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法制处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全州教育法制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深化普法落实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依法监督和规范管理,加强教育政行风建设,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保障水平。
一、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进校园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法制教育校外队伍建设和多部门共建力度,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和“法治延边”创建活动。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三进”、“四落实”工作要求,统一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材,以课堂教学带动学生学法,充分发挥法制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因地因校制宜地开展师生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大课堂巡讲、“今日我说法”、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实践活动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宣传文化氛围。印制下发《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制度汇编》(二、三),组织全州中小学教师(学生)法律知识测试,举办法制专干、学校管理者、专职教师参与的专题培训会、课堂观摩评比活动等,以“一周一案”、“法律知识带回家”等系列活动为重要载体,积累普法经验,扩大影响面,逐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
制教育格局。加大督导检查、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计划、目标、任务,逐步完善“六五”普法验收材料体系建设,按照省教育厅、依法治州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优化完善教育系统内部管理运行结构和法治育人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行政职权,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法定职责及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制定教育行政许可、监督、处罚、强制、确认、检查、服务、复议、备案、奖励等项目流程及实施细则;不断强化相关制度建设,形成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规则(标准)及依法行政责任制规则、工作规范等,初步夯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基础。探索实施教育部门专设法律顾问聘请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与指导,有效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力保全年无行政案件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强化法律、法治理念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校管理者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将本地区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绩效考核,探索实践教育领域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的具体途径、办法和模式,总结形成有利于在全州推广的改革经验和做法。
按照法治精神与原则,转变学校管理理念和手段方式,明确推进依法治校的思路、举措和重点,加快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
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管理学校的新格局。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下发《关于完善学校章程建设、规范学校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学校章程和工作规范的制定、修改提出明确要求,按照“一校一章程、两年一修订”要求,进一步审核州直学校章程以及县市报送的部分学校章程制度案卷例本,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保证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和协调统
一。对学校章程制度建设、运行情况,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督促学校依法健全学校内部治理机构,保障学校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和有效监督。抓关键,强化校长、学校中层干部依法治校理念的培训和教育,组织专题培训会、知识讲座、报告会等,千方百计地培树依法治校办学理念。抓基础,强化省、州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与复查工作,突出示范引领和模式推广,制定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创建方案、评估标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进行教育政策制度课题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教育实际,起草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制度(规章)。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执纪监督检查,大力加强教育政行风建设。强化对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查找和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难点问题,有计划地摸排“重灾区”、风险点、管理漏洞,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帐,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领导、督促和组织协调,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把教育部相关规定、省教育厅《六条严禁》、“45号意见”以及有关方案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召开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调度会,动员部署相
关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部门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教育“三乱”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xx年重点开展“百日严查”整肃行风专项治理行动、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民办培训机构排查整顿、“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管理工作等,始终保持高压、稳控态势,坚决防止教育“三乱”等问题反弹回潮。大力推进政务校务公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信息公布公示制度,积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实行学校行风监督员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强化社会、媒体、家长监督,不断完善行风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日常监督和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暗访突查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曝光处理和给予党政纪处分,切实起到整风肃纪、规范管理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调处工作,确保教育系统的整体稳定。进一步完善信访受理调处工作机制,定期梳理、汇总和上报教育不稳定因素、纠纷矛盾等,及时回复和复查信访事项,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做到政策告知准确、换位思考全面、方法措施得当。着力于加强信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做好信访案源搜集、积累、分析、比较和归纳工作,加强对疑难案件的分析研究和案例推广,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努力提高初信初访化解效率和质量。制定落实教育信访首办负责制、信访答复备案制、督办协调制和分类清查管控制度,缩短案件办结程序和办结时限,畅通群众信访投诉、行政调解、救济渠道,坚决防止初信初访转向重复信访、疑难信访。加强与一级信访、平级信访部门的联系,积极搭建教育纠纷调处工作综合体,加强相关的稳控疏导和行政纠偏工作,引导部分疑难信访走正当的法律救
济渠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消“防”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的积累和矛盾的发酵上行。继续做好年度公开承诺事项履职工作和行风测评相关工作。
附:法制处20xx年工作日程安排表
20xx年3月15日
法制处20xx年工作日程安排表
第二篇: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大局,以全面推进交通依法行政为主线,努力探索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立,着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考评和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创新执法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执法模式改革;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一、加强综合运输法规体系建设,推进一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
(一)法律、行政法规项目以列入国务院20xx年立法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项目重点,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重点项目的审核、修改工作。20xx年争取出台《公路保护条例》;努力促进《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制定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推进《航道法》的立法进程;做好《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的起草上报工作。
(二)围绕部中心工作,继续做好规章制度工作。按照确保重点、制定与修订并重的原则,20xx年部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了20件一类规章项目,以制定《防治船舶污染海面环境管理条例》、《公路保护条例》的配套规章及交通运输行业急需的规章为工作重点。要保证这20件规章项目按计划的时间起草、审核和公布实施。
(三)继续开展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研究。按照加快形成便捷畅通、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安全舒适、经济效、服务优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继续展开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将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的法律、行政法规项目统一纳入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统筹考虑,得出综合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意见。
二、建立和理顺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机制,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一)进一步深化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加大社会各方面与交通运输立法的力度,立法过程中要特别听取交通运输服务对象和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从业者的意见。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较大的规章草案要加大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力度。
(二)加强并完善专家咨询机制。调整并充实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扩大专家、学者在重大立法项目和法制工作的参与面。
(三)继续推行交通运输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度。部将在总结《道路运输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立法实证评估的基础上,有重点地选择几件实施两年以上的部颁发规章进行质量调研。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交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继续探索建立交通运输立法后评估机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部将以适当方式组织交流,共同推进交通运输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完善。
三、发挥国家和地方交通运输立法的各自优势,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调的互动工作机制。
(一)积极搭建全国交通运输法制机构立法交流平台,组织并参与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机构开展全国性及区域性的交流、研讨,总结立法经验,研究难点问题,共同利用好有限的立法资源,形成合力。
(二)部要了解各地交通运输立法需要,指导好地方立法,地方也要积极配合、支持好部的立法工作。部将及时通报年度交通运输立法工作重点、进展情况及国家相关立法动态。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向部反映行业立法需求,积极配合部开展重点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论证工作。
(三)重视并加强交通运输立法人员的培养。部将针对交通运输法制工作领导干部举办高级培训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开展不同层次与方式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立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进入用人机制,修订《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执法人员准入条件,完善培训、考试发证、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
度。
(二)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组织编写和修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围绕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执法程序、证据收集、处罚裁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实培训教材内容,突出教材的针对性、使用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并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逐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制工作管理水平。推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组织开展IC卡式交通运输执法证件焕发工作,实现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
(四)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选择条件成熟的单位开展统一执法标识、执法证件、执法服装、执法场所和执法交通工具外观试点工作。
(五)研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执法队伍交通工具、执法器材、执法通讯设备、现场取证设备、执法处理窗口等的标准化配置工作,增强执法力量。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推进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考评方法和考评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中违法行为责任的追究力度。
(二)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层级监督制度,明确各单位实施层级监督的责任、方法和时间要求,提高层级监督的实效。组织开展执法文书和案卷。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巡查、安防、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提高监督效果。
(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一次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方法、分工、标准。根据检查结果,表彰一批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印发检查情况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并监督整改。
六、稳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模式改革,创新执法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明确执法模式改革的方向。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17号)提出的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的要求,完善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执法模式改革的思路。鼓励各地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探索开展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地改革。要按照“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要求,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改革,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要通过改革执法模式,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明确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队伍身份性质,加强执法人员准入管理,进一步贵发执法行为,统一执法队伍形象,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要深入调研总结有关单位开展执法模式改革的经验教训,加大对推广学习试点单位经验工作的指导力度,协调指导相关试点单位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平衡有序地推进改革进程。
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制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工作,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依据。
(一)围绕交通运输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重点对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规范自由裁量权等重要执法领域普遍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破解执法难题和思路和措施。
(二)围绕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时间问题开展研究,包括人员、装备配置标准,基层执法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等,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
八、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
(一)健全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系统内部形成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规范办案工作流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减少避免复议不作为现象的发生,重点解决由于不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而致使部分行政争议久拖布决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建立于
政府法制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二)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通报制度和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典型行政复议案例进行研讨交流,推广办案经验,指导行政复议工作实践。
九、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介验收工作,开展“六五”普法规划与实践研究活动。
(一)要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标准,明确要求和安排。
(二)开展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和互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认真总结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评选表彰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广泛宣传“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重形式的宣传。
(五)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再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律,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重点围绕“六五”普法的形势和任务、普法的载体和方法、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实践形势、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推出一批又价值、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