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开发区20##年共青团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第二篇: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为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全面开展,保证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团省委《学校共青团工作要点》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内容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重大活动、团的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等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
二、考核标准
1、思想政治教育(40分)
(1)按照中央16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基层团支部、学生组织和社区团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和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活动成效明显(10分)。
(2)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报告会、读书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5分)。
(3)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把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教育团员青年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抓活动,抓实践,抓骨干,抓社团,抓网络”等各项措施,把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不断引向深入(5分)。
(4)注重开展形势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阵地,认真做好大学生日常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学习活动(5分)。
(5)重视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优势。重视院系团学工作网站建设,积极建设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平台, 1
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和把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切实增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分)。
(6)结合各系实际,大力开展特色活动,活动方案及时上报团委(10分)。
2、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20分)
(1)举办形势报告会、就业政策讲座、学习班等活动。积极邀请青年创业老师及部分知名人士为学生做创业报告,对学生进行创业及就业的指导和培训(5分)。
(2)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积极向社会举荐优秀大学毕业生(5分)。
(3)积极寻求企事业单位支持,加强大学生青春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组织大学生到基地开展挂职锻炼、见习实习和技术合作等活动。每建立一个青春创业实践基地另加3分(5分)。
(4)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5分)。
3、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活动(30分)
(1)建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周密(5分)。
(2)能够组织统一的社会实践队伍,积极开展活动,并取得成效(5分)。
(3)建立一个或多个长期合作的同时又具多重功能、多方受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经常性地开展活动(5分)。
(4)能够圆满完成团委部署的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任务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做到报道准确、及时(5分)。
(5)建立和规范大学生志愿者援助中心,制度完善,与学校、厂矿、企业、社 2
区等进行结对,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社会援助服务活动,活动档案齐全(5分)。
(6)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志愿者活动(5分)。
4、科技创新活动(20分)
(1)根据各系特色开展系列科技论坛和讲座,大力开展群众性科技学术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并以此为突破,积极营造校园文化的科技学术氛围(5分)。
(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5分)。
(3)积极参加我校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配合团委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大赛(5分)。
(4)积极配合团委组织学生参加山东省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山东省第九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活动(5分)。
5、服务体系构建(25分)
(1)本着“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学生干部选拔、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10分)。
(2)加强对贫困生的扶助和教育,为贫困生争取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维护学生在勤工助学中的合法权益;做好各类奖学金和困难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5分)。
(3)能够关注和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立大学生思想动态监测体系,在国内外出现重大事件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报团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5分)。
(4)开辟以共青团、学生会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网站或网页,并与学团网络 3
链接,为广大同学的学习、创业、择业和心理咨询等提供服务(5分)。
6、团的组织建设(35分)
(1)能够按照团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内容的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创建“红旗团支部”、主题团日等活动,增强基层团组织、团支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10分)。
(2)每学期初及时上缴团费,按时转接团的组织关系(5分)。
(3)定期开展基层团干部培训活动,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业余团校,做好推优入党工作(5分)。
(4)团总支、团支部每年十月份及时换届,工作制度健全,档案齐全(5分)。
(5)根据工作需要,团总支、团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和记录及时上报团委(5分)。
7、其它方面工作(30分)
(1)及时上报团员青年在寒暑假前后、国家重要政策出台以及国内外重大事件发生前后的思想动态,随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5分)。
(2)加强对系学生会的工作指导,支持其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学生会、团支部及时换届,工作卓有成效(5分)。
(3)积极引导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5分)。
(4)宣传意识强,宣传队伍健全,做到信息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条例制度,有落实措施,有情况登记(5分)。
(5)注重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发挥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基础上,建立快捷全 4
面的网络宣传阵地,网页设计精美,内容丰富充实,能有效地吸引同学们点击参与(5分)。
(5)加强档案工作建设,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档案齐全(5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根据否决+常项工作+奖惩的原则,采取否决制与积分制相结合的办法。
1、一票否决部分
本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不可挽回后果的;团费上缴不及时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无故不参加团委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即失去红旗团总支和先进团总支评选资格。
2、常项工作部分
团委依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各团总支的工作进行累计排名。
3、奖惩部分
(1)在“挑战杯”系列比赛、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获省级奖励的按一、二、三等奖依次加10、8、6分,获国家级奖项的,按奖项依次加20、16、12分,获校级奖励的,按奖项依次加3、2、1分。
(2)为鼓励推广团的工作典型,校级以上先进典型所在团总支酌情加2—5分。
(3)对各系制定有利共青团工作的文件、办法、规定及院系对团的工作投入支持力度进行考核计分(根据各院系实际情况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为鼓励在工作中创新,各团总支创造性地开展的工作或活动,每项加3分,各院系最多可报3项,由校团委认定。
5
(5)为鼓励宣传团的工作,凡中央级新闻媒体上每发表或播出一篇反映共青团工作的稿件加8—10分;凡是在省级新闻媒体上每发表一篇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或通讯加3—5分;凡在校级刊物上每发表一篇稿件加1—3分(以上均含一篇多投)。以上均以稿件发表的报刊索引及稿件复制件或证明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6)校团委要求上报的有关报告、材料,能及时上报的团总支,每次加2分;团委组织的团总支书记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按时参加的每次加2分。
(7)每承办一项团委交办的全校性活动,每项(次)加3分,在全校性共青团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每次加3分。
(8)其它特殊情况如需加分,由团委、学工部研究决定。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和先进的表彰
各团总支工作按以上标准累计加分后,团委由高到低确定“红旗团支部”若干个。各系在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就业指导、校风校纪等方面的情况作为评选“红旗团支部”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在思想政治教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宣传调研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各团总支务必于每年12月前,对照本细则,将年度工作总结、考核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报送团委。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