;
(2)临时用水及消防设计方案。
6.3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1)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前必须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等;
(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以存放于仓库内,露天存放时,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设置禁止明火的标志;
(3)室内使用的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保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避免产生静电。
(4)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指派专人及时回收清理。
6.4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6.4.1施工现场用火安全相关措施
(1)动火前对动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才可作业;
(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附近有无法移走的可燃物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
(4)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5)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配置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点设置一个监护人;
(6)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7)动火作业后,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在离开;
(8)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9)施工现场禁止采用明火取暖;
(10)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定期清理。
6.4.2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相关措施
(1)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均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有关规定制定;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5)可燃材料仓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应使用防暴灯具,且不得使用高热灯具;
(6)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7)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8)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修情况进行检查。
6.4.3施工现场用气安全相关措施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的安全措施:
1)气瓶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要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4)燃气储装瓶罐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储存时,分开放置,空瓶和实瓶的间距大于规范要求的1.5m。
(4)气瓶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使用前,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经老化的橡皮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冬季使用气瓶,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铁器敲击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