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制度

时间:2024.4.27

活动中心主任工作的职责

活动中心主任是本中心法人代表,是活动中心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全面负责活动中心的各项工作。

1、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领导,积极改革,勇于创新,科学管理,发挥机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活动中心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

2、认真地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制定活动中心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认真地组织实施,经常检查了解、分析、研究培训和阵地活动的情况,做好统筹工作,注意总结经验,落实改进措施,增强活动中心对全县青少年儿童的感召力,活跃青少年儿童阵地。

3、负责安排活动中心的人事,努力做到“知人善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活动中心,注意培养骨干力量。

4、重视信息交流,主动与其他活动中心联系,学习兄弟活动中心的先进经验,并用于指导本活动中心工作,加强教育研究,做好推动全镇校外教育工作。

5、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发扬民主精神,倾听群众意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6、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原则,计划好财务开支,管好活动中心设备,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

7、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

副主任工作的职责

副主任协助活动中心主任管理教学工作。做到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广大青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组织。全面完成活动中心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的职责是:

1、协助活动中心主任制定、贯彻和落实活动中心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培训和阵地活动计划,做好学期和年终业务工作总结。

2、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认真地学习兄弟活动中心的教育培训经验,熟悉并掌握校外教育规律,合理安排教师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审查教师的学科计划和备课笔记,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搞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心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4、加强各学校的业务联系,利用节假日和中心活动,组织协调好活动中心内外的文艺、科技、美术等各种表演和大型活动。

5、不断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完善健全各种教学制度,逐步达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条例化、制度化。

办公室主任工作的职责

一、全面负责办公室和后勤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作好各培训的协调、检查工作;

三、组织安排教育局需参加的各种会议和学习;

四、负责会议的记录,活动中心教职工考勤管理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后勤安全保卫工作并督促实施,加强活动中心固定资产以及水、电、暖设施的安保工作;

六、完成活动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务后勤工作的职责

1、协助活动中心主任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全活动中心预算内外的一切经费,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编制预决算,及时向活动中心主任提出使用经费的建议和意见。

2、做好教学和全活动中心活动的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工作,为保证活动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条件。

3、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活动中心面貌,统筹规划活动中心室内外场地的使用和基本建设工作,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设备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加强活动中心财产物资的管理,定期组织活动中心内财产和教具的清查和登记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杜绝漏洞,做到每学期核对一次。

5、建立购置、领用、调拨、借用、保管、修理、报销、赔偿等制度。

培训部工作的职责

一、负责培训教学的宣传、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督促教师教育、教学、教研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培训教学工作的协调,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外聘教师的接待及到岗情况的检查登记工作。

四、负责各项培训制度的执行、落实及检查。

五、负责培训教学文书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及使用工作。

六、协同办公室负责培训室的调配、管理、环境布置和设备摆放工作。

七、协助活动部的各项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活动部工作的职责

一、负责青少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公益性开放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建青少年社团及社团活动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群众性文化活动时青少年学生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五、负责对外各单位和中心内部各项比赛、演出、展览、联欢等大型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纪念日、节假日的大型校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项活动后资料的收集及总结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分工细则

活动中心主任:

负责校外活动中心全面工作,制定活动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督查中心日常工作的落实,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活动中心的制度建立、考勤管理、后勤、安全、卫生、保卫等协调安排工作。负责活动中心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组织、总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专职教师:

负责所担任科目以外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活动中心任课教师业务档案。

兼职教师:

通过区教育局教研室推荐聘用为活动中心教师后,所有开展工作全部遵守活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

会计:

负责活动中心的财务工作,制定固定资产帐册,建立资产登记、变更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和规章制度。进行活

动中心日常收支工作。负责活动中心固定资产的监督

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我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的指导,继续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的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制定南泥湾中心小学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工作的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席会议制度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我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2、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深入扎实地开展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各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安排、总结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收集了解情况,研究分析新形势下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前瞻性、规律性和倾向性的问题;

4、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宣传工作,为中心各项活动的顺利及有序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成员由校委会成员组成。

三、联席会议的有关制度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是统筹协调各处室校外教育的协调发展。

(一)严格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经成员提出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各有关成员参加。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负责研究、讨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安排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又少队部负责有关联络事宜,定期沟通工作情况。发生变动随时沟通和报告。

(三)完善工作的责任制。要把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所负担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地抓好落实到位。

(四)实行情况反映制度。办公室要认真地了解掌握全县青少年的基本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交流经验,指导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细化工作的职责。办公室要按要求相应成立组织,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具体任务,认真地研究、安排办公

室日常工作及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要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本处室的角度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工作。对于一些综合性或全县性的工作,各成员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形成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合力。

财产管理制度

1、活动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活动中心内财物,管好活动中心内财物,反对一切损坏本活动中心利益的行为。

2、活动中心所有财产均有专人保管,并建立进、销、登记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3、凡购进物品,必须先由活动中心总务验收,登记,统一进账后方可领用。领用人需本着节约的原则填写登记,反对大手大脚,反对化公为私。

4、总务人员要加强的责任感,及时清点活动中心内财物,对活动中心财物做到心中有数。对自然损坏和急需维修、添置的物件及时提出购置意见。

5、严格财产管理制度,活动中心内所有物品(包括各种乐器)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动室、教室的钥匙一律不得转交他人。

财务管理制度

1、活动中心是由国家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艰苦朴素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工。

2、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购物要有计划,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购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专款必须专用。

3、严格财务纪律,合理使用经费,鼓励节约办班,筹资开展活动。

4、严格报销手续,坚持“五笔会签”审批制度。报销必须凭购物#5@p由经手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名,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白纸#5@p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

5、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5@p的使用和对现金、记账、报表、核算等必须严格执行财会规定,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和漏洞。

6、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领导,活动中心主任亲自抓财务工作,会计每月结账一次,定期公布账目,年终清账一次。

考勤制度

1、活动中心实行考勤制,所有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忠于职守,做到上班不离岗,上课不离班。因公外出或下基层辅导要如实登记。

3、严格请假手续,请假均要有书面报告,请病假必须附医院休息证明,经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休息,未办理请假手续又不到活动中心工作者,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但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5、教职工寒暑假、活动中心休息日、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并经活动中心领导同意加班者出具加班证明,可以补休或领取加班费。

6、教职工因公出差和因事补休必须经活动中心主任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7、每月统计一次教职工出勤情况,及时核对,定期公布,存档备查。

外聘教师暂行规定制度

活动中心是青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机构,培养青少年儿童年对文艺、科技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我们主要任务之一。根据活动中心开办培训班的总体规划,除本活动中心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必须严格遵守本活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1天与本活动中心联系,以便安排。

4、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5、被聘用教师的工资按规定标准发放,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按相应课时费扣除。

6、被聘教师与本活动中心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艺术类教师的工作的职责

各类艺术培训班以调动青少年儿童的学习兴趣为动力,通过艺术活动进行审美教育(感受美、欣赏美、评价美、体现美、创造美),提高人的全面素质。艺术活动以普及为主要任务,以培养艺术人才为目标。

1、艺术类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声乐、舞蹈、器乐、语言和形象表演,各类艺术专业培训班,要完成活动中心所规定的学员人数,上满所规定课次、课时任务。

2、认真地备课、讲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地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少流生现象。

3、有组织、有制度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做到传艺育人,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4、按时并有质量地完成活动中心领导和上级部门给予的演出、比赛任务。在教学中把教学任务和表演合理结合,使更多的青少年儿童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负责管理好教室卫生及学员的课间安全,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6、按时完成新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

7、学期结束后,及时总结、对学员出勤率进行汇总并分出优秀生。

8、按时完成活动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班教学常规管理

一、教学准备

1、教师根据校外教育的特点和本学科的教学目标,认真地制订授课计划。

2、遵循有利于教学实践的原则,认真地制订教案,并接受检查与指导。

3、教学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重难点指导、教学方法与手段等。

4、教材的选择适合青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教材内容有知识、有趣味、有技能技巧,而且具有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内容。

二、教学活动

1、教学活动,以活动为主,在活动中教,在活动中学。

2、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结合教学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儿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3、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传授正确的知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技能技巧。

4、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着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5、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启发诱导的方法,

培养青少年儿童的创造力,提供他们实践和表现的机会。

三、教学辅导

辅导活动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必不可少。

四、教学汇报

1、教师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关心学生。

2、掌握教学基本功,努力提高讲解、示范、操作的水平。

3、语言准确、生动、规范、精练,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讲课。

4、遵守教学作息制度,不无故缺勤、不在教学时间接待客人、不无故离开教室,上课时间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5、及时点名,并根据情况给予辅导。

6、仪表大方,教态亲切自然,举止文明礼貌。

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的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活动中心门前安全无事故。

6、所有教职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7、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十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活动中心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安全共管协议书。

1、学生在活动中心期间,活动中心、家庭和社会各界均应在其的职责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活动中心要认真地抓好学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校舍及其它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和的责任追究制。

3、活动中心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地履行各自的的职责,认真地做好学生在中心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救护,妥善处置。各任课教师,要坚持上课点名制度和学员健康安全情况检查登记制度,要谨防学生走失,下课后待学生走后方可离开。要备有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必要时及时和家长联系、沟通。

4、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深入持久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

育,教育学生学习掌握自护自救常识,远离事故隐患,尤其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家长一定要按时接送学生,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学生来参加活动要按时到中心,按时回家,未经请假不得擅自外出。教育学生不要嬉戏打闹,不要恶作剧,既要保护自己,又要防止伤及他人。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争当文明学员。

5、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的责任划分以及其它未尽事宜,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活动中心学习期间。

甲方:南泥湾中心小学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盖章)

乙方:学生姓名: 家长监护人(签字):

舞蹈室管理制度

一、舞蹈教室用于舞蹈排练,学生进入舞蹈教室应服从老师的安排,保持安静,严禁喧哗。

二、进入舞蹈教室,应穿着软底鞋或练功鞋,严禁穿着高跟鞋或硬底鞋入内。

三、爱护舞蹈教室的设施和公物器材。如果发生损害情况,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舞蹈教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经常通风。

五、使用舞蹈教室后,要检查器材的使用情况,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六、本活动中心职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舞蹈教室者,需经活动中心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教室是供音乐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准挪做它用,音乐教师负责教室的卫生、财产和学生安全等,音乐教师要热爱本职,努力管好音乐教室。

二、一般音乐器材、教材等应该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贵重器材如钢琴等要定点存放,做好防潮、防尘、保洁工作。

三、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或更新。

四、各种器材、设备要有账目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五、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每次活动完毕,要认真地整理器材,物品要摆回原来的位置,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等,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赔款。同时做好交接手续。

七、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按老师指定的地方就坐,

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嬉戏,随意走动,不携带无关物品进入教室。

八、学生须按老师的规定使用音乐器材,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触摸钢琴及音响,无故损坏乐器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故意损坏者将给予违纪处分。每个学生应有集体意识,要爱护公共财物。

九、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在乐器、课桌和墙壁上乱涂乱画,发现乱涂乱画或损坏,必须清理还原或照价赔偿或处罚。

十、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的整洁、美观,音乐器材的摆放要整齐。要按照值班表定期打扫室内卫生,不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保持课桌的整洁,不准在桌面上乱画,更不准用刀随意刻画,破坏桌面,一经发现照价赔偿。

书画室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书画室教学管理,保证升学质量,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优越舒适的书画氛围,保证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书画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发出异样声,不得吵闹、聊天、随意走动、相互追赶,不准干与上课无关的事。

3、维护书画室周边环境的整洁有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废纸,值日生要做好书画室的卫生打扫。

4、学生不得在画室墙上、门上和窗上乱涂、乱画、乱钉;不随地削铅笔,不乱洒颜色。

5、严禁乱爬建筑物,严禁破门窗而入。保持实训室的墙壁清洁,严禁在墙壁上留下脚印、球印等一切有损画室形象的行为。

6、爱护画室里的一切公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不得私自带出画室里的公共用品,不能私自移动、调换画室里的一切道具、设施。借用画室里的图书资料、图片、范画,要爱护、使用完毕应及时完好归还。

7、安全用电,做到人离关电,避免电浪费现象;随手

关门关窗,风扇、灯具不能在无人的状态下开启。

8、不准随意拿别人的学习用具,否则视为违反课堂纪律论处。

9、严禁在画室内吸烟、赌博、打架等一切扰乱画室正常生活秩序的违纪行为。

10、拒绝粗口、脏话,拒绝有伤大雅的一切行为,言行文明礼貌,举止大方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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