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XXX同学处分的报告
XXX同学,女,学籍号为: ,高二(17)班学生。
该生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以来学习态度极不端正。上课经常迟到、玩手机、顶撞科任老师、吃零食,撒谎欺骗老师,作业有找其人代写情况。不听老师劝说,仪容仪表长期不规范,老师喊把头发扎起来也不扎。并且无故旷课累计达17节。给我班班风带来极大的影响。
时后,我多次找XXX同学谈话,对其进行思想教育,陈述利害,但未见丝毫改观,并多次与家长进行沟通,家长称小孩从小就这样,家长讲话也不听,家长也没办法。找理由说来不了。XXX同学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视校风校纪。
恳请学校根据《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并结合xxx同学的违纪情节,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并警醒他人,对XXX同学给予相应处分,通知家长协助教育以观后效。让全体同学能吸取教训,自尊自爱,以《中学生守则》 、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努力学习,珍惜时间,做一个遵规守纪,热爱生活的阳光少年!
班主任:
20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