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编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注: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家庭收入低于社平工资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有效证明原件附后(低保证复印件)。
附件三: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协 议 书
甲方:(人才中心)
乙方:(见习基地)
为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技能,丰富工作经历,顺利实现就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经乙方申报,甲方认定,确定乙方为毕业生见习基地。
2、乙方志愿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缴纳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见习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
3、乙方应为进驻见习的毕业生提供符合政府颁布的劳动保护条例中规定的工作场所、时间和条件。并愿意接受甲方对见习工作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不合格,甲方可以取消乙方见习基地资格,解除双方在见习方面的合作关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公章): 乙方责任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 (见习基地)
乙方: (见 习 生)
依据《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关就业见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 见习岗位,并安排专门指导人员。
2、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服从指导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
3、甲方的见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补贴 元/月,并按月及时足额支付。
5、由财政部门支付乙方生活补贴 元/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见习期满,见习协议终止。甲方应为乙方出具《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经双方协商决定乙方被甲方留用的,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7、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见习岗位、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障用品、未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等,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可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
8、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五:
吉林省见习生见习补贴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六: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见习基地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20xx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就业见习计划表
关于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就业见习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尽快就业,江苏省人事厅批准设立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省级见习基地)将自20xx年11月起安排就业见习岗位,为尚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岗位
我市6家省级见习基地共提供75个就业见习岗位,具体安排详见《20xx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计划表(淮安市)》(附件一,可从淮安人才网下载)。
二、报名条件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报名方法
1、10月25日(周六) 上午9:00—11:30,在淮安市人才中心举办“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交流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现场向省级见习基地报名。
2、自公告之日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向省级见
习基地报名。
四、报名材料
1、《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可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和淮安人才网www.下载);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
1、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就业见习将于11月下旬开始,时间为3个月,具体岗位、报到时间等事宜由省级见习基地负责通知,见习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前往省级见习基地报到。
2、见习期间,每位见习人员每月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淮安市人才中心负责本地就业见习工作的统筹安排。 联系人:孙毅
联系电话:0517——83659817
附件:《20xx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计划表(淮安市)》
淮安市人事局 20xx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