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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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苏州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xx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面积3132.19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1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拥有各类在校生约五万人,其中在校各类研究生13302人,本科生24185人;教职工4240人,其中院士4人、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1722人。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xx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奥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者;
2、创新发明类: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取得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的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3、文学特长类: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4、英语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5、学习优秀类:各省级重点中学(示范高中、规范化学校)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者。
二、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至第4条之一的考生以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第5条的考生以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中学应根据我校分配名额如实择优推荐,完成资格审核、校内公示等工作,分科类将考生材料排序并完整填写《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推荐人选汇总表》(可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直接下载),在规定日期前统一将考生材料及推荐人选汇总表(加盖中学公章)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为封面装订,在规定日期前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与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一致);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⑤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由本人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撰写。
所有材料务必请使用邮政EMS方式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以避免遗失。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我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意见,请注意查询并按要求办理。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将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初审者须在规定日期前网上确认参加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报到
通过初审且已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笔试
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物理,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2、3、4条之一的报考者,以笔试成绩加10分作为基础测试成绩;符合报名条件中第5条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即为基础测试成绩。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根据考生基础测试成绩高低认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4、面试
在入选考生中,按照基础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出不低于50%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5、测试等级确定
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基础测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认定一定比例的优秀等级;其余入选考生,则认定为合格等级。
6、入选名单公示
苏州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在规定时间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7、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与考生签订《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具体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凡获得苏州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所在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考生所在省份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
1、优秀等级者
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将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合格等级者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将在高考成绩总分上加20分(江苏省考生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如专业服从调剂,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我校确保录取。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及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六、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24点。请将所有申请材料于20xx年1月10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初审公告:20xx年1月17日前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3、笔试确认:通过初审者须在20xx年2月1日17点前网上确认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已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xx年2月10日报到,2月11日笔试。
5、笔试成绩公告:20xx年2月1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及面试事宜。
6、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xx年2月25日下午报到,2月26日面试。
7、入选公告:20xx年3月上旬前公布最终成绩、公示入选考生名单。
七、开设理科强化班、文科强化班
我校针对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将继续组建理科强化班和文科强化班。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均可选择参加强化班的学习。学校将依托全校学科齐全的优势,集中教学师资,以强化基础、分流培养为特色,实行全学程学分制管理和导师制。前两年主要强化自然科学基础和人文科学基础课程,同时强化外语、计算机,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意向及兴趣爱好选修其他课程。两年后根据学习成绩、本人兴趣及分班计划进入相关专业学习。学校对强化班的学生在学习条件、导师指导、出国深造、推免攻读研究生、奖学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将根据“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我校纪检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邮箱:zsb@
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传真:(0512)67507942
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12室)
邮编:215021
十、其它
1、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相关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xx年12月
南京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xx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有志报考我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不可兼报)。
1、综合成绩优秀类
平时成绩一贯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前10%的重点中学理科考生(南京理工大学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15%),中学推荐、考生自荐均可(文科考生限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北京)。
2、数理化生信息特长类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奥赛省级赛区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的考生,或某一学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其特长学科领域相关的专业(类)。
3、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发表过文学作品或在有关文学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文科相关专业(要求附文学作品或获奖证书)。
4、英语特长类
英语才能突出或在有关英语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英语专业。
5、美术特长类
具有一定的美术特长和设计表现能力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要求附美术作品一份)。
6、特殊才能类
某一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或发展潜质的考生(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三、保送生招生对象
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填写、预览、打印申请表。
2、邮寄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装订时将网上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1)将网上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下来,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除学校意见外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自行填写者无效。
(2)个人陈述,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及理由等情况。
(3)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文学特长类须提供文学作品一份,美术特长类须提供美术作品一份),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在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5)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中学三名任课老师分别出具的推荐信,要求手写。
说明:凡中学推荐考生,由中学将考生全部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出具成绩册,一并寄往我校,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截止时间
书面申请材料须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用挂号信或邮政EMS快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申请类别如与获奖材料不吻合,视为不合格。请考生于20xx年1月6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于20xx年1月12日前按要求缴纳报名、测试费人民币8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准考证打印: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xx年1月16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贴照片后由中学盖骑缝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4、选拔测试:
测试地点: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独立校区)
测试说明:测试内容不突破教学大纲,不需提前准备;具体时间、测试科目以打印下载的准考证为准。
(1)符合报名条件第1、2、3、4、5条的考生
测试时间:20xx年2月25日
测试科目: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其中英语特长类测试科目不分文理统一为英语、数学、面试;外国语学校类保送生测试科目统一为英语、面试。
(2)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的考生
测试时间:20xx年2月26日
测试科目:不需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需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5、资格确定: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对于平时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经中学推荐、我校审核,可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
所有获得资格考生名单根据测试结果分为A类、B类、C类三类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六、优录政策
1、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类别确定入选名单。
2、保送生取得合格资格后将予以保送生认定,其中外国语学校保送生必须填报英语专业。
3、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在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的省份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
4、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5、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填写《南京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学生需另填写《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七、保障措施
1、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组,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自律,我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 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4 网址:http://zsb.
邮箱:njustzsb@mail.
电话:025-84315260 84315761 传真:025-84432546
九、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相关政策可能相应调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方便考生及时查看20xx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时间、选拔程序、录取办法、联系方式等,高考网特搜集了20xx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以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以下为具体内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布20xx年自主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详细内容见: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海南十七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自主选拔的对象主要为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具备以下八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自荐的方式,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A、竞赛获奖、特殊专长学生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发明专利(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证书的专利除外);
3、在航空、航天、航海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4、具有外语或文学方面特长,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考》杯(华东地区)创新读写大赛等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优胜或二等奖及以上或可以提供其他资料证明其特长;
5、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天杯”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初审合格;
B、成绩优秀、素质突出学生
6、在省级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中文化成绩名列前茅(文化成绩排名要求
列前10%,其中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排名要求列前15%);
7、在我校生源基地中学中成绩优秀,且经我校专家组审核在某一方面具有专长或取得较突出成绩(包括文学、外语、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文化成绩排名要求列前20%);
8、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发展潜质,有志于在航空、航天、民航领域建功立业,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由中学校长特别推荐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20xx年总招生计划数的5%。
三、报名方式
我校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5日截止。
2、准备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再添加封面),(1)、(2)、
(4)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少于800字)。
3、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xx年12月27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根据报名条件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者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在初审阶段,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考核办法。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工作分笔试和面试。申请对象中的第1、6类考生以笔试为考核方式,第2、3、8类类考生以面试作为考核方式,第4、5、7类以笔试+面试为考核方式。
笔试:理科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文科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
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或特殊专长面试。
备注:
今年我校在江苏南京设置笔试和面试考场、在四川绵阳、辽宁沈阳设置笔试考场,只需参加笔试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测试,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的考生须选择在江苏南京考点参加测试,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做好考点选择,一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3、优录名单确定。
(1)学校将主要依据选拔测试成绩,并结合学生特长、获奖等情况,综合考虑,分类确定合格名单。所有名单经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拟确定为我校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2)入选考生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优录对象。
(3)自主选拔优录对象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有关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设置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
1、优录政策
(1)江苏省
(2)江苏省外
2、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培养措施
(1)创新能力、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入校后将在本科阶段配备学术导师。
(2)在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表现突出的部分优秀考生入校后将优先推荐参加我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3)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线,入校后可获得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选拔资格,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
(4)评定新生奖学金时,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可在按其高考成绩所获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最高可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
六、主要日程
1、网上报名: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5日截止。
2、材料邮寄:20xx年12月27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3、初审情况:20xx年1月6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4、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xx年1月10日前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80元。缴
费方式为网上缴费,我校收到汇款后即在收费状态栏中及时更新收费状态,考生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汇款收到情况。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缴纳费用,汇款时,收款人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地址为南京市御道街29号;汇款附言请写明网络申请号,如非本人汇款亦请写明学生姓名。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6、报到、测试: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8日,测试时间为20xx年2月9日至10日,有关报到和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按相关要求完成报到手续并参加测试。
七、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自主选拔录取优录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