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 物 电 梯 监 督 检 验
自 检 记 录
注册代码
设备名称
使用单位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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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项为重要项目。
第二篇: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检验报告编号:ZX-ZWDTYS
检验人员: 、 校核人员: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检验条件
□1、电梯监督检验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检验应当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
□ 2、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 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 填写用的代号:
2、本记录应当有执行当次检验的检验人员、校核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否则记录无效。
3、检验结果栏统一规定为:现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遇特殊情况导致单项检验项目未检,应在单项检验结果栏注明“未检测”字样,必要时用简单文字描述“序号×项目因??(原因)未检”。对于检验结果栏之后的备注栏,只在需必要的说明和确认时填写。
4、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5、本记录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注:改造或重大维修检验时,应对标有▲的项目和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改造或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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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B类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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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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