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工程
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
报告编号:
设计单位:
云南省建设厅印制
编制
审核
批准
说 明
一、本报告作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附件。加盖公章后送备案机关、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
二、“有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包括施工图审查已提出的和未发现的情况。
三、“专业工程设计’’指地基处理、建筑幕墙、钢结构、网架等子分部工程的设计。
四、“施工过程参与质量问题处理的情况’’是在工程建设中参与质量问题的处理及处理后是否达到合格要求的说明。
五、“履行责任情况’’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设计单位应该履行的职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指设计单位应说明施工单位是否按经审查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等。
七、“设计文件质量检查结论’’应注明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是否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
八、“验收结论,’应注明是否按图施工,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和对工程质量的验收给出明确结论。
九、本报告由设计单位组织填写,一式五份,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第二篇: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