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自然灾害预案

时间:2024.4.30

永政发?2009?24号 关于印发永新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各单位:

《永新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已经乡

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突发性 自然灾害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县民政局 永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xx年4月13日印发

永新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 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启动条件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2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构成及职责

3.3 专家组

4、预警预报

4.1 预警预报

4.2 信息通报

4.3 信息处置

5、应急响应

5.1 I 级响应

5.2 II级响应

5.3 III级响应

6、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1

6.2 物资保障

6.3 通信和信息保障

6.4 装备保障

6.5 队伍保障

6.6 社会捐助保障

6.7 安置场所保障

6.8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 灾后生活救助

7.2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3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8、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奖励与责任

8.3 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的生效时间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能力,全面提高我乡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规范救灾减灾工作,最大 2

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靖远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村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地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 3

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就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乡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所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6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人以上;

(4) 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

(5)灾情虽不足以造成以上情形,但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启动的。

4

2.2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 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乡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乡人民政府设立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乡的救灾应急工作。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组长由经委主任、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副所长、乡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乡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会、财政所、派出所、土地所、乡纪委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乡人武部部长。

3.1.2 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 贯彻落实县政府对我乡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 向县政府报告我乡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情况;

5

(5) 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1.3 单位职责

(1)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 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乡机关工会:负责组织和协调乡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3)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统筹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上报和发布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

(5)乡农业服务中学: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乡民政所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技术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6)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 6

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在受灾地区、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7)乡财政所:负责编制乡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8)派出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9)土地所:负责组织全乡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及防治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统计有关灾害数据,会同民政所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建议。

(10)学区: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所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1)乡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 7

监理工作。

(12)乡纪委: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乡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 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乡村生产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构成及职责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作为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件的起草和发送工作,编印工作筒报,承办会务工作,了解全乡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副所长为办公室主任。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适当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财政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乡民政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 安置及生活救济组: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牵头,机关工会、派出所、财政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拔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8

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 查灾核灾组: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牵头,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卫生院牵头,财政所、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财政所、土地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补偿等工作。

(5) 灾后恢复重建组:乡政府牵头,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土地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乡村道路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乡纪委牵头,机关工会、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财政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 9

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县级以上领导来我乡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负责人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等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灾害专业研究机构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究、判断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预警预报

4.1 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乡上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专项预案适时发布预警预报。

4.2 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发布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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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信息处置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针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乡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乡启动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2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间以上。

5.1.2 启动程序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乡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乡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 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乡政府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2) 乡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11

(4) 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5 时前向乡领导、乡有关部门和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报送综合情况。

(5) 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时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及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 12

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县级以上领导来我乡检查抗灾救灾以及来我乡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等人员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国家和市县支持。

5.1.4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分管乡长提出建议,由乡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 II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全乡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重大自然灾害,乡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8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300间以上,5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乡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 13

乡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 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6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乡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 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向县民政局报告,请求县民政局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乡领导指示,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会同财政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领导、乡有关部门和县民政局报送信息。

(7) 督促各村、各单位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 14

和重建家园工作。

(8) 根据情况,申请国家和市县支持。

5.2.4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提出建议,乡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 III级响应

5.3. 启动条件

全乡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乡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6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人以上,300人以下;

(4) 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300间以下。

(5)灾情虽不足以造成以上情形,但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启动的。

5.3.2 启动程序

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接到灾情报告后,根据实际需要,由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专职副所长决定启动III级响应。

5.3.3 应急响应

启动I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接到灾情信息后,2 小 15

时内向乡政府、县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村调拨救灾物资。

(3) 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同乡级财政所下拔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灾区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村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专职副所长根据工作实际决定终止III级响应。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1)乡财政所,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乡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国家和市区救灾资金支持。

6.2 物资保障

乡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市、县代为储存的救灾帐篷等 16

救灾物资,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可根据需要,建立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适当储备救灾应急物资。

6.3 通信和信息保障

(1)加强各类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乡 、各村两级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乡与县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 逐步建立乡民政、农业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等部门之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3)做好国家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信息应用的准备,逐步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系统以及灾害应急处理的辅助决策系统。

6.4 装备保障

乡政府和各村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各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照相机等设备和装备。

6.5 队伍保障

(1)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公安、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17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 社会捐赠保障

(1)完善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赠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赠社会氛围。

(5)健全对口支援机制。

6.7 安置场所保障

乡政府把新建成的永新中学作为统一安置灾民的场所,用于安置全乡范围内的灾民,各村要对本村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做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庵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县两级级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 宣传、培训和演习

(1)乡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观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 18

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乡、各村救灾部门每年应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7 、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村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村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 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由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审核、上报。

7.1.2救助方案制定

各村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期间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问题。

7.1.3救助方案实施

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各村负责具体实施村级的救助工作。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证》管理制度,对确认 19

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统一发放《灾民救助证》,灾民凭证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1.4 相关救助措施

各村要积极落实对受灾贫困村的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优惠政策。

7.2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乡、各村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账,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乡政府根据全乡灾情和各各村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县政府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 20

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乡、各村负责制定本村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7.2.3 组织实施

乡、各村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卫生、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卫生院、广电设施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 、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 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21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 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乡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8.3 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乡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乡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8.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民政与社会保障事物所会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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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鸡西市恒山区棚户区给水工程施工单位鸡西市自来水安装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综合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目的公司对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事件制定预防应急措施以减少和防范可能造成的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安全二范畴本预案中所指事故和突发事件是指公司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

应急预案

荆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应急预案根据市政府市建委工作部署为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预案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发生的一切危害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市建委工作安排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范文20xx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体系22组织机构23职责24队伍编成任务3预警预防机制31预测预报32预警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程序4...

各类预案

兆信行物業燃气泄露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负责人秩序维护班长物业经理如遇燃气泄露事故应采取如下措施1秩序维护员应注意提示业户时刻注意用气用火安全发现燃气发生泄露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必要时如不能确认燃...

预案(53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