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
申请硕士学位所需材料清单
申请硕士学位时,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 硕士研究生课程选课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原件一份。
2、 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3、 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训练登记表一份。
4、 硕士研究生教学(工程)实践报告书一份。
5、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登记表一份。
6、 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一份。
7、 申请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附清单)。
8、 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六份。(一份由各学院提交给图书馆)
10、 硕士学位申请及审定书原件三份。
11、 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原件一份。
12、 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三份。
13、 论文答辩审批表两份。(必须在在答辩日期前至少一周提交)
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申请者应向其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上述1-13项内容,方可进行答辩。
1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原件一份。
15、 论文答辩表决票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核表决票。
16、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原件两份。
1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份(纸质及电子版)及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
18、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19、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公开发表论文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20、 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打印版,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及数据库文件(电子版)。
注:不满足硕士学位申请要求的申请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能进行讨论和审核。
上报申请学位材料时,应注意:
1. 申请学位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未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保管。
2. 申请学位材料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顺序和要求放入统一规格的资料袋内上报,并在资料袋上贴附材料清单。
如有不符上述规定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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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0-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所需材料清单
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所需材料清单
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时,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 硕士研究生课程选课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原件一份。
2、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3、 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训练登记表一份。
4、 硕士研究生教学(工程)实践报告书一份。
5、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登记表一份。
6、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总表一份。
7、 申请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附清单)。
8、 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9、 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四份和电子版。
10、 硕士学位申请及审定书原件三份。
11、 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原件一份。
12、 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三份。
1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一份。(必须在答辩日期前至少一周提交)
1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原件一份。
15、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核表决票。
16、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原件两份。
1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份及电子版。
18、 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一份(本人签字)。
19、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20、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发表论文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21、 学位数据上报文件电子版。
注:
(1)1-13项内容须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由申请者向其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方可进行答辩,不满足硕士学位申请要求的申请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能进行讨论和审核;
(2)1-17项内容须严格按照上述顺序和要求放入统一规格的资料袋内(第9项、18项内容单独提交),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上报,资料袋上注明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姓名。
(3)未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保管。
(4)9项、17项及19-21项内容由学院秘书整理汇总后,上交电子版。
如有不符上述规定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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